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商职院发〔2013〕76号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根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指导和服务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现结合本届毕业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毕业生基本情况2014届我院有毕业生2725名,其中,会计系1389人、经济贸易系413人、经营管理系353人、人文与旅游系407人、电子信息技术系163人。二、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坚持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开拓就业市场、寻求多种就业推荐渠道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为工作目标。具体量化为:(一)为毕业生提供200%的就业岗位。其中,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为全院毕业生提供100%的就业岗位,各就业指导分中心为本系毕业生提供100%的就业岗位,共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5450个。(二)加大就业基地建设,提高就业质量与就业稳定率,原则上不向流水线、服务生岗位推荐毕业生。(三)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0%以上,年终就业率90%以上。三、主要措施2(一)积极推进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就业工作作为“引导和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一把手工程”。在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落实就业工作院系两级管理模式。院长作为总指挥,统抓全院的就业工作,各系主任亲自抓本系部的就业工作。(二)加强就业、创业指导1.教务处、思政课部、各系应根据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职业与创业指导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内容,组织教学工作,逐步实现创业教育从公选课向必修课过渡,小范围的必修课向全校范围内的必修课的过渡。各班级辅导员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学生个体的就业主动性,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艰苦奋斗的远大理想,立志于基层岗位,教育学生把为社会服务和实现自身价值有机地结合起来。2.各系部要积极配合招生就业处认真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教育活动月活动。3.联合社会相关机构,认真做好本届毕业生的SIYB创业培训,积极向毕业生宣讲国家特别是长沙对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扶持政策,支持、引导有创业愿望的毕业生顺利走上创业之路。(三)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就业服务工作1.分批组织相关就业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或有关业务学习,提高就业队伍的职业指导水平。2.各系要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辅导员要将就业3指导作为班级教育的主要内容。要将就业咨询和就业服务工作常规化、个性化;要建立和完善就业指导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对职业指导工作的积极性。3.辅导员要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就业意向登记表》并提供表中的统计数据。辅导员应及时填报与更新《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表》、《困难毕业生就业意向登记表》。扎实做好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各系要建立毕业生个人就业档案和就业台账(争取建立院级、系级、班级、学生个人等后台级别的学生实习、就业台账),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功能,及时登记、更新毕业生就业工作数据,定期汇总、分析就业情况。招生就业处要定期检查就业率统计工作,分析就业工作总体状况。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跟踪服务,有计划地回访部分用人单位,及时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反馈相关情况。学院统计初次就业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底(具体时间以省就业中心通知为准),年终就业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省就业中心通知为准)。就业率的统计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为依据。如果在统计初次就业率前,变更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务必向学院提供最新用人单位用工证明函(在学院就业网站下载)。(四)积极开拓就业市场1.根据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与管理办法》,积极走访用人单位,了解、开拓顶岗实习与就业市场。联合教务处、校企合作办,逐步建立稳定的、高质量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基地,使实习和就业有机结合起来,为学生就业提供优质平台。42.进一步开辟就业推荐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充分利用现有的用人单位资源、校友网络、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及劳动部门的劳务派遣机构,有计划地建立多种推荐毕业生就业的有效渠道。向长沙及周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地区推荐毕业生。(五)努力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1.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意向登记表》,了解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帮助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制定就业方案。教育毕业生诚信就业,不得同时与2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就业协议。2.举办好2014届毕业生校园供需见面会。要求参加招聘会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招聘人数不得少于10人,招聘岗位要与专业对口或接近,岗位要求的文化层次在专科及以上。专场招聘会由各系合理分配,统筹安排,并将用人单位填写《小型(专场)招聘会信息登记表》交招生就业处备案。根据各系毕业生人数,各系组织的招聘会场次不少于:经贸系10场次,经管系9场次,会计系25场次,人文与旅游系10场次,电信系5场次。由招生就业处举办2次中型招聘会和1次大型招聘会,其中1次中型为麓谷高新区专场,一次中型为供销行业专场。招生就业处要认真策划、积极筹备中、大型校园供需见面会,不断提高参会单位质量,优化单位结构。招生就业处及各系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参会组织和管理,真正为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为广大用人单位提供人才选聘平台。要加大招聘会的组织工作力度,随时为用人单位、毕业生提供服务,满足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需求,提高招聘成功率。3.做好“自我推销”工作。主动出击,联系用人单位,向有5关用人单位寄发我院201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充分发挥学院就业信息网的作用,让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我院毕业生信息。“送货上门”,主动组织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或相关机构组织的供需见面会,尤其要利用好长沙市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人才交流会来扩大毕业生就业路径,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就业区域。4.加强就业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实现学生和用人单位一站式注册,求职、招聘信息定向发布和精准配送,并提供功能强大的线上招聘系统,轻松完成交流双选。真正实现教育部、省市和我院就业网站的互联互通。5.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的发布、收集、整理平台,依托院、系两级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学院就业信息网、系就业网、学院电子显示屏、就业QQ群、手机短信群发系统等,多途径完成就业信息的发布及就业信息的收集。6.对灵活就业毕业生,做好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工作。