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按质按量真正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清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凤成员:王振才丁华凤张虎张洪英二、考核依据(一)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二)《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发〔2011〕08号)。(三)《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四)《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考核原则(一)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二)客观、公正、合理、量化的原则;(三)全面考核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四)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五)考核评分与资金分配挂钩的原则。四、考核对象各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五、考核内容各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指标、业务指标和效果指标(详见附件)。六、考核办法(一)考核程序1、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考核不低于2次,考核结果与划拨经费相挂钩;2、我中心根据《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于每年年中和年末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区卫生局业务股和县财政局社保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办法》的要求,组织复核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上报区政府,并抄送当地乡。(二)考核方法1、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考核等方式进行。2、走访居民。通过电话调查、入户随访、问卷调查、拦截调查等方式,由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评价。3、计算绩效值。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按照统一的评分方法计算绩效值,并将考核结果排名公布。(三)考核时间中心,基层两级考核时间暂定为每半年一次,具体考核时间以通知为准。七、考核结果及责任(一)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均采取百分制记分,综合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5分的为合格,75-8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二)相关责任1、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下年度扣减1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责令整改,并限制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对考核为优秀的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将在相关项目安排、经费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2、对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全部兑付补助资金,优秀的,可给予奖励;基本合格的扣减20%的补助资金;不合格的,通报批评,不予结算30%的补助资金。八、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是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要把绩效考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科学组织实施,跟踪掌握动态,以绩效考核“增压力、增动力、增活力”,推动责任落实。(二)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各项工作。要抓紧制定乡对村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抽调熟悉公共卫生相关政策、公道正派、有良好信誉的卫生、财政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绩效考核组,严格依照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规范、有序、从严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敢于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三)严格执行问责制。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绩效考核资料,严禁利用绩效考核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利益,严肃查处考核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清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