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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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1-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修正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犯罪一罪与数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非犯罪化的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管制拘役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种类罚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累犯自首量刑情节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假释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减刑时效其它规定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2-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1.周岁的计算2.对8种犯罪负责3.仅仅8种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不转化为抢劫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犯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罪罪精神病人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定罪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表1管辖原则比较名称适用对象★难点突破属地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内犯罪and(2)任何人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境内。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3-属人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外犯罪And(2)中国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外犯罪保护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外犯罪And(2)外国人And(3)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还必须(1)依据犯罪地法律和我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普遍管辖原则(1)国际罪行And(2)我国签署的国际条约承诺承担管辖义务既是权力,又是义务。表2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如何认定本条件违反本条件的结果1.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应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对下列行为不能或不宜进行防卫:(1)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令的行为、执行命令、正当业务行为等,对此不能实行正当防卫;(2)正当防卫行为,对此不能实行反防卫;(3)紧急避险行为,对此不能进行正当防卫;(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5)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6)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宜进行正当防卫。但如果只有通过正当防卫才能制止不作为犯罪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误以为存在着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一种认识错误,不成立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无过失的,就属于意外事件。(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律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关于不法侵害的结束,通常应当以不法侵害对合法权益所形成的现实危害是否排除为标准。在实践中,下列情形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是不法侵害人自动中止侵害;三是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如果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终止后,对侵害人进行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事前防卫或者事后防卫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4-(3)主观条件:具有正当防卫意图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下列四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即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即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如“黑吃黑”。(4)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防卫挑拨、互相侵害、偶然防卫、“黑吃黑”时,由于双方都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因此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都成立犯罪,如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4)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对不法侵害者的打击通常是针对其人身权的,但当不法侵害人使用自己的财产作为犯罪工具或者手段时,如果能够通过毁损其财产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也可以针对其财产进行正当防卫。如果误以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进行防卫的,按假想防卫处理;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按故意犯罪处理。(5)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1997刑法放宽了对限度条件的要求。判断防卫限度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应结合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情况的紧急程度、可用的防卫工具等)判断。防卫过当,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注意防卫过当不是罪名。(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监狱监狱是否关押否关押,每月可以回家1-2天关押关押待遇同工同酬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无偿参加劳动无偿参加劳动执行前羁押的折抵一日折抵两日一日折抵一日一日折抵一日不折抵是否适用假释制度否否是是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1/2不少于1/2不少于1/2不少于10年说明:适用假释制度的不包括不得假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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