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矿井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预案(机电科)12.9.1概述宣东煤矿建有35KV变电站一座,坐落在工业广场院内,担负全矿井负荷用电,电源取自上花园220KV变电站,容量18万KVA变压器2台,形成上宣1号线和上宣2号线,对宣东煤矿变电站内2台SZ11—16000/35变压器供电,形成双回路供电。宣东煤矿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变为6KV,额定电流为263.9/1466.3A,变压器运行方式一台工作,一台冷备用,完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与要求。宣东煤矿变电站内35KV供电线路上装有瓦斯发电厂并网线2条,形成双回路。宣东煤矿风井距35KV变电站3km,电源经站内6KV开关柜馈出,经架空线双回路供给,另外在距风井8km的宣东洗煤厂变电站也有一趟架空线路曾经向此处供电,(现在没有运行)供电容量1600kw。由于宣东煤矿是高瓦斯矿井,对供电的连续性要求很高,为避免现有35KV供电线路受到雷击或其它原因线路损坏,造成全矿井供电中断,矿井在短时间内能够恢复安全负荷的供电,特制订宣东煤矿供电专项应急预案。12.9.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分为Ⅰ级停电事故、Ⅱ级停电事故和Ⅲ级停电事故三个等级。事故等级危害程度Ⅰ级1、因上级区域变电站发生事故,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2、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3、因区域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Ⅱ级1、井下供电系统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等原因,使井下中央变电所双回路断电而造成矿井井下大面积停电。2、地面重要变电所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等原因,造成双回路供电中断。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井上、下大面积停电。Ⅲ级1、井下供电系统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等原因,使井下中央变电所单回路断电而造成矿井井下大面积停电。12.9.3应急救援基本原则⑴发生停电应急事件处理必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协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损失。⑵发生矿井大面积停电事件时,重要场所如:主扇风机、主排水泵房、医院、通讯等要做为优先处理保障重点。⑶当大面积停电与其它灾害同时发生时,启动相应预案。12.9.4组织机构及职责12.9.4.1指挥机构组长:机电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科科长成员:机电区区长机电区副区长机电科副科长12.9.4.2工作职责⑴负责应急预案的修改和完善,审批和贯彻。⑵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停止。⑶负责和供电局的协调和配合。⑷负责预案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使用:①机电副总负责宣东煤矿35KV变电站及风井配电室、架空线路的接入、退出、运行和维护。②负责宣东洗煤厂变电站及到风井架空线路的接入、退出、运行和维护。③负责瓦斯发电厂机组的接入、退出、运行和维护。④负责每一步工作指令的发出。⑤负责其它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落实。12.9.4.3工作小组组长:机电副总副组长:机电科科长成员:机电区区长机电区副区长机电科副科长35kv站值班人员风井值班人员瓦斯发电厂值班人员洗煤厂值班人员⑴负责设备及线路的日常维护。⑵认真学习应急预案,认真履行指挥小组的指令。⑶出现全矿井停电后,变电站值班人员及时与矿井当班调度汇报情况,并及时通知小组成员。12.9.5预防与预警12.9.5.1危险源监控(1)每年雨季前,对矿井供电线路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线路的防雷设施、线路设施及沿途的地表情况、线杆基础稳固情况。(2)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供电系统预防性试验,对供电系统的绝缘、耐压按照测试标准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整理存档备查。(3)35KV站双电源进线的联络开关要定期进行切换,保证在意外时能正常使用,确保双回路电源正常。按有关规定,必须留有相关记录。(4)遇到雷雨天气,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机电区区长或主管电气副区长轮流在矿值班,坚持24小时有领导值班在矿应急调度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机电区提前准备应急电气检查仪表、材料,做到有备无患。(6)雷雨天气后对架空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9.5.2预警行动12.9.5.2.1应急预案实施条件(1)35kv主线路检修期间,矿井单路运行,且停电时间较长,根据气侯情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属预见性启动应急预案。(2)接到上级命令,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属预见性启动应急预案。(3)由于外界原因,已造成全矿井停电,而且短时间不能恢复供电,属被迫性启动应急预案。12.9.5.2.2应急预案实施程序(1)属预见性启动应急预案在实施这一方案时,宣东洗煤厂到风井架空线路必须提前送电热备用。在宣东煤矿出现全矿停电启动应急预案时,执行以下操作:①断开宣二站311.2和312.2隔离开关②断开宣二站607、607.1、609.2开关③断开宣二站614、614.1、612.2开关④除627、630开关外,断开宣二站6KV侧其它开关⑤合风井高爆开关⑥启动风井主扇(如果风井配电室16#母联开关没有合闸,要先合此开关)⑦合617或620(恢复地面照明)⑧合603(井下电源馈线柜)⑨合606(井下电源馈线柜)⑩井下只恢复照明和风机专供电源⑪合610或613(副井提升绞车运行)井下主排水泵视情况决定启动运行,其他负荷一律不得运行,直至线路恢复正常供电。(2)被迫性启动应急预案。这一方案属于突然性、被迫条件下实施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按步骤迅速开展应急预案:①合洗煤厂Z-G-27开关②合洗煤厂Z-G-16开关③合洗煤厂Z-G-14开关④断开宣二站311.2和312.2隔离开关⑤断开宣二站607、607.1、609.2开关⑥断开宣二站614、614.1、612.2开关⑦除627、630开关外,断开宣二站6KV侧其它开关⑧合风井高爆开关⑨启动风井主扇,主通风机运行正常后,由风井配电室2号柜向35kv变电站供电。⑩合617或620(恢复地面照明)⑪合603(井下电源馈线柜)⑫合606(井下电源馈线柜)⑬井下只恢复照明和风机专供电源⑭合610或613(副井绞车运行)井下主排水泵视情况决定启动运行,其他负荷一律不得运行,直至线路恢复正常供电。另外在全矿井停电的情况下,井下人员的撤离及疏散,根据矿有关应急处理预案执行,由矿调度室按相关程序执行。12.9.6信息报告程序12.9.6.1通讯联络宣东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8000、800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负责人电话:8088住址:宣东煤矿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联系通讯录见下表。