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过程及主要条约简单过程:1840——1842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的签订,中国开始沦为半殖地半封建社会。1856——1860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签订,加速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一步加深。1900——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辛丑条约》的签订,清政府成为“洋人的朝廷”,中国半殖地半封建社会最终形成。半个多世纪以来,帝国主义发动的一次次侵略战争和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详细过程及主要条约:1840年6月,英国以虎门销烟为藉口,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鸦片战争,从此,中国开始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此后,各资本主义列强纷纷加入侵略、掠夺中国的行列,不断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国最终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鸦片战争及《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赔偿英国200万元;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协定关税,中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税率,无权自行确定,必须与英国共同议定。1843年,中英又相继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通过这两个条约,英国又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凡中国人与英国侨民发生纠纷,交涉诉讼,其英国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关税值百抽五,规定英国货物进出中国海关,大部税率值百抽五,内地通过税照旧输纳,不得加增,从而把中国关税税率固定在最低限度;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中国将来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这就成为以后各国窃夺侵略特权的重要手段;英国军舰可以常驻五口通商口岸,实即外国军舰对通商口岸进行武力威胁,破坏中国的领海权。《南京条约》签订后,美国、法国等侵略者接踵而来,乘机索取特权,他们分别于1844年7月和10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两个不平等条约,它们不仅取得了《南京条约》中规定的一切特权,美国还扩大了领事裁判权的范围,规定不仅中美民众之间,而且美国人不论与哪国人在中国发生纠纷诉讼,均由美国领事审理,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不受中国法律约束;美国人有权在五口通商口岸租地建楼、开设医院、建立教堂,进行思想文化侵略;法国则取得了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的特权。此后,葡萄牙、比利时、荷兰、西班牙、普鲁士等国纷至遝来,要求共同分享侵略利益,1849年,葡萄牙公然强占了澳门。古老中国的大门终于被资本主义列强的大炮和强权打开了。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为资本主义国家侵略中国打开了大门,从此各国侵略者接踵而至,它是中国遭受资本主义奴役的开始,是中国封建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个历史转捩点。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战后,中国的领土主权开始遭到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的破坏。英国取得了香港,葡萄牙霸占澳门。中国的关税、司法、贸易等主权也遭到严重的践踏,从而使中国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此外,外国侵略者还利用攫取的特权,首先在上海,继而在各通商口岸设立租界,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殖民制度。独立的中国开始逐步向半殖民地的中国转化。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个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国家;战后,外国资本主义凭藉着不平等条约的特权,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中国逐渐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商品市场和原料榨取地,这些对中国的社会经济起了巨大的分解作用,一方面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刺激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遂使中国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开始出现了第一批半殖民地性质的城市。在五个通商口岸中,上海发展最为迅速,它很快取代了广州,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中心。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二、第二次鸦片战争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加深。1856年至1860年,英、法等国侵略者为进一步扩大鸦片战争中所攫取的权益,打着全面修约的幌子,发动了一次新的侵略战争,这次战争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继续和扩大,史称第二次鸦片战争。1857年6月,清政府派员赴天津谈判,被迫先后与俄、美、英、法签订了《天津条约》。条约规定: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开放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南京、九江、镇江、汉口等十处通商口岸;外国人可以进入内地游历、通商;外国军舰、商船有权驶入长江和各通商口岸;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对英赔款四百万两,对法赔款二百万两;并在附约中规定鸦片贸易合法化。《天津条约》签订后,英法侵略者仍不满足,1860年春,再次挑起战火。10月初,侵略军一路烧杀掠夺,闯进北京,火烧圆明园。逃往热河的咸丰皇帝,在英法联军的胁迫下,派奕(欣)为主持和议的代表,分别和英法签订了《北京条约》,条约规定:承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开放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给英国,赔偿英法兵费各八百万两。11月,英法联军退出北京,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沙俄侵略者乘第二次鸦片战争之机,大肆侵吞中国大片领土。1858年5月,俄国侵略者强迫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签订《瑷珲条约》,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霸占;1860年11月,俄国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将乌苏里江以东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1864年10月,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强行割占了中国西部即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的神圣领土大片被割占,领土主权遭到空前的蹂躏;资本主义侵略者攫取了增开通商口岸和内河航行权以及压低关税等特权,侵略势力扩展到北方沿海和内地,这些口岸不仅成为列强侵华的经济据点,而且由于外国军舰有权驶入长江和通商口岸,因而成为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军事据点和桥头堡,中国的主权被西方列强进一步破坏和践踏了,使中国社会经济加速半殖民地化;传教士深入内地自由传教,加深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许多传教士干涉中国地方政治,霸占民田,搜集情报,扶植教民欺压人民;战后,鸦片贸易合法化,烟毒危害更深;《北京条约》把北京的门户、北方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天津开为商埠,使之实际上成为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势力大肆掠夺华北经济的侵略据点,而且有利于西方列强在军事上、政治上控制北京;各国公使常驻北京,直接干预中国政治,更便利了列强对清政府的控制和影响。