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民主表决书编号:〔20〕第号于年月日在召开会议,对的《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编号:〔20〕第号)、进行民主表决。会议由主持,职务:。应到会人数人,实际到会人数人,占应到会人数%,人数符合法律规定,本次大会召开合法有效。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的《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编号:〔20〕第号)。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与审议后表决,其中同意人,反对人,弃权人,同意人数占到会人数的%。的《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编号:〔20〕第号)以大多数人同意,获得通过。特此决议。附件:表决情况签名表(盖章)年月日表决情况签名表表决的《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编号:〔20〕第号)签名情况如下:一、同意的人签名:二、反对的人签名:三、弃权的人签名:说明:1、《会议决议》与《表决情况签名表》一式四份,街交易中心、村交易工作站、申请单位各存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2、《表决情况签名表》空间不足可用其他空白页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