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CT-ModernFinancialPracticesChengFurui了解我•成福蕊•2002-2010•读博•挂职•与金融英语的渊源•对金融英语的体会了解大家•学校里得到什么•学习力•好的书、导师、朋友……•和大家一起进步了解世界•好奇心•现实感•宏观思维•信息了解金融英语•专业工具•从业敲门砖•开阔眼界•国际交流•职场助手FECT简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FinancialEnglishCertificateTest,简称FECT)是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教委联合发文(银发[1994]107号)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行业性专业外语证书考试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适应经济发展对金融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新要求,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委员会第九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自2009年开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结构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原“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更名为“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共设两级,分别为FECT综合考试和FECT高级考试。FECT考试每年举办一次,考试成绩可用作金融系统员工录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及出国培训人员或外派人员专业英语水平的参考证明。一、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综合考试•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综合考试主要面向全体金融业从业人员、大专院校学生及其他有志于从事金融业的人员。FECT综合考试科目一门(含听力),名称为《现代金融业务》,考试内容为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基础业务理论与操作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FECT综合考试证书。FECT综合考试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接轨,FECT综合考试合格考生可申请参加BFT口语考试,其口语考试成绩与FECT综合考试卷面成绩综合计分,合格者获BFT相应高、中、初级证书。二、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高级考试•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高级考试主要面向金融系统业务及管理岗位人员、大专院校学生及其他有志于从事金融事业的人员。获FECT综合考试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FECT高级考试。FECT高级考试主要内容为现代金融理论及实务操作、现代银行业务和管理、现代证券和保险业务以及专业口语等。FECT高级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口语考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两门(必考一门、专业选考一门),不含听力。必考科目为《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专业选考科目为《银行业务与管理》、《保险与证券业务》,两科任选一科。教材•(一)FECT综合考试内容以2006年修订并颁布的《FECT综合考试大纲》为准。参考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现代金融业务》;(二)FECT高级考试必考科目-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考试内容以2009年颁布的《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为准。参考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金融英语证书高级考试教材-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学习考试纲要》可作为考试辅导教材;(三)FECT高级考试选考科目-银行业务与管理考试内容以2009年颁布的《银行业务与管理考试大纲》为准。参考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金融英语证书高级考试教材-银行业务与管理》。•本考试要求应试人员具备在金融业务中较熟练地运用英语的能力。参加本考试的应试人员应掌握7000个基础英语及金融专业英语词汇,熟悉基本的业务概念和术语及一般的业务程序和原理,能听懂日常会话和一般的业务交谈,具有在篇章水平上运用英语基本语法知识的能力。能看懂与金融业务有关的一般文字材料,拟写一般的业务文件。•本考试包括听力和笔试两部分,主要从以下方面测试应试人员运用英语处理日常银行业务能力:•听力部分(占30%):包括简短会话、报告、陈述、访谈、讨论、电话通讯对话、接待客户、介绍业务、提供服务等。•笔试部分(占70%):各种图表、备忘录、财务报表、留言、行情表、业务函电、简历、广告、业务简介等。•本考试的试题类型:•1、听力: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针对单句的单项选择;第二部分为针对对话的单项选择;第三部分为针对短文的单项选择。•2、笔试:分为单项选择、完型填空、判断正误、短文阅读理解(共50%)和写作(20%)。其中写作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填写表格、单证等;第二部分为翻译(汉译英或英译汉);第三部分为按要求拟写短文(如函电、通知、留言、备忘录等)。PartOneOverviewoftheFinancialIndustryinChinaI.BankingSector•TheEvolutionandRole•TheReformandFunctionsoftheCentralBank•CommercialBankingSector•IncreasedOpenness•StrengthenedBankingSupervision•Prospects1.MainRoleofBanks•Mobilizingsavings•Allocatingcapitalfundstofinanceproductiveinvestment•Transmittingmonetarypolicy•Providingapaymentsystem•Transformingrisks2.Evolution•Fourphases:1948,PBC,Shijiazhuang,Beijing(1949)1984,centralbankandfourspecializedbanks-ABC,BOC,CCB,ICBC1993,theDecisiononFinancialReformUnificationRMBexchangerate,Passagelaw,ArticleVIII,Inter-bankmoneymarket,indirectmonetarypolicyinstruments,segregation1994,Threepolicybanks:theStateDevelopmentBank(infrastructure),theAgriculturalDevelopmentBankofChina,ExportandImportBankofChina(internationaltradeandinvestment)2001,WTO•中国建设银行(ChinaConstructionBank)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当时行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是国有五大商业银行之一,在中国五大银行中排名第四。