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时代的英国相比,17—18世纪欧洲大陆的文化状况总的来说显得较为保守。它比英国哲学更多地沾染上了经院哲学封闭陈旧的气息,这一点尤其明显地表现在欧洲大陆哲学对抽象的思辨和形而上学体系的执着上。这样就导致了欧洲大陆唯理论哲学的产生与发展。唯理论以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为主要代表。一、笛卡尔1596年3月31日生于法国都兰城。笛卡尔是伟大的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生理学家。解析几何的创始人。笛卡尔是欧洲近代资产阶级哲学的奠基人之一,黑格尔称他为“现代哲学之父”。他自成体系,熔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于一炉,在哲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他又是一位勇于探索的科学家,他所建立的解析几何在数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笛卡尔堪称17世纪的欧洲哲学界和科学界最有影响的巨匠之一,被誉为“近代科学的始祖”。普遍怀疑在《谈谈方法》中,笛卡尔对自己早年所学的各种知识如神学、哲学、逻辑学等都表示了怀疑——神学断言天启真理是我们的智力所不能理解的,这些观点只能使人困惑;哲学千百年来始终处于永无休止的争论之中,这些彼此对立的哲学观点无一不是值得怀疑的;哲学既然如此,建基于哲学之上的其他学问就更是不足为信了;至于逻辑学(传统的形式逻辑三段论),充其量只能用来向人们说明已知的事物,而不能用来进行发明和求知。惟一具有牢固基础的学问是数学,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人们仍然没有在其上建立起知识的大厦。面对着这些充满了谬误的陈旧知识,笛卡尔明确表示惟有将其从心中彻底清除,“或者把原来的用理性校正后再收回来”。“我思故我在”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把“清楚分明”的理性确立为判定真理的惟一标准,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我在那些东西里找到哪管是一点点可疑的东西就足以使我把它们全部都抛弃掉”。怀疑就是思想,思想必然就会有一个思想者即“我”存在,这样笛卡尔就从他的普遍怀疑中引出了再也不可怀疑的第一原理,即“我思,故我在”笛卡尔在这里所说的“我”是指一个思想的主体。是超越形体的,因为“我”完全可以想象自己没有形体、不能摄取营养和走路,但是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我”没有思想。思想是“我”的一种本质属性,“我”思想多久,就存在多久,“我”只要一停止思想,自身也就不复存在了。笛卡尔把思维的“我”确立为哲学的绝对起点,表现了近代哲学中自我意识的觉醒。“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哲学的第一原理,他正是以此作为根基而建构起整个形而上学体系的。上帝存在的证明他是先从“我思故我在”这个最确定可靠的命题中提取出“清楚明白”这一标准,然后通过阐明不完满的“我”不可能产生完满的上帝观念这一清楚明白的关系,而从“我”的上帝观念中推出上帝存在。一旦推出上帝的存在,他就反过来通过上帝说明了“清楚明白”的真理标准的可靠性之来源,由此建立起对来自上帝的各种“天赋观念”的确信,并进一步以“天赋观念”作为演绎的前提,建构起唯理论的理论大厦。这就摆脱自我意识的狭小圈子而进入了广阔的客观世界,创立了他的心物二元论的世界观和物理学体系。“天赋观念”与理性演绎法笛卡尔认为,我们的所有观念都无非具有三个来源:第一类即所谓“天赋观念”,它包括几何学的公理、逻辑学的基本规律,此外,关于上帝的观念也是天赋的。第二类是指由感觉提供的观念。第三类是一些关于现实世界并不存在的东西的虚假观念。在笛卡尔看来,由感觉得来的观念虽然不是完全虚假的,但是却是相当不可靠的,因为感觉本身并不能为判断这些观念的真假提供证据。笛卡尔的方法就是理性的演绎法,它是从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遵循严格的推理规则,一步一步清楚明白地推演出各种命题或定理,形成完整的知识系统。在这种演绎的过程中,只要作为大前提的公理和推理规则是确实无误的,推出的结论一定具有普遍必然性。在笛卡尔那里,这些公理和推理规则本身就是建立在“天赋观念”的基础之上,而“天赋观念”则是以上帝的权威来作为保证的。笛卡尔开创的这种以天赋观念或天赋原则作为公理和前提,循序渐进地推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系统的理性演绎法,被17—18世纪西欧大陆的许多哲学家所推崇和沿袭,他因此而成为近代唯理论哲学的开山鼻祖。