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河煤矿斜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抓好我矿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绞车司机管理规定: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担任。2、绞车司机必须了解绞车的基本原理结构,熟练操作绞车,当绞车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向调度室汇报。3、绞车司机必须做好操作前检查,认真搞好交接班记录,如发现绳径磨损、断丝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提、放工作,并立即向调度室、机电部汇报,请示处理,否则,将追究绞车司机的责任。4、加强打点信号管理,确保电铃完好,绞车司机、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拉,三放”的管理规定,信号不清不明,严禁启动绞车。非专职信号工不得向绞车司机发起开车信号,违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二、信号工、摘挂钩工管理规定:1、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规定”,确保井筒内无人的情况下方能发出开车信号,否则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2、加强挂钩管理,每次提放空重车前,摘挂钩工必须检查离钩头15米范围内的钢丝绳,检查链环、插销、保护绳,确认完好牢靠后,方可发出提放信号。3、地面井口摘挂钩工,矿车提升接近挡车栏时,及时将挡车栏打开,提出井口后及时将挡车栏关闭。4、摘挂矿车钢丝绳时,待矿车速度缓慢停稳后,方准将插销摘掉,车未停稳,跳上矿车接头摘插销,按严重违章处理,罚款100元。5、开车前各车接头必须用链环连接牢靠,老钩和矿车连接必须确保牢靠后,方准进行提升运输。四、电钳工管理规定:1、副斜井提升钢丝绳,机电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值班钳工每天对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断丝及绳卡、钩头、等情况全面检查一次,机电部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其它小绞车钢丝绳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2、加强地滚日常维护检查管理,确保地滚灵敏、可靠,不完好的地滚必须及时更换,减少钢丝绳磨损。地滚每隔30米安装一个,每少一个或地滚不转,罚责任人50元。3、加强“一坡三挡”的日常使用管理,挡车栏,阻车器必须确保灵敏可靠,一次不按规定正常使用,罚款100元。人为破坏或捆绑不用的罚责任单位500元。4、每天值班电钳工必须对绞车的保护装置及信号系统进行检查,必须确保绞车的各项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四、其它规定:1、提升运输的绞车道,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绞车提升时严禁行人,违者每次罚款200元。2、提升钢丝绳无保护绳连接,不准提、放车,发现一次不使用保护绳,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3、绞车在提升过程中,禁止人员“爬车、蹬车、跳车”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4、禁止使用纲丝绳套代替链环提放,发现一次罚款500元。5、各区队必须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凡因在运输线上出现的违章人员,每次罚款200元,造成提升运输事故,由矿组织召开分析会追究责任。凹河煤矿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