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及鉴定工作管理制度一、考评人员登记表(此表在国家林业局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具有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获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间根据本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需要,可参与具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工种考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确定。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要填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报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所学专业学历行政职务技术职务从事的工作工作单位邮政编码申请鉴定的工种申请鉴定的级别通讯地址电话工作简历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证书、胸卡编号核发时间年月日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二、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站管理员保管)三、考评人员工作守则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胸卡。3、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4、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5、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监督。6、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有事不能到场考评,应提前与组长请假。7、履行职责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小组长同意方可离岗。8、保守鉴定试题秘密和鉴定成绩的秘密。四、监考人员守则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2、考生及入考场后,先核查照片御准考证是否一致。3、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4、对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先警告,严重者,报告下组长处理,填写考场记录。5、考场内不得吸烟、读书看报、不准说话,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号顺序装订试卷。7、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场干扰考试。8、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五、考生须知1、考生应了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2、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3、考生要服从鉴定站以及考评员、监考人员安排,并接受监督、检查。4、参加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5、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或指定的地点。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7、考生不得替考,不准将《准考证》借与他人。六、考场规则1、考场应整洁、明亮,材料设备齐全,仪器符合要求。2、考试前一天标示出考场编号,考生编号,张贴《考生须知》。3、考试时考生将《准考证》放到桌子上,以便核查。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5、考试只允许将必要的考试文具代入考场,其他无凭一律不得带进考场。6、考生答卷一律在装订线以内,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违者按零分处理。7、考生发现试卷字迹模糊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涉及试卷内容。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看他人试卷。9、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逗留,不得在考场负极谈论。10、若有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