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假、调课、代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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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假、调课、代课管理规定(讨论稿)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荥阳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规定。1.事假:事假3天以内提倡自行安排课务,事假三天以上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课务(自行调课不扣钱,教导处调课每节扣除请假人元)。2.病假:病假3天内提倡教师自行调整课务,无法调整由教导处安排(自行调课不扣钱,教导处调课每节扣除请假人元)。3.公假:公假3天内自行调整课务;公假学习3天以上的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课务(不扣课时费)。4.长假:按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5.代课:所有在职教师均有接受学校调课、代课义务,均有10节代课基数的义务;教导处酌情(当天课务情况)安排代课,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需说明)均要服从教导处安排。代课每节补助元说明:请假未调好课,出现空课的,按旷课处理,每节课扣除当事人元。王村镇第三小学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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