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现就《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粉尘爆炸威力巨大,如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发生粉尘爆炸,极易造成整栋厂房的垮塌,导致群死群伤;同时,由于粉尘爆炸及爆炸火焰波及范围广,如人员密集的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距离不足,或员工宿舍、会议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内,粉尘爆炸时会导致群死群伤。2012年8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一家非法锁具加工作坊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造成事故伤亡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加工作坊租用的民房与周边居民住宅毗邻,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爆炸冲击波致使周边民房严重受损,2间民房整体倒塌,作坊西侧出租房内7人被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设置在砖混、砖木等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员工宿舍、会议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设置在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人员密集的民用建筑和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1条规定。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或易加剧爆炸介质形成的混合物,点燃的敏感性更高,爆炸的严重程度更大。高温烟气和烟尘中可能存在火星等点火源;同时,不同种类的可燃金属粉尘共用除尘系统,如铝镁粉尘与铁粉混合爆炸可能性也会提高。当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采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一旦发生爆炸,则所有连通区域都会受到爆炸波及。2014年8月2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截至事故调查报告发布,共造成146人死亡、95人受伤。造成事故伤亡惨重的原因之一,是由于该公司抛光车间一、二层共建设安装8套除尘系统,8套除尘系统的室外排放管全部连通,由一个主排放管排出。除尘器发生爆炸后,通过互联互通的除尘系统传播,所有打磨抛光工位均受到爆炸波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第4.6条规定:“铝镁粉尘不应与铁质粉尘,以及其他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合用同一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干式除尘系统中的除尘器本体、风管等是粉尘爆炸的高发区域,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都是防范和降低粉尘爆炸危险的有效控爆措施。泄爆是在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隔爆是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惰化是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和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抑爆是在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应根据生产工艺、粉尘爆炸特性等因素,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措施的组合。2017年5月19日,山东寿光市新丰淀粉有限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原因之一是事发企业斗提机、分离器、袋式除尘器等未采取规范的爆炸泄压和阻隔措施,导致在斗式提升机发生爆炸后的爆炸传播较为猛烈。初始爆炸造成出仓斗提机底部箱体损毁,后续爆炸造成卸粮、除杂、入仓、出仓等涉尘工艺的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以及除尘楼均不同程度受损。由于停产检修,只是7名现场维修人员受伤,其中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除尘楼内无作业人员,幸未造成更大人员伤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第4.2条规定:“干式除尘系统应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风机设置在除尘器前部,属于正压送风方式。正压送风时高浓度含尘气流及可能从作业工位吸入的小型工件、工具异物或物料中含有铁、石等杂质,经过风机高速旋转的风机叶轮撞击、摩擦会引起火花,进入到除尘器内易引发粉尘爆炸。铝镁等可燃金属粉尘除尘系统,严禁采用正压吹送粉尘。其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若采用正压吹送粉尘,应确保采取除杂、监测、喷淋等可靠的防范点燃源或爆炸火焰传播的措施,防止火花进入除尘器本体。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大量粉尘在沉降室内悬浮、集聚,粉尘云浓度高,爆炸风险极高。当采用砖混材料等构建的干式巷道作为除尘系统时,容易产生积尘,发生粉尘爆炸。2016年4月29日,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该企业采用采用砖槽(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通过轴流风机经矩形砖槽除尘风道,将抛光铝粉尘吹送至室外的沉淀池。砖槽除尘风道内风速不足集聚大量粉尘,轴流风机电机绕组高温引燃的火花吹入矩形砖槽除尘风道,具备了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引发爆炸。《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第4.1条规定:“除尘系统不应采用以沉降室为主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不应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第7.1.2条规定:“风管应采用钢质金属材料制造,若采用其他材料则应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应选用铝质金属材料”。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锁气卸灰装置能够把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箱)之间进行间隔而起到锁气效果,保证除尘器处于较好的负压运行状态。同时,可防止因自然等原因形成的火源或其他外部火源进入除尘器内引发粉尘爆炸。