(六)关于毕业生管理工作1.招生就业处统筹、协调就业市场开拓,向各系通报就业政策,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内容及材料,督导、检查各系就业指导情况。同时,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广播、院报、橱窗、短信等形式直接面对学生开展就业指导宣传教育,组织大型供需见面会,协调各类招聘活动。2.各系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毕业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大型供需见面会,根据本系需要,组织专场招聘会。广泛6深入宣传就业相关政策,及时收集、整理与发布就业信息,争取本系毕业生有较高的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就业质量不断提高。3.各系负责毕业生推荐、成绩查询及成绩表的打印、教学实践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毕业生档案建设、毕业生就业台账数据录入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毕业生期末考试安排、毕业生顶岗实习安排、毕业生重修重考和补考、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办理、各类考证证书发放、教材费结算等工作。学工处负责毕业生集体照、毕业生体检、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评选等工作,并组织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招生就业处负责毕业生推荐、毕业生档案管理及传递工作,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组织人事处负责办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和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保卫处负责办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财务处要及时结算毕业生各类费用。后勤处要组织西城公司结算好水电等费用账目。图书馆要及时结清毕业生所借图书资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做到准确及时、服务周到,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离校。4.毕业生毕业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22日。毕业考试结束后,已落实实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离校。(七)关于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1.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统一使用省教育厅印制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编号在学院就业网站查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学院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依据,不得遗失,遗失不补。在正式毕业前,不得与第二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2.需要派遣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务必于2014年5月31日7之前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系,经系整理统计后,交招生就业处,以便按《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派遣方案。6月1日前未交《就业协议书》的,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3.毕业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领取报到证,并按报到证上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致使用人单位拒收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八)关于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户口迁移工作在毕业离校之前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凭本人申请,迁移至原户籍所在地。没有申请的人事档案均在毕业两年后统一交由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户口迁移手续原则上在学生毕业时办理。毕业2年后,学院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不再出具有关户籍事项的任何证明材料,户籍卡不得外借。四、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及经费管理不断完善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按《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就业工作经费按年初的预算(全年学费的1%)落实到位。五、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一)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挥和领导。(二)招生就业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就业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学生就业推荐;组织好校园供需见面会;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活动及大学生毕业生创业培训(SIYB);组织建立毕业生就业台账;组织系部做好毕业生就业信8息采集、上报、就业信息核实工作;根据政策及学生要求,做好毕业生派遣方案;做好毕业生档案收集及分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生跟踪服务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调研;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就业活动,完成上级、学院交办的与就业工作有关的事项;配合人事处、教务处对各系就业工作进行考核。(三)思政课部负责就业、创业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课程建设与改革等方面的教研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开展;负责就业、创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四)各系负责实习、就业市场建设;负责本系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就业观教育与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推荐、信息收集、档案整理等工作。六、工作要求(一)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学习,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内部管理,凡是涉及到毕业生的工作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把该办的事情办好,把能办的事情办实,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二)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紧密结合本系的实际,制订科学可行的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确保计划顺利落实。(三)招生就业处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确保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各9项任务的圆满完成。附件:1.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表2.2013年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教育活动月方案及具体方案3.2014届毕业生就业意向登记表4.201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登记表5.2014届困难毕业生就业意向登记表6.2014届困难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毕业生就业方案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0月24日印发10附件1: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表时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间9-12月收集用人单位信息、发布2014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招生就业处走访用人单位,开拓省外就业市场,毕业生跟踪调查,组织各种招聘会招生就业处、系2013届年终就业率统计招生就业处联系、接洽用人单位建立毕业生台账系统招生就业处软件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