简称建设银行或建行。•中国农业银行最初成立于1951年,1979年2月再次恢复成立后,成为在农村经济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加坡、香港设有分行,在伦敦、东京、纽约、法兰克福、首尔设有代表处,拥有员工447519人。•中国银行的前身是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户部银行,于1905年8月在北京成立。1906年,户部更名为度支部。1908年2月,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到1911年,大清银行在全国各省省会和通商口岸设立分支机构35处,成为清末规模最大的银行。1912年中华民国顺势成立,中国银行应运而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dustrialandCommercialBankofChinaLimited,ICBC),成立于1984年,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五大银行之一。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1986年7月24日,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央银行:1924年8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在广州创立中央银行。1926年7月,国府移迁武汉,同年12月在汉口设中央银行。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上海。1949年12月,中央银行随国民党政府撤往台湾。•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1935年6月4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国农民银行条例》,在原四省农民银行基础上改组而成为的中国农民银行正式成立了。资本总额仍为1000万元,总行仍设在汉口,1937年迁至南京。根据《条例》规定,该行办理发钞,农业放款,票据贴现,买卖证券,经营储蓄存款和汇兑,享有兑换券发行权、农业债券发行权和土地债券发行权。•(一)一九九四年实现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汇率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二)取消外汇留成,实行结汇和售汇制。•(三)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条件可兑换。•(四)严格管理和审批资本项下的外汇流出和流入。•(五)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汇交易市场,外汇指定银行为市场的交易主体。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调控的要求,适时吞吐外汇,平抑汇价。•(六)停止发行并逐步收回外汇兑换券。严格禁止外币标价、结算和流通。•(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管理国家外汇储备,根据外汇储备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完善外汇储备的经营机制。第八条款•1.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2.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3.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稳健发展•要明确规定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数额、管理人员素质标准及业务范围,并严格审批,加强管理。要适当发展各类专业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一)保险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开经营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要分别核算,把保险公司办成真正的保险企业,实现平等有序的竞争。保险业要逐步实行人身险和非人身险分别经营;发展一些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的保险公司;成立再保险公司;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发展农村保险事业。要适当扩大保险企业资金运用的范围和自主权,适当提高保险总准备金率,以增强保险企业的经济实力。要建立保险同业公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二)信托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接受长期的、大额的企业信托和委托存款,其业务是办理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证券买卖、融资租赁、代理和咨询业务。•(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通过发行商业票据为企业融通短期资金。•(四)证券公司不得从事证券投资之外的投资,进入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证券公司要加以区分,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在内部要严格分离。•再保险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再保险业务、不直接向投保人签发保单的保险公司。就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把一些大的承保单位再分保给另一保险公司。接受这一保单的公司就是再保险公司,一般出现在在财险中比较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每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依法应当办理再保险。•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近30年来,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十分迅速,曾一度超过同期保险业的发展速度。但是,全球再保险业的发展在地域上存在一定的不平衡状态,主要特征是:发展中国家再保险的需求旺盛,但再保险供给能力明显不足,发达国家再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总量占据世界再保险市场的主导地位。例如亚太和东欧非寿险分保比例分别为20.8%及22.4%,均高于世界上平均13.7%的分保比例,说明发展中国家直保公司对再保险的需求,高于发达国家直保公司的再保险需求。由于发展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