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虽然经过多年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日趋规范,但目前工程项目承发包中虚假招标、串标、陪标、操纵招标的问题仍然没有得以根治。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建筑企业层出迭起,有能力承揽高精工程的企业却寥寥无几,而在建筑市场上技术含量较低的一般工程数量又极其有限。因此施工企业为争夺有限市场,不惜采取违规的手法,就出现了“围标、串标”的现象,同时,“围标、串标”的高获利性与低风险性是“围标、串标”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现就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建议措施:1、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加大在建项目现场检查与监督。3、严惩重罚,杀一儆百。(二)投标人围标串标,排斥他人。围标串标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严重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一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招标人在开标前用各种方式与投标人串通,主要包括泄漏标底、透露其它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私下商定、预先内定中标人范围等。二是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围标串标。由于部分企业从事建筑行业时间很长,长期工作中与行业其他企业逐步形成利益联盟,一旦有项目招标,这个利益共同体就相互串通,事先商定中标单位,待招标时其他几家参与企业走过场,让预定单位中标。三是租借资质,一人多投。一家企业租借了数家企业的资质后,在投标阶段很容易形成围标之势,其他投标人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建议措施:1、提高门槛,设置报名条件。要求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等公司正式人员亲自报名、亲自开标。2、所有证件均要原件。3、报名时派监督部门监督报名,并签字负责。4、严格审查标书,对标书一致或相同的一律视为围标串标。(三)资格审查阶段存在问题。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常常多达数十家,招标人采取资格预审的方法,对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以及拟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资质和业绩等进行审查、比较。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目前一般采取“评分排名法”选择不少于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在采用“评分排名法”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条件中常常有意或无意带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另一方面,对投标人特别是外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查实,导致了假证、假业绩泛滥,投诉不断。有些投标申请人为了提高入围概率,往往采取到处租借资质增加“量”的方式,导致良莠不齐的外来队伍不断涌入,非法占领我县市场份额,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建议措施:1、投标文件要求公司证件、业绩、表彰、财务报表、银行证明等主要材料提供原件审查。(四)评标委员会专家泄密问题。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后,容易从招标人、代理公司等各种渠道外传泄密,导致投标人于专家串通,有意识评高评底,使评标结果缺乏公平性。建议措施:1、禁止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2、除监督部门和招标人外,不允许其他人员到抽取专家现场,抽取专家的人员等专家到场后方可离开。3、随时根据项目回避有厉害关系的专家。(五)、推行资格后审,增加围标串标成本。为了让投标人形成充分竞争的氛围,应在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的同时稳步推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直至项目开标前,投标企业互相无法获知参与投标人的数量和情况,从而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六)改进评标办法。实行网上评标一些先进地(市)推行网上评标的经验告诉我们,网上评标便捷、高效、独立性强,人为因素少,既楞以避免评标成员因知晓哪家投标企业评标而有意打高分,有效地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又便于监督部门的监管,不断改进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同时,还可以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评标专家实行“在线管理”,充分发挥全国联网的优势,对大型技术复杂的工程选择评标专家创造条件。(七)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认真按照住建部制定的统一数据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县建筑业企业数据库建设,逐步完成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项目信息、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研究制定建筑业企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报送、发布、应用制度。下一步,我局将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将围标串标、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恶意欠薪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企业的信用考核挂钩,提高失信成本,营造依法守信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八)切实加强招投标监管。①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②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流向,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③加强对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对业主和代理机构串通编制不合法、不公平、不公正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交易主体出现的围标、串标、陪标、违法分包、转包、虚大工程造价、偷工减料及行贿行为,一经发现就记录存档,并按规定通报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