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及企业标识第九部分理化特性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第五部分消防措施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化学品中文名称氢化学品俗名氢气化学品英文名称hydrogen英文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应急咨询电话传真技术说明书编号66CAS号133-74-0第二部分化学品名称有害物成分含量CAS号氢气≥98.0133-74-0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侵入途径吸入健康危害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环境危害对环境无害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眼睛接触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第五部分消防措施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氢气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有害燃烧产物无。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人防护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检测方法无资料工程控制密闭系统,通风,防爆电器与照明。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受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第九部分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PH无意义熔点-259.2相对密度(水=1)0.07(-252℃)沸点-252.8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0.07分子式H2分子量2饱和蒸汽压(KPa)13.33(-257.9℃)燃烧热(KJ/mol)241.0临界温度(℃)-240临界压力(MPa)1.30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74.1引燃温度(℃)400爆炸下限%(V/V)4.1溶解性不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乙醚。主要用途用于合成氨和甲醇等,石油精制,有机物氢化及作火箭燃料。其它理化性质第十部分稳定性与反应活性稳定性稳定禁配物强氧化剂、卤素。避免接触条件光照。聚合危害不聚合分解产物不分解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单纯窒息性气体亚急性或慢性毒性无刺激性无致敏性无致突变性无致畸形无致癌性无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生态毒理毒性无生物降解性无意义非生物降解性无意义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意义其它有害作用对环境无害。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理废弃物性质压缩氢气属于危险废物废弃处理方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废弃处理事项空容器归还厂家处置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危险货物编号21001UN编号1049包装标志易燃气体包装类别Ⅱ类包装包装方法钢质气瓶。运输注意事项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类易燃气体。其它法规: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85);工业氢气(GB3634-83)。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参考文献填表部门填表时间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