心物二元论笛卡尔把实体分为绝对实体与相对实体,前者是自因的存在,即自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这种绝对实体就是上帝;后者是只依靠上帝而不依靠其他事物就能存在的东西,这种相对实体有两个,即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物质实体的惟一本质属性是广延,即占有空间,它遵循自然规律而运动;精神实体的惟一本质属性是思维,它根据自由意志而行动。物质无思维,精神无广延,这两个实体是彼此独立、互不干涉的,它们构成了两个相互平行的世界本原。一切物质性的现象都依附于物质实体,一切精神性的活动都依附于精神实体,它们分别按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法则而运行。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古典的二元论体系。身心交感说笛卡尔生前所写的最后一部著作《论灵魂的感情》就试图通过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的研究,以说明身心之间的交感。在笛卡尔看来,人不同于动物,他有理性或灵魂,因此人是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的联合体。他解释道,当感官受到外物的刺激时,一种血液精华就会沿着神经和血管把这种刺激信号输送到松果腺,作用于栖居在松果腺中的心灵,使之产生关于外物的观念;反过来,当心灵产生了某种活动的观念时,它就在松果腺中把这种观念传达给“生精”,再由后者通过神经和血管传递到肌肉,使肌肉发生收缩和舒张,从而引起身体的运动。物理学上的机械唯物主义笛卡尔在形而上学领域是一个二元论者,在广义的物理学中则是一个机械唯物主义者。笛卡尔强调物体与空间在范围上是同一的,他反对古代原子论者对“虚空”的理解,认为“虚空”并非是空无一物的,任何空间中都有物质存在。笛卡尔不仅把广延说成物体的惟一本质属性,而且也把机械运动当作运动的惟一形式。可以说,笛卡尔与牛顿一样成为近代机械论的主要代表,这种机械论不仅对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也支配着19世纪以前几乎所有的自然科学家,成为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斯宾诺莎(1632—1677年)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斯宾诺莎的主要著作有:《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知性改进论》、《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斯宾诺莎堪称哲学史上“最完美的人物之一”。对笛卡尔认识论的批判斯宾诺莎认为,笛卡尔所提出的唯理论原则并不彻底,所谓“我思”并不真正是在理性中直接呈现出来的“公理”,而是经过一系列的“怀疑”之后才抽象出来的,因此本身就不具有笛卡尔所要求的“清楚明白”性,而由这一含混不清的前提推出一个上帝更是矛盾百出。既然要从清楚明白直接呈现的观念出发,这个观念就必须是自明的、具有自身确定性的,不需要任何怀疑,也不必由一个“我”来推出。否则,这个“我”本身又需要另一个“我”来保证其清楚明白,这就会导致无穷后退。“要知道一件事物,无须知道我知道,更无须知道我知道我知道。”相反,斯宾诺莎认为真正清楚明白的观念是自足的,它自身是自身的标准。而最清楚明白的真观念就是“神”的观念。神即自然斯宾诺莎把神说成惟一的实体,而这个惟一的实体同时也就是自然。他先提出了四个命题:(1)没有有限的实体;(2)没有两个相同的实体;(3)一个实体不能产生另一个实体;(4)在神的无限的理智中除了自然中实际存在的实体外没有任何其他实体。以这四个命题作为前提,必然会推出如下结论,即只有一个惟一的实体,这个实体就是自然。因此,神即自然,亦即实体。接着,斯宾诺莎进一步提出了神既是万物由以产生的原因,也是万物得以活动的原因;神作为万物的原因是内在于万物之中,而不是超越于万物之外的;神是万物的一个必然的原因,而不是一个偶然的原因;神是一个自由因,从而是“自因”;以及神是万物惟一的第一因和普遍因等观点。斯宾诺莎把神这个惟一的实体等同于自然,认为神内在于自然之中,把自然万物都看作是神性的具体表现,这些观点使他成为近代泛神论的主要代表。在斯宾诺莎的泛神论中,神(上帝)不再是有人格、有意志、超越于自然之外并且随时用神秘的奇迹来干预自然进程的纯粹精神力量,而是按照其自身规律必然运行的自然界本身。因此,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构成了17世纪英国自然神论向18世纪法国无神论转化的中介。实体、属性与样式实体、属性和样式是斯宾诺莎哲学的三个最基本的概念。