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开始投靠外国侵略者,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起来,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革命活动。他们在共同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关系日益密切起来。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中外反动势力进一步勾结,在中国建立起半殖民地的统治秩序,中外反动势力的勾结加速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的进程。为了适应半殖民地化形势的要求,清政府增设了新的统治机构:一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一是总税务司,这两个机构的建立,正是清朝统治机构开始半殖民地化的标志。第二次鸦片战争给中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加深了。三、甲午中日战争及《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大大加深。1895年4月,李鸿章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签订了《马关条约》,条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给日本(在俄、法、德的干涉下,1895年11月,日本向中国索取3000万两白银作为赎辽费,在中国付清赎辽费后,日军撤出辽东半岛);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开放重庆、沙市、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并可在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日本人可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设立工厂,其产品免征各项杂税,只按进口货纳税,并可在内地设栈寄放;条约还规定日本军队暂时占领威海卫,俟赔款付清和通商行船条约批准互换后,日本才撤退军队。《马关条约》使日本割去中国台湾等大片领土,这就进一步地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沙俄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极严重的大掠夺,它直接助长了列强瓜分中国领土的野心。甲午中日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面临着被瓜分的危机;条约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片面最惠国待遇条款,群起效尤,争向中国进行资本输出,从此,列强以条约为依据,争先恐后地在中国开设工厂企业,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使用廉价的劳动力,而使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遭到沉重的打击,直接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生产的发展;钜额的赔款,加剧了清政府财政经济的危机,更加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二亿两赔款和三千万两赎辽费相当于清政府年收入的三倍,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靠借外债应付,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马关条约》还为列强勒索大宗赔款开了恶劣的先例;中国割地赔款,加速了日本向军国主义转化,日本军国主义者利用这笔钜额赔款,投资于重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增强了它向外扩张侵略的军事实力,日本逐渐成为侵略中国的最主要国家之一。《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一个卖国条约,它的签订使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使中国面临着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使得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程大大加速,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化。四、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及《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01年9月7日,清政府和美、俄、法、日、英、德、意、奥、比利时、西班牙、荷兰等十一个国家签订了《辛丑条约》,条约规定:清朝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九亿八千多万两,另有各省地方赔款二千多万两,并规定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各国可以在使馆区内驻兵,中国人民不许在界内居住;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二十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允许外国军队在北京和京榆铁路沿线的山海关、秦皇岛、昌黎、滦州、唐山、芦台、塘沽、军粮城、天津、杨村、廊坊、黄村等十二个战略要地驻扎,帝国主义还禁止把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原料运入中国,以两年为限,如列强认为有必要时,还可延长禁运年限;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该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办祸首诸臣将,将端王载漪革职充军新疆,庄亲王载勋、左都御史英年、军机大臣刑部尚书赵舒翘均赐令自尽,共处死大小官员百余人;在侵略者被虐、被杀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办理对外事宜;清政府分派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并在德国公使克林德、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杀之处建立碑坊,为被毁的外国人的坟茔建立碑碣,以昭涤垢雪侮之意。《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空前屈辱的不平等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又一副极为沉重的枷锁,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帝国主义通过这个条约,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对中国进行严酷的控制和勒索,使中国的主权丧失殆尽。首先,在经济上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加速了中国人民的贫困和社会经济的凋敝。帝国主义穷凶极恶地敲诈勒索,钜额赔款,按当时中国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摊一两银子,相当于清政府12年的财政总收入,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赔款,是帝国主义对中国空前大规模的勒索。这次赔款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抵押,使中国的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全部被帝国主义控制,清政府除了田赋以外,几乎别无财政来源,于是加重搜刮人民,使广大劳动人民陷入苦难的深渊,社会经济陷于崩溃的边缘,外债永无还清之日。中国在经济上完全失去了独立自主,成为西方经济的附庸。其次,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