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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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管理程序1目的与范围1.1目的为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以整车为属性的质量责任,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程序。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开发、采购、生产过程及售时、售后的责任划分与赔偿。2术语2.1质量协议:指供(需)双方按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标准签订的产品质量契约,是供货合同的一部分。2.2产品质量责任: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而应承担的责任。2.3质量赔偿:指由于供(需)方的产品质量责任,需(供)方依照本程序向对方赔偿损失的过程。2.4质量损失:指由于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协议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它分为直接损失和附加损失。2.5直接损失:指不合格品本身和由其引起的相关产品报废的损失。2.6附加损失:指不合格品从流入需方生产过程中到被发现时为止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即指南损失中除直接损失以外的损失。2.7标准价:指****公司现行的产品结算价格。2.8其它术语:应用GB/T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3相关文件文件编号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司发[1999]218号****公司质量管理科纲要(试行)QQQS08-0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QQQS10-01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QQQS1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QQS13-02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8-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司发[1998]112号****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4职责4.1总则供(需)双方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精益求精,竭诚服务,用户之上”的****公司质量方针。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开展以经济赔偿为特征的质量保证承诺活动。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总成质量和整车装配调整质量负责制。4.2供方的职责4.2.1供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为需方提供合格产品。4.2.2供方要明确产品质量保证期和服务承诺,承担产品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质量责任,赔偿相应损失。供方应做好出厂产品的服务工作,建立定期会签制。4.2.3供方有权就需方不履行质量协议以及由于需方的责任给供方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或申诉。4.3需方的责任4.3.1需方应按照QQQS10-01建立并运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履行质量协议中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4.3.2需方应及时记录和反馈供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并承担不合格品处置不符合要求(QQQS1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所造成的损失。4.3.3需方有权就供方不履行质量协议以及由供方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或申诉。4.3.4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方有权向主管部门建议调整合同中A、B点的供货比例,直至取消供货资格,开发新点。(1)进货检验连续三批不合格或年度累计大于10%批次不合格;(2)由于供方的产品质量责任导致发生公司级质量事故(见QQQS13-02程序);(3)例行抽检(包括国家、行业及**公司抽查)发生的质量问题,未按期采取纠正措施或改进不力而重复发生质量问题时;4.4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4.4.1财务会计部负责质量赔偿费用的结算划拨与质量成本统计。4.4.2人事部负责质量赔偿中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实施监督管理。4.4.3质量部负责质量赔偿的管理以及监督本程序的贯彻执行;负责质量赔偿争议的裁决,仲裁质量职责按**司发[1999]218号文件执行。4.4.4公司检查室负责对质量赔偿的全过程进行效能检查(见附件五)。5工作流程与控制要点5.1签订质量协议供(需)双方必须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事宜。“**公司供需质量协议书”见附件一。5.2不合格品的处理5.2.1不合格品处理的原则:(1)查清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可能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程度;(2)采取应急措施,使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3)分析原因,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5.2.2不合格品的处理要求;(1)进货检验不合格:a.退货;b.如需现场挑选,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c.供方按QQQS13-01规定办理让步手续,需方应按QQQS13-01规定进行检验,要做好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管理;(2)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现供方产品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处理:a.发现少量的不合格品,由供方定期会签,补件;b.发现质量事故或批量不合格品,需方应立即通知供方代表到现场处理;c.不合格品引起的返工,由需方处理或供(需)双方协商处理。需方只负责换件,并保存待供方确认退回供方。5.2.3不合格品控制的其他要求按QQQS13-01程序执行。5.3质量赔偿5.3.1质量赔偿原则:(1)按照总成和分总成质量负责制原则,赔偿在供(需)双方(即上、下工序)之间进行;(2)按照整车装配调整质量负责制原则,整车入库验收、售时换件和售后服务的产品质量赔偿,属于装配调整质量,直接向整车总装配方索赔;非装配调整质量的索赔直接向责任方索赔;(3)发生不合格经供(需)双方确认的原则,确认要依据需方提供的可追溯性的证据来确定;(4)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需方对于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除按质量赔偿向供方索赔外,可采取减少供货量或取消供货资格予以处理。