应用较多的锁气卸灰装置主要有星型卸灰阀、双层闸板阀等。《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第5.1.6条规定:“除尘器按下列要求设置锁气卸灰装置:a)除尘器灰斗下部应设锁气卸灰装置,卸灰工作周期的设计应使灰斗内无粉尘堆积。b)设置卸灰装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出现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20区是爆炸性粉尘危险环境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的区域,是最易发生粉尘爆炸的区域。如采用非防爆电器设备设施,容易引发粉尘爆炸事故。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8·5”铝粉尘爆炸事故中的非法锁具加工作坊配置的抛光机、电气设备、通风设备均非防爆型,生产过程中抛光机电机控制开关时常产生电火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2016年深圳发生“4·29”铝粉尘爆炸事故的精艺星五金加工厂采用的10台轴流风机均为非粉尘防爆型,经检测分析,其中的2号轴流风机的轴承室内部积有铝粉尘,产生异常摩擦阻力,导致轴流风机出现持续滞转,电机持续负载,电机绕组温度不断升高,产生火花引燃矩形砖槽除尘风道内的粉尘云,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应选用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2476.1)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GB12476.2)等标准要求。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粉碎、研磨、造粒等生产工艺在其产生设施内部属于典型的20区,由于机械力的作用会扬起大量粉尘,设备内悬浮的粉尘往往处于爆炸浓度范围之内。混入铁、石等异物杂质,易产生摩擦、撞击火花,满足粉尘爆炸五要素同时存在的条件,导致粉尘爆炸的发生。应规范设置除杂装置,并及时定期清理其内部或表面的铁、石等异物。2016年河南安阳县盛鑫铁合金经销处“5·31”雷蒙磨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雷蒙磨超出用途范围,加工硅粉,致使雷蒙磨磨膛内的硅粉(粒度约200目)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遇磨膛内铁质异物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引发了爆炸。事故调查过程中,磨腔内发现大量铁质异物,包括数枚螺栓及螺栓残骸、钢条等,经分析判断点火源来自磨膛的铁质异物或掉落的螺栓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雷蒙磨喂料口除铁器设计存在盲区,且磁力不大,没有有效除杂是其中的主要原因。《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6.4.2条规定:“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6.1.2条、《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5.2.6.1条、《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第8.7条《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GB16543-2008)第5.1.6条都对除杂装置提出了明确规定。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砂光机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的细小粉尘,特别是砂带跑偏、砂轮偏离或嵌入木材中铁钉等异物,容易产生摩擦火花。如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按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并配备管道火花熄灭系统,则引燃的木质粉尘火星可能会进入除尘器,导致粉尘爆炸。应根据车间内砂光机的设置与除尘管道布置情况,合理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的位置和数量。与砂光机连接的除尘系统,至少在除尘器前段的总风管上设置一套火花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火花探测装置与灭火部位最小距离应满足联锁响应时间要求。2015年1月31日,呼伦贝尔市金河兴安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较大燃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之一是事发企业砂光机未安装火花探测和自动报警装置,砂光机工作时产生的火花导致收尘管道内沉积粉尘发热燃烧,形成连续火源,通过除尘系统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引起布袋除尘器中的木粉尘遇火发生粉尘爆炸。《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6.2.1.2条规定:“与板材砂光机相连接时,板材砂光机应安装火花探测和自动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缺少有效的粉尘清扫制度和规范的执行,作业场所粉尘大量沉积,在粉尘爆炸时引发二次爆炸,导致爆炸威力增大,事故伤害程度急剧扩大。2010年2月24日,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47人受伤。事故原因之一是由于该公司在进行三层平台清理作业过程不规范,使用了铁质工具,产生了机械撞击和摩擦火花,在局部粉尘云的浓度达到了爆炸极限后,发生爆炸。粉尘清扫制度应包括清扫责任人、清扫范围、清扫周期、清扫方式等内容。清扫责任人指负责清扫的具体人员;清扫范围是指所有可能积尘的区域,应对粉尘生产作业现场(包括除尘系统管道内部)所有部位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清扫周期应明确清扫的时间间隔;清扫方式指清扫粉尘时应采取防止粉尘二次扬起的清扫方法,应采取负压吸尘方式,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对铝镁等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清扫、收集应落实防水防潮措施。《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8.1.3条规定:“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4272-2016)第12.1条、《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9.1条、《粮食立筒仓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9-2013)第10.2条、《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9.2条分别规定了粉尘清理的部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