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与我们同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设计方案班会目标:1.对本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2.记学生在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的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3.教育学生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4.让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5.让学生在进入社会后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班会背景:1.本班学生年龄大多15、16岁,处在青春叛逆期,容易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以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2.同时学生大多不懂法易导致无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班会筹备:1.学生自己动手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2.让学生联系身边实际案例,自演并自主分析,引以为戒。班会主要内容: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法,知法,加深体会。3、法律知识小测试。班会活动形式:1.印发法制学习手册;2.观看法制教育小品;3.采用讨论、交流方式活动前准备:1.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2.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23.学生自己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4.以小组为单位排练文艺节目班会流程:1、班主任发言——导语;2、主持人法律知识简介;3、讨论法律案例;4、法律知识抢答;5、文艺演出;6、做自我总结班会过程:(一)导语: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我们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又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呢?(二)法律知识简介将活动前找好的资料印发成册,分发给学生,由主持人带头集体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案例(一):事情发生XX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1、提出问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可能触犯法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具体说来,青少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几点,即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案例(二):中学生张X和几个同学在公园里打球,碰上了几个熟悉的学生,3两拨人在一起玩球的过程中,张X与谭X发生了口角,谭X骂了张X,张就与他打了起来。第二天,谭X为了报仇就找了不少“哥们儿”,把张X劫到了公园里,他们把张X双手捆住后,就轮番殴打他,并用刀子划张X的脸,无论张X怎样求饶都不行,只打得他满脸是血、浑身是伤、已奄奄一息了,这帮人才离开公园。张X在被别人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了。当张林的父母听说自己的儿子被人打死后,父亲的高血压病复发而引起了半身瘫痪,母亲则当场就晕了过去,从此,其母就整日疯疯癫癫,直至卧床不起。公民如果触犯刑法而致人死亡,依法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案例(三):破坏公物二0一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高一年级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高一年级(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四)法律知识抢答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选择题:1、我国的根本大法是(C)。A刑法B民法C宪法D行政诉讼法2、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未成年工是指(C)A、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B、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C、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D、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劳动者3、亮亮今年上高中二年级,一天他看见爸爸妈妈参加投票选举人大代表,4也想去投票,但是妈妈告诉他,他年龄还小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选举年龄。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是?BA.16周岁B.18周岁C.14周岁D.12周岁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C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12周岁(五)文艺节目展演1.童工的利益(小品,表演者:第三小组罗兴等)2.请往下你毒手(顺口溜,表演者:第五小组吴荣。)(六)活动总结1、全班同学发表自己对本活动的看法,并说说自己通过本次活动后的感受,并写一篇阅读法律手册的观后感。2、班主任老师总结。(七)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多多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活动班级:马踏中学高2015级7班方案设计:侯德辉文案:徐荣万敏主持人:沈蒙杨琴指导老师:钟建平侯德辉活动时间: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