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应贯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绩效目标申请任务编制的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应当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二、编制预算的原则(一)政策性原则:编制预算要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二)可靠性原则:编制预算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能计入收入预算;必要的支出预算要估足,不能留硬缺口。(三)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项目。(四)完整性原则:学校的各项收支均要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管理。(五)统一性原则:编制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和统一口径、程序和计算依据填列有关收支数字指标。三、预算编制的方法在编制正式的预算前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掌握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及有关资料的变化,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同时应剔除上年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因素;其次要客观分析预算年度事业计划和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最后要正确领会上级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一)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由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1、财政补助收入应依据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本年度预算定额指标和补助标准编制;2、上级补助收入应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制;3、事业收入主要来自学费收入。主要用于日常教学业务经费、科学研究经费、业务培训经费等预算指标。(二)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主要编制事业支出的预算。支出预算中的刚性支出(如人员工资)和教学业务活动正常运转的支出必须优先安排。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津补贴、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按照在册职工人数和规定标准编制;2、学生奖(助)学金和工会经费按相关规定的标准计提;3、商品服务支出中有定额的,要按定额编制,没有定额的要根据下年度预计情况编制;4、设备购置费按预算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不受经费影响的情况下);5、修缮费(经济分类科目-大型修缮)按预算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编制(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不受经费影响的情况下,且修缮费不能超过商品服务支出的50%);6、业务费按预算年度教学计划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进行编制,但必须严控“三公”经费支出;7、其他费用可参照历史水平编制;8、业务招待费按照当地地财政局要求编制;9、基本建设支出,必须在保障基本公用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预算安排,避免赤字预算;10、项目专项配套资金支出预算,在估算时尽可能全面。四、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预算由财务科编制,具体程序如下:(一)财务科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学校计划,分析有关政策对预算年度收支的影响,提出收支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审批。(二)财务科根据当地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预算年度学校计划中各项目的轻重缓急,在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前提下,下达各科室支出预算指标。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并经过学校财经领导小组通过。(三)财务科根据下达的各科室支出预算计划,正式编制各科室支出预算指标。五、预算的执行和调整经财务科编制的各科室支出预算指标,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一)预算年度开始后,学校正式预算未批复前,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财务科可以先按上年度的支出预算指标安排各科室支出,正式预算批复后,按正式预算执行。(二)预算由财务科具体组织实施。(三)加强预算控制和分析,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四)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支出预算在执行年度内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追加支出指标的,应向财务科提出追加支出指标申请,并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经审批后可增加该科室支出预算指标,财务科在原预算总额不变的基础上,作内部调整。(五)如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或因当地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的,需及时增建或改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在经费投入方面对学校预算收支影响较大,确实需要调整学校收支预算的,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在没有收入来源增加时,不得追加支出预算。六、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务科于年终时按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说明本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上报财政部门。按照决算情况撰写单位绩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