5.3.2质量赔偿费用;(1)直接损失(Z)直接损失费(Z):Z=不合格品数×单件价格+相关报废产品价值(2)附加损失(F):按直接损失总额20%~50%核算或供(需)双方在质量协议中加以明确(包括返工费、材料消耗费、加工损失费、停工损失费等);(3)验证费(FY):裁决供(需)双方产品质量赔偿争议而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等所发生的费用。此费用由申诉方或应诉方法预付,处理终结时由败诉方承担。FY=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费5.3.3质量赔偿项目确定5.3.3.1进货检验的质量赔偿,进货检验时不合格,退货或现场挑选,全部损失由供方承担;5.3.3.2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赔偿:(1)接收检验时判为合格的产品,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直接损失由供方承担,附加损失由供方承担95%;需方承担5%;(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除按(1)条款进行质量赔偿外,还要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5.3.3.3售时换件的质量赔偿按现行会签制度执行;5.3.3.4售后服务赔偿由销售部依据本程序文件的要求另行发文实施;5.3.3.5监督、抽查(包括国家、行业及**公司抽查)赔偿:(1)首次发生质量问题,按5.3.3.2有关条款执行;(2)供方必须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进;(3)对因未按期采取纠正措施或改进不力的供方,需方有权按4.3.4条款处理。5.3.3.6生产准备的质量赔偿划分原则:(1)产品设计与工艺、技术方面的质量问题由设计、工艺、技术部门负责赔偿,赔偿按公司项目负责制和产品开发的技术协议有关规定执行;(2)因产品符合性质量问题发生的质量赔偿中由路线承制单位负责赔偿;(3)因设计误差工作质量造成的质量损失由责任单位赔偿,具体额度由公司质量部根据具体情况裁决。5.3.4质量赔偿费用管理(1)质量赔偿可随时或定期进行。针对少量的不合格品所造成的损失,供方应按要求定期进行会签;针对质量事故或批量不合格品,供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或按需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会签;(2)需方向供方索赔时要填写“**公司质量赔偿单”(见附件二),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经供方会签后由结算中心进行结算;(3)有争议的按5.4有关要求执行。经裁决的质量赔偿,由财务会计部根据“质量赔偿裁决通知书”(见附件四)执行赔偿。5.4产品质量赔偿申诉与裁决5.4.1总则按照“用户至上”的宗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标准为准绳的原则,事实副产品质量赔偿申诉或裁决。5.4.2申诉:(1)供(需)方收到需(供)方索赔单后,如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与需(供)方协商解决;(2)供(需)方与需(供)方协商无结果可向质量部提交“质量赔偿申诉书”(见附件三),并提供足够的有效证明材料和依据。5.4.3裁决:(1)质量部收到“质量赔偿申诉书”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对复杂的质量赔偿申诉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用“质量赔偿裁决通知书”通知申、应诉方;(2)申、应诉方收到裁决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没有在裁决通知书上签字反馈,质量部可传此通知书至财务会计部或人事部执行质量赔偿裁决;(3)申、应诉方收到裁决通知书后仍有异议,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质量部反馈,再次申请复议。复议工作由质量部提请公司总师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裁决,复议裁决为最终裁决;(4)质量赔偿裁决的败诉方应承担处理申诉裁决发生的所有费用。5.5附则5.5.1本程序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5.5.2各专业厂、供应商可参考本程序,制订相应的程序实施厂内赔偿。5.5.3本程序由质量部附则解释。6质量记录记录编号记录名称保存期110QR02015供需质量协议书三年110QR02011**公司质量索赔单三年110QR02012质量赔偿申诉书三年110QR02014质量赔偿裁决通知书三年附件一:**公司供需双方质量协议书需方:供方:本着团结协作,共同发展,责任明确互惠互利和确保产品质量的原则,共同遵守《**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管理程序》,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产品质量1、产品名称、编号(或型号);2、产品图纸和技术要求;3、包装、贮存要求;4、交付状态要求(如合格证、标识和质量记录等);5、需方对供方过程控制的要求;6、质量保证期;7、其他。二、产品检验1、检验项目(包括性能、材质项目的定期复验等);2、统计抽样检验方案;3、检验和试验设备;4、其他。三、不合格(批)品的处理1、退货(挑选、返工的规定;2、定期和随时服务与会签的规定;3、其他。四、违约责任1、违反协议的责任;2、让步接收的条件;3、其他。五、附则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需方:供方: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注:以上条款,具体要求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亦可协商修改。编号:110QR02015共页第页附件二:编号:110QR02011**公司质量赔偿单:贵单位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品给我方造成以下损失,特向贵单位申请赔偿。单位年月日赔偿项目类别金额发生单位状况描述合计金额赔偿项目明细附件编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计金额会签部门需(供)财务部门质量部门供(需)方代表单位盖章会签/日期附件三:申诉方:被申诉方:受理方:申诉(陈述):附件(证明材料):1、2、单位(盖章):领导签名:3、年月日受理方意见:签名:年月日质量赔偿申诉书编号:110QR02012共页第页附件四:质量赔偿裁决通知书:受理申诉后,质量部门通过调查取证,并依据《**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管理程序》,现裁决如下:验证费共计元,由方承担。如申诉方或应诉方对裁决不服,请在下框中注明不服哪条(理由可附页),并签名盖章,并于年月日前反馈,否则,强制执行。申诉方:签名(盖章):应诉方:签名(盖章):裁决质量部年月日复议**公司质量赔偿复议章年月日编号:110QR02014附件五:依据《****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1、对负有公司级质量赔偿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不按质量赔偿程序履行责任的。2、在质量赔偿责任明确裁定后,拒赔或推诿扯皮的领导干部。3、造成重大恶性质量事故,损害了**公司声誉和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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