实体就是神或自然(“产生自然的自然”或“能动的自然”),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尔区分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二元论,他认为只有一个实体,这就是神或自然。实体是无限的,它不可以被别的东西所限制,此外,实体也是自因的和永恒的,它不能被别的东西所产生,所以宇宙间只有一个绝对无限的实体,它不动、不变,这就是神或自然。这样一来,斯宾诺莎就用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取代了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实体包含着属性。“属性”,我理解为由知性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斯宾诺莎认为,能够被人所认识的属性只有两种,即“思维”和“广延”。斯宾诺莎强调,思维和广延是神或自然的两种属性,神或自然既是一个能思维的东西,也是一个有广延的东西。样式是实体的特殊存在状态,即作为“被自然产生的自然”的个别事物。实体本身是不动不变的,但它的样式却是千变万化、各式各样的。斯宾诺莎界定道:“样式,我理解为实体的分殊,亦即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西。”身心平行论在斯宾诺莎看来,身体与心灵既是彼此独立的,又是先定地协调一致的。“思想和事物的观念在心灵内是怎样排列和联系着,身体的感触和事物的形象在身体内也恰好是那样排列着和联系着。”身体与心灵就好像两列并行的列车,它们保持一致不是由于相互之间的影响,而是因为各自循着事先铺好的轨道以同样的速度运行。就此而论,斯宾诺莎的身心平行论既不同于笛卡尔的身心交感说,也不同于马勒伯朗士等人的偶因论。知识分类与真观念斯宾诺莎在《知性改进论》中把知识分为四种:(1)由传闻或任意的名称得来的知识;(2)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3)由推理得来的知识;(4)由对一件事物的本质的认识而得来的知识。在《伦理学》中,斯宾诺莎又把前两种知识合并为一类,并称为想象或意见,由推理而得到的知识被称为理性知识,由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而得到的知识则被称为直观知识。在这三者中,斯宾诺莎认为想象或意见是不可靠的,它是虚构的和错误的观念的来源,理性的知识是可靠的,但其可靠性最终来自于直观。所以,只有第三种知识即直观知识才是最可靠的,这就是“真观念”。真理的标准斯宾诺莎提出了一种“符合论”的真理观,他认为“清楚、明白和恰当”是真理的内在标志,而真理的外在标志则是与事物本身的符合。他把“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当作一条公理。斯宾诺莎的“符合论”并非从经验论、而是从身心平行论中引出来的,“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这一认识论观点是建立在“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这一本体论观点的基础之上的。所以,真观念之所以符合它的对象,根本说来还是由于真观念符合自身;只要它符合自身,就必然符合于它的对象,因为观念的系列与事物的系列之间永远有一种平行关系。事物和关于事物的观念都是神或自然的两种样式,二者之间并不发生关联,它们的平行是由于来自于同一个神。观念反映的不是事物,而是神或自然,而事物本身也是神或自然的表现形式。伦理学和政治观点斯宾诺莎的伦理观同样也带上了某种唯理论和机械论的色彩。他把自己的哲学的目的放在人的自由和解放上。他认为,人的情感和欲望是造成人的奴役状态的根源,只有克服它们人才能得到自由;但这种克服又不能采取禁止和禁欲的方式,而只能采取理性认识的方式。斯宾诺莎虽然看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不可分的关系,但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最终取消了自由而陷入了宿命论。斯宾诺莎在政治学上也是自然法学派的重要代表之一,他与霍布斯、洛克等人一样主张社会契约论,但是他认为人们让渡自己的天赋权利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而不是一个专制政体。人们签订社会契约放弃了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就是为了获得社会状态下的自由。他强调,政治的真正目的就是实现自由,而“在所有政体之中,民主政治是最自然,与个人自由最相合的政体。”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种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