宣东煤矿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通讯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矿长应急指挥部指挥小组组长8088宣东煤矿总工程师应急指挥部指挥小组副组长8011宣东煤矿通风区区长通风组组长8335宣东煤矿通风副总防突技术组组长8111宣东煤矿机电矿长通信供电主要通风机组组长8099宣东煤矿安全矿长安全撤退救援组组长8007宣东煤矿纪委书记安全保卫组组长8218宣东煤矿销售矿长后勤保障组组长8091宣东煤矿12.9.6.2宣东矿安全负荷统计表设备名称单位(台)单台容量(kw)实际需量(kw)主通风机11260800副井绞车11000800主排水泵116001600井下局部通风机1044440其它200合计386012.9.6.3报告程序⑴出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调度室,矿井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应急指挥部和矿长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⑵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尽快将事故报告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并由指挥小组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报告当地县、市、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⑶若重大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紧急报告表”,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③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④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⑤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⑦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12.9.7应急处置12.9.7.1响应分级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分为Ⅰ级停电事故、Ⅱ级停电事故和Ⅲ级停电事故(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故状态:①因上级区域变电站发生事故,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②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③因区域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故状态:①井下供电系统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等原因,使井下中央变电所双回路断电而造成矿井井下大面积停电。②地面重要变电所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等原因,造成双回路供电中断。③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井上、下大面积停电。(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Ⅲ级停电事故状态:①井下供电系统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等原因,使井下中央变电所单回路断电而造成矿井井下大面积停电。②地面重要变电所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等原因,造成单回路供电中断。③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破坏,造成井上、下大面积停电。12.9.7.2响应程序(1)Ⅰ级停电事故:①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机电区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报告矿应急指挥部。②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应急救援组和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指挥抢险工作。③发生Ⅰ级停电事故后,应急指挥部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进行通报,使有关部单位停电现场情况有所了解。在Ⅰ级停电事故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单位通知各种信息。(2)Ⅱ级停电事故:①发生Ⅱ级停电事故时,由矿应急指挥部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②对Ⅱ级停电事故,由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Ⅲ级停电事故:发生Ⅲ级停电事故时,由矿应急指挥部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机电区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12.9.7.3处置措施⑴矿井供电事故的预防措施①对矿用安全设备、器材、安全防护用品开展检测检验,严格把质量关,不允许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②加强对机电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③不准带电作业。④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要合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接线。绝缘水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接地网必须完整。⑤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电气维修工进行,并要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停送电的操作,要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职电工执行;高压电气设备和高压电缆,必须分划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矿井变电所和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⑵供电事故的处理措施①矿井应保证两回路电源。②地面供电线路发生任何故障,至少应有一路电源不中断供电,即两路电源和线路不得同时受到损害,并且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③采用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热备用,保证运行回路停电时,能迅速查明停电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④在发生任何故障时由值班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并且担负矿井的全部负荷。⑤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各采区排水点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承担全部负荷的供电。⑥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负荷以下要求,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照明、手持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不应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⑦电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