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部门)关于开放“80元本地上网卡”产品的通知销售部、集团客户事业部、产品创新部、信息化部、客户服务部、财务部,各市县分公司:为丰富我省无线上网卡产品种类,满足用户使用无线上网卡产品在时间及流量灵活性上的需要,我司现推出基于省分OCS系统、不带硬件的本地80元无线上网卡预付费产品包(以下简称本产品),现将有关业务规定说明如下:一、本产品的构成基于省分公司OCS系统的本地“80元无线上网卡”预付费产品包构成:64KUSIM卡(普通卡)+手机号码+产品外包装,产品包统一售价为100元(含80元预存话费,20元卡费)。二、执行时间从2011年3月10日开始推广实施。三、本产品套餐相关规定1.套餐资费表180元本地上网卡资费表联通海南市场函〔2011〕37号-2-套餐月费包含国内流量超出后资费80元1GB0.1元/MB,执行套餐自动升级(150元包3GB,200元包5GB,300元包10GB),15G封顶暂停使用(次月恢复使用)。2.首月计费模式本产品用户入网或激活当月按实际使用流量计费,资费标准为:0.10元/MB(不足1M按1M计),当数据流量使用费(不含短信)达到80元(即流量到达800MB)后,自动按80元套餐计费,并执行套餐自动升级。次月起按80元套餐计费。四、主要业务规定1.本产品只开通3G上网和短信、国内漫游功能,不开通语音等其它功能。2.本产品只允许使用激活,不允许充值激活。3.本产品使用普通个位带4的号码。暂不提供微型USIM卡(具备条件的营业厅或代理渠道可提供人工剪卡服务)。4.本产品全省为统一的一个套餐,不再区分市县。本产品原则上不得更改套餐。5.本产品的业务发展量计入3G。6.本产品在本地制卡、印刷和统一包装,生产流程与我省分公司其它OCS预付费产品(乡音卡等)生产流程基本相同。7.领卡政策和流程-3-一是分公司领卡:分公司向省分资源中心提出领卡申请,资源中心使用专用卡封封装,预登录为“(800237)80元本地预付费无线上网卡(OCS)”套餐,下放至分公司。分公司下发给渠道或自有营业厅时,无需再变更套餐,渠道可直接进行销售。二是代理渠道领卡:代理渠道按照80元价格领卡(含80元话费,0元卡费),零售价为100元。三是公司直销渠道(集团客户经理等)领卡:与代理渠道相同,按照80元价格领卡(含80元话费,0元卡费),零售价为100元。四是自有营业厅领卡:自有营业厅按100元领卡(含80元话费,20元卡费),零售价为100元。五是用户使用:用户第一次上网使用时激活。8.其它佣金政策与现行的3G上网卡相同。或以销售部下发的最新政策为准。9.激活有效期一是本产品为OCS预付费产品,用户须在卡封上注明的“有效期”前激活使用,过期未激活则系统将自动报废回收。请销售时务必向用户解释说明,并确认用户已明白该规定。若渠道未在有效期前售出并引导用户激活,责任由渠道自行承担;若售出后,用户未在有效期前激活使用,导致被系统回收,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4-二是激活有效期的说明:OCS产品的激活有效期规定均相同,由OCS系统自动设定,不能变更。一般最短为一年,最长可达一年半。附:OCS产品有效期的规定:当年上半年制卡(1月1日至6月30日),有效期为次年的6月30日;当年下半年制卡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有效期为次年的12月31日。制卡时间为在OCS系统上预登录套餐的操作时间。10.本产品使用专用卡封(卡封上已印刷资费标准,本产品不再单独印刷产品单页),图例如下(电话号码和有效期等为打印):(卡封正面)(卡封背面)有效期:2011年12月31日1300XXXXXXX-5-五、工作要求1.销售部请销售部即日起,指导市县分公司开展产品试销工作,并及时收集市场反馈信息;同时做好卡号资源的配置和发放、代理商资料设置和领卡流程的指导等工作。销售建议:本产品试销期间,销售部可指导分公司主要在电脑城(如海口DC城)与渠道代理商合作,由渠道自行捆绑上网卡硬件进行销售。有关促销政策,由销售部和分公司具体协商确定推出。2.集团客户事业部集团客户事业部(并指导分公司集团渠道)可对集团单位、行业客户等推广本产品(本产品资费标准不得变更;鉴于上网卡是大众型产品,促销政策也应统一按照销售部的政策执行,不宜再另行制定促销政策),特殊客户(需求量较大或重要客户)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向市场部申报。3.分公司-6-请分公司按照业务文件规定,在销售部指导下,做好本地资源管理和配送工作,及时开展本产品试销工作。一是有条件的分公司(如海口、三亚等),要及时与当地的电脑城等渠道进行业务推广,选择一定数量代理商进行捆绑销售(或零售本产品);宣传要突出我司WCDMA上网的优势(速度高,不拥塞等),争取快速重新赢回部分上网卡市场。选择代理商时,建议暂不宜触动原电信上网卡销售较大的代理商,避免引起电信的过度反应。可先从其它非电信代理商的渠道开展,形成规模后逐步过度。具体营销实施策略由分公司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后自行确定,销售部督导开展。二是各分公司必须在当地自有营业厅上柜本产品,提供零售。建议A/B类分公司每个自有营业厅应保持5-10张的日常上柜量,C类分公司保持在2-5张,不足时及时补足。4.请客户服务部、新国信、服务窗口及时更新客服文档,做好业务培训、客户咨询解释和投诉处理工作。5.宣传物料市场部将统一制作上网卡产品海报,预计在3月20日前下发分公司。6.业务交流联系市场部营销产品QQ群:47669533,进群申请注明“单位+姓名”。特此通知。-7-附件:1.关于开放“80元本地上网卡”产品的通知.doc市场部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8-主题词:市场上网卡产品通知抄送:市场部各室。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市场部2011年3月14日印发校对: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