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兰中学教师等级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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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杭州市建兰中学教师等级评估方案随着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有效地实施人才引进、管理、培养与发展,成为学校发展的依靠与保障。制定和实施本方案,是学校充分利用民营机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奉献精神,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得以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保证。一、实施办法:(一)评估等级:教师分为见习教师、新秀教师、中坚教师、骨干教师、首席教师五个等级。(二)任期年限:一般情况下,每年申报一次,任期一年。(三)等级待遇:实施教师等级制,基础等级的教师待遇按上城区教师工资水平标准(目前初定为2.5万),此后,逐级上升,拉开档次。基本工作量:聘任教师应承担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课时计算办法参考上城区教育局规定,不足课时或超课时者按比例调整。二、等级评估标准:(一)评审标准凡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均可依照评估标准申报相应的等级。等级名称评估标准见习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基本完成教学任务,无违纪违规行为。新秀教师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二级教师职称。2.能上较规范的公开课,独立完成教学设计。且开课节数每学年不少于2节。3.能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及时地反思,并有研究探索的意识与能力。4.能较好地开展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学生、家长基本满意。中坚教师1.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称。2.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良好。任教班级在中考或联考中成绩在年级中属中等以上。3.具有课堂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每年在校级以上开课一节;每二年有一篇论文在校级及以上交流、获奖或公开发表。4.教书育人的成效良好,受到师生、家长的公认。2骨干教师1.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2.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显著,任教班级的中考或联考成绩在年级中居领先地位。(年级中间以上,不包括中间)3.教书育人的成效显著,受到师生、家长的好评。4.教育教学的研究能力较强,能较及时地把握教育教学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课题研究。并具有撰写论文的能力,三年内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区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5.能指导1至2位新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卓有成效。首席教师1.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2.理念先进,精通教育、教学,有个人特色。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教学改革与发展趋势,是省、市级该学科的带头人。3.三年内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有自己负责主持的市级以上课题。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4.师德高尚,成绩显著,是同事公认的典范。任教班级在中考或联考中成绩在年级中领先。5.至少是三位教师的导师,指导的教师至少在区级以上开课一节。(二)关于高职低聘与低职高聘:1.凡符合以下条件中二条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上一级:(必要条件,框中是充分条件)(1)参加教师教学技能比武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涵盖三方面:优质课、教学论文、红烛杯)(2)在学科竞赛中辅导学生获得优异成绩(市团体一等奖以上)。(3)在市教研室(及以上)组织下,在全市范围内承担示范、研究课,并获得好评。(包括在区教研室推荐下参加展示、研究课)(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表演,成绩突出。(5)为解决学校困难积极主动承担特殊工作,在社会、学生和家长中为学校赢得荣誉。(6)在教育教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经校办公会议确认。教坛新秀,市区先进工作者)以上条件均指近三年内所取得的成绩。2.凡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者,则等级下降一级:(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2)教育教学工作令学生、家长不满意,且经学校有关部门指出仍无明显改进。(3)因师德原因而严重影响学校声誉。3.几点说明:(1)学年工作日不到全校学年总工作日的二分之一者,降一级。(2)学年累计缺席三十个工作日及以上者不得破格申报上一级。3(3)职称评定后(从文件下达当月起),由本人申请,符合评估标准的,经评审小组评定,晋升一级。三、评审办法(一)平级申报及评审(1)每年10月份评审一次。每位申报教师填好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由各自的分管领导。由于特殊情况错过申请时间的可补申报。(2)平级申报的教师的等级考评工作由相应的分管领导负责,从师德考核、教学评估、质量检测、社会反响等方面对该教师工作进行核实。(3)在分管领导核实教师工作时如遇不合等级标准而需改变其等级的情况则由分管领导上报给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确认。(二)破格申报及评审(1)教师参看评审办法后如欲在原等级基础上进行破格提升,则由本人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应的申报材料。(2)破格提升的教师由评审小组根据其提供的资料并组织教育、教学、教科等分管领导核实,然后讨论作出评审意见。(三)首席教师的申报及评审(1)首席教师的考评工作在原评审小组评定的基础上,由校长组织专家参考首席教师评估标准进行认定,再提交评审小组审核决定。(2)各等级的教师人数不作具体限定,但首席教师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在编教师总人数的10%。(四)评审程序及公布结果(1)在初次评议后,由校长办公室向全校第一次公布结果,如考评结果不符本人意愿,可向申诉协调小组进行申诉,申诉协调小组将情况进行核实、协调后上报评审小组再作评定。(2)评审结果由校长办公室向全校公布。四、评审小组的产生及职能(1)评审工作组成员原则由教师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评审工作组人员共14或21人,每届任期三年。(2)当年的评审小组成员由校长牵头并随机抽出6位评审组成员组成,负责当年的评审工作。(3)评审小组成员必须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评审原则。4五、申诉协调小组的产生及职能(1)申诉协调小组成员在当年构成的七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外的评审工作组成员中随机抽签产生,共由3人构成。(2)申诉协调小组负责接受对评审有异议的教职工的申诉,并进行协调。(3)申诉协调小组负责收集教职工关于评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评审小组反映。(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2004.115附1:教师等级申报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政治面貌任教学科申报等级工作年限近三年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情况时间课程内容开课范围论文发表情况时间题目发表刊物级别科研情况时间课题级别科目其它获奖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师带徒情况个人总结评审小组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意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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