股指期货开户培训国联期货结算部客户亲临开户员对客户进行实名制审核,介绍开户流程及资料等揭示风险(包括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签署合同及附件,采集相关证件复印件测试未通过通过培训采集客户影像资料开立资金账户,通知客户办理银期转账及时入金至少50万验证账户可用资金余额是否有50万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客户回访客户交易有无待客户加入资金两个月内两个月后测试、评估评估未通过商品期货开户各人员工作职责(一)开发人员的工作职责:根据适当性制度的要求,审慎选择投资者;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资信情况和抗风险等能力;做好前期的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等。开发人员不可兼任开户知识测试人员。各人员工作职责(二)开户经办人的工作职责:开户经办人由业务部门的综合管理岗担任,负责审核客户身份的真实有效;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审核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指导客户阅读和签署合同及相关附件,编制客户资金账号、采集客户影像资料、录入客户信息资料;有效管理客户开户合同;检查测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对客户进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评分。各人员工作职责(三)复核评估人的工作职责:复核评估人由业务部门的交易管理岗担任,负责审核客户开户合同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及合同文本资料的完整性;对客户进行基础知识测试及复核《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四)营业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协调开发人员、开户经办人和复核评估人各岗位的工作。保证营业部股指期货业务的有序合规开展。各人员工作职责(五)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业务部门负责人由期货总部结算部负责人担任,负责对客户开户工作予以最终审核;保证开户业务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公司开户制度的执行,组织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相关工作制度的制定;督促公司各相关部门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工作的正常开展。可以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投资者的标准自然人:1.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前一交易日日终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投资者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以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作为计算依据。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可以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投资者的标准机构: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请开户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2.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前一交易日日终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投资者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以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作为计算依据。3.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决策机制应当包括决策的主体与决策程序,操作流程应当明确业务环节、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制衡机制。可以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投资者的标准4.相关业务人员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5.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7.特殊法人投资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申请开户,应当提供相关监管机构、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实名制审核营业部综合管理岗应遵照实名制的要求核实客户真实身份。(一)客户必须以实名办理开户1.自然人客户自然人客户必须以客户本人的名义开户,不能借用他人证件办理开户。营业部综合管理岗人员在审核自然人客户时,必须要求客户出具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并对照核实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自然人客户开户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到营业部现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不得接受开户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客户可授权其他人做其指令下达人、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授权与被授权人需在营业部综合管理岗人员确认下进行。实名制审核2.机构客户机构客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户,不能借用其他单位的证件办理开户。营业部综合管理岗人员在审核机构客户时,必须要求法定代表人出具机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并对照核实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机构客户开户如委托开户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的,开户人员必须要求开户代理人出具开户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开户证件、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开户人员应对照核实开户代理人身份的真实性。机构客户开户必须由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开户代理人亲自到营业部现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机构客户可授权其他人做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实名制审核(二)客户参与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客户开户时,必须出具中国公民身份证明或者中国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资格的合法证件。自然人客户开户必须是中国公民,且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构客户必须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机构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经有效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名制审核(三)下列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4.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5.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机构和个人;6.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机构和个人。知识测试结算部结算岗人员每日查看交易所系统,下载最新的测试试卷及答案,统一下发至各营业部综合管理岗。各营业部交易管理岗人员负责打印测试试卷,安排自然人投资者及一般法人投资者的指定下单人、结算单确认人、资金调拨人参加测试,参与测试的人员不得由他人替代。测试前交易管理岗需要对客户身份进行再一次审核。测试前,投资者需与交易管理岗人员(佩戴胸牌)合影,合影电子档由营业部综合管理岗留档备查。在测试进行中,交易管理岗应该严肃考场纪律,确保测试的真实性。投资者应当在测试试卷上签字。测试结束后,交易管理岗应当按照收到的试卷答案对客户测试试卷进行打分,并在测试试卷上签字。知识测试综合管理岗应对以下要点进行检查:测试试卷应为中金所最新试卷;为投资者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时间距投资者通过知识测试的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不得为测试得分低于80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检查营业部交易管理岗和投资者在测试试卷上签字;公司营业部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开户知识测试人员。若投资者测试得分低于80分的,即未能通过测试,营业部负责安排人员对投资者进行培训与指导,组织安排其在继续培训后再参加测试。若投资者测试得分满80分,即通过测试;由综合管理岗对通过测试的自然人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测试试卷原件寄公司总部结算部存档,营业部留存复印件。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营业部综合管理岗必须按照适当性制度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填写《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上须由投资者、客户开发责任人、开户经办人、复核评估人、营业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高级管理人员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若投资者综合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公司结算部不为其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若投资者综合评估得分满70分,则营业部综合管理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第一联回寄公司总部结算部存档,第二联由营业部留存。适当性综合评估的一般规定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20分、50分、15分。公司营业部应当要求投资者对综合评估各项指标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评分为零。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按以下标准予以评分:(一)投资者基本情况包括年龄与学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10分与5分,两项评分相加为投资者基本情况得分。1、年龄方面评估标准如下:(1)18-22岁(含)得1分;(2)22-55岁(含)得10分;(3)55-58岁(含)得9分;(4)58-60岁(含)得8分;(5)60-70岁(不含)得1分;(6)70岁(含)以上得0分。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2、学历方面评估标准按照中金所的评分标准执行。公司营业部应当按照实名制开户的要求核实投资者身份和年龄。投资者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投资者提供的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应当为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二)投资者投资经历包括商品期货交易经历与证券交易经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20分与10分,两项评分较高者为投资经历得分。1、期货交易经历最高得分20分,根据客户的交易及风控情况进行扣分,具体标准如下:(1)1年内出现1次强平的扣1分,合计扣分为强平次数*1分;(2)1年内出现1次穿仓的扣10分,合计扣分为穿仓次数*10分;(3)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扣20分。本款总扣分为以上3种情况的合计。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2、证券交易经历最高分10分,按照投资年限进行评分,具体标准如下:(1)3年以内得7分;(2)3年以上得10分;(3)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扣10分。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的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相关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股票对账单作为证券交易经历证明。风控情况由综合管理岗在CRM中查询并打印,附在评估表后保存。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三)公司营业部应当从投资者本人的金融类资产或者年收入等方面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分值上限为50分。投资者金融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等资产。除符合中金所认定的金融资产外,我公司均不予以认可。1、金融类资产评估标准如下:(1)30万(含)以下得1分;(2)30-50万(含)得20分;(3)50-70万(含)得35分;(4)70-100万(含)得40分;(5)100万以上得50分。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2、年收入方面评估标准如下:(1)12万(含)以下得1分;(2)12-20万(含)得20分;(3)20-30万(含)得40分;(4)30万以上得50分。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投资者可以提供本人的年收入证明文件或者近一个月内的金融类资产证明文件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投资者同时提供两类证明文件的,公司营业部应当在分别评分后,取其最高得分作为投资者财务状况评估得分,各项评分不得累加。投资者提供的银行存款证明应当为加盖中国境内银行业务章的本外币定、活期存折、存单等证明文件。投资者提供的股票、基金、期货权益证明应当为加盖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对账单、加盖基金公司专用章的基金份额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作为相关资产权益证明文件。投资者提供的债券资产证明应当为加盖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专用章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证明文件。基本情况、投资经历和财务状况评估投资者提供的黄金资产证明应当为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纸黄金证明文件。投资者提供的理财产品(计划)资产证明应当为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者由上述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文件。投资者提供的本人年收入证明应当为税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