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太阳城一期外墙干挂石材施工工程招标文件二零一零年六月Page1of22总则苏州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发包方”或“招标方”)是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雅戈尔特色文化和严格的廉政制度。本公司以诚信为本、战略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评比和选择设备供应商及施工合作单位。本公司声明:雅戈尔置业员工不接受任何宴请、礼物、回扣和考察过程中的任何接待性消费,如有我公司员工向投标方索要财物或暗示索贿行为,烦请贵单位向我公司总经理(0512-62885666)或我集团公司(0574-88251669)举报。同样,任何单位在投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对我公司相关员工施以任何形式的赠送、回扣和宴请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被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上述情况请各投标方充分考虑,并请尊重本公司的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投标须知第一条投标单位须知1.1.本次外墙干挂石材工程针对苏州雅戈尔太阳城一期项目。招标方:苏州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发包方: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2.本工程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北、星华街西雅戈尔太阳城项目内。1.3.招标范围:太阳城一期2#~15#楼局部外墙干挂石材工程。1.4.规范、标准: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要求如果与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有所违背,应以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为准。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招标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归于中标单位。如工程技术规范、标准之间不一致,按较严格者执行。1.5.开工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5日。具备开工条件后的15天内中标单位应完成石材干挂工程(按单幢楼考核)。1.6.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此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1.8.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投标时递交应验相关证明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1.9.投标单位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藉口单方面提出调整综合单价报价和延缓工期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Page2of221.10.投标单位同意招标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第二条工程概况2.1本工程概况:苏州雅戈尔太阳城一期建筑面积约为190834平方米,由18幢多层及高层建筑组成。2.2现场条件:2.2.1施工用脚手架: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费用包括在报价中。2.2.2施工用水电:接驳点由总承包方指定,水电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2.2.3办公室、材料仓库、职工宿舍、食堂等办公、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或在甲方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租用甲方临时生活区设施。第三条招标承包内容3.1.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提供行外墙干挂石材施工,包括供应石材、各种五金配件、结构件、结构胶、密封胶等除石材以外的所有其它材料。3.2.工程竣工后,提供二年的质量保修;3.3.招标人有权取消上述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或工作内容,也不会给予中标单位任何费用补偿。第四条投标有效期4.1.投标有效期系指从截止投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6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第五条投标文件组成5.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投标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其它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技术标。商务标。其它投标方认为必须的其它资料。5.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前,对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技术说明、质量要求等情况已详细了解清楚,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化、运输故障、气候影响等为保证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工期。5.3.商务标:本次招标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之“商务标部分”。5.4.技术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之“技术要求”,并据此编制技术标。5.5.投标书一式两份,密封,并附电子版标书一份。第六条回标方式Page3of226.1.投标方应于2010年06月23日下午15:0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沈浒路535号雅戈尔国际中心24楼;联系电话:0512-62881000-8501传真:0512-62883666;联系人:毛建强第七条评标、定标7.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我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7.1.1.投标文件的审核: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7.1.2.评标原则和方法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投标方的资质。比较投标报价。比较技术参数、性能、质量。投标方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综合以上分析比较,最后得出评标结论,选取招标方认为最合适的单位作为中标方。7.2.其他说明事项7.2.1.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7.2.2.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方发放中标通知书,双方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7.2.3.中标人未履行协议,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第八条废标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8.1.投标书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8.2.未提供投标保证金。8.3.收到的招标文件有明显的串标现象。第九条保证金9.1.投标单位在递送投标文件时同时须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由招标单位财务管理部开具临时收据。如投标单位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Page4of22金,招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9.2.