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走好“七条路”心得“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的、不安全的、不牢固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习近平众所周知,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十八大报告中,就着力强调了城乡发展一体化。之后的历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他曾经强调,“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党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党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以“目标定向”引领乡村振兴,要坚持正确路径。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这“七条道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路径,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具体内涵。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我是从农村出来的,在座的经常去农村的人也可能会感受到:空心村、“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等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大量农村的人、财、物都单向的流向了城市,而从城市向乡村的流动,除了国家的财政投入、数量极少的返乡创业外,其他就非常少。这些也导致了农业发展质量效益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时间表: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怎么做呢?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解决好十几亿人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是农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保护耕地,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二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的“三大支柱”。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应用水平,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机械化和信息化,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具有重大意义,内容非常丰富。我们要站在历史的维度、理论的高度和实践的广度上理解和实施这一战略,着力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支撑和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