参加投标而未中标单位,应退回所领取的相关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招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提出退标的,作中途退标处理。9.3.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签署合同前提出退标,作中途退标处理。9.4.凡中途退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5.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五天内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总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单位履行本项工程的担保,待本工程按约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后无息退还第十条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0.1.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本加盖正本章,副本加盖副本章。投标文件每页加盖公章。10.2.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第十一条其他11.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提出更改投标报价、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将作为日后签署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1.2.双方所有往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中标方所发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招标方所发文件必须加盖苏州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公章(如有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对违反上述标准的文件,中标方可以不执行,招标方可以不结算。11.3.投标文件中所有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地方请投标方盖章。复印件请投标单位盖章.Page5of22商务标书编制要求1.投标方在填报工程量清单时应对本次招标的全部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等情况应均已详细研究,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2.1.工程量清单:投标方按照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报价。2.2.工程量招标工程量由招标方提供,该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照竣工图中标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按竣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净工程量,造型节点按照展开面计算。3.3.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损耗费、物料搬运费、垃圾清理运输费(清运出工地现场并堆发至当地政府规定的地方)、保洁费、各种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地方政府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全部费用,如无设计变更,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本工程所涉及的签证和变更工程量的计价。2.4.配合费投标方无需向总包单位交纳管理费,与之相关的各种服务工程(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总包单位都将免费提供。投标总价=Σ招标工程量*综合单价。结算总价=Σ按图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3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中应列明所有主要材料价格,若工程量清单未列出项目且投标单位认为应列明的项目由请投标单位自行增加,否则视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价款中。4在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用于本工程的石材变更为甲供材料或甲指乙供材料。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或要求赔偿。Page6of22技术要求1.技术标1.1.投标人应附拟派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表。1.2.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说明本工程施工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及周围环境保护、卫生措施、用水用电符合规范、已有工程及材料的保护、建筑垃圾袋装化、杜绝野蛮施工等措施)等,以及施工机械及数量清单、工地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名单、人力资源动员计划等。1.3.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方应同时提供石材样品。2.设计图纸2.1.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建筑图及外墙立面干挂石材招标图对所需的干挂石材工程进行节点补充深化设计,深化至幕墙施工图的深度等。施工前至少提交2套深化设计图纸予招标方,由招标方提供至设计院确认敲章,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方完成此项工作。深化设计费包括在投标方的综合单价中,招标方不会另行支付设计费。2.2.工艺要求2.2.1.石板与石板之间采用密封胶;石板缝隙的宽度根据招标图的要求。2.2.2.中标单位负责石材幕墙与面层、主体结构之间的接缝,其密封处理之间的填缝、防水砂浆及包封硅胶为本工程范围内工作。若由于承包单位施工质量或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漏水、渗水,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等由中标单位承担。2.2.3.投标单位须针对不同的墙体材质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渗措施。2.3.石材要求2.3.1.发包方供应的石材为:15号楼为贝沙金,产地以色列或意大利,其余楼栋为红钻,产地为芬兰。投标方可至招标方办公室看样。2.3.2.石材的规格要求,按招标图纸,具体实施前由招标方、监理方及中标单位共同查勘确认中标方拟选石材大板后,方可加工制作。2.3.3.石材的厚度:调整为20mm;2.3.4.石材的允许误差:长度和高度(或宽度)为±1.0mm平面偏离度,每1220mm±2.0mm任何方向方形对角偏离度±2.0mm标称厚度偏离度±2.0mmPage7of222.4.石材的质量要求2.4.1.品种、规格、质地需符合国家标准、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和封样产品要求。2.4.2.石材表面不得有缺棱掉角、裂纹、风化、局部污染变色等缺陷。2.4.3.对同一批/同一品种石材,要求对色、拼花色泽一致、编号不同的板材不得混在一起。2.4.4.加工完毕后的成品石材,其表面应涂刷经发包方认可的石材防护剂。2.4.5.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标准,其几何尺寸、对角线验收按相关国家标准,其中:光洁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样品要求,进场前,用仪器检测验收;平整度:所有规格板材,均应控制在工料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同一立面无明显色差。2.4.6.根据排版要求进行倒角、打磨。2.5招标图纸中,4#楼南立面。,21~23轴侧墙及连接部位石材取消,15#楼石材调整见变更图纸。3.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3.1.中标单位自行供应的结构件应符合《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3.2.结构胶需符合《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JC887-2001)或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