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培训师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企业内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奖励积极主动实施培训的员工,营造良好内训氛围,结合企业实际培训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本部门对内部成员所进行的培训不在奖励范围之内。第二章目的第四条有效传承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技术共享,调动企业内部培训师积极性,提升培训师培训水平,促进培训质量。第五条具有针对性,对受训者起到促进作用。第六条营造良好内训氛围,提高员工业务水平。第三章培训要求第七条培训实施要求1、单次培训时间必须达到45分钟以上。2、单次培训参训人数必须达到3人以上。3、培训师必须提前准备培训课件,熟悉培训内容,做好培训准备。4、培训内容必须经过系统级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且必须有至少一位人事行政部同事协同培训过程。第八条参训人员要求1、参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2、所有参训人员须合理调配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培训。3、培训期间须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静音状态。4、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发言或离开,如需要必须举手示意。5、自觉将培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绩效。第四章培训奖励措施第九条培训奖金规定1、实施内部培训可享受课时奖励,标准如下:培训师等级课时奖金初级培训师50元中级培训师80元高级培训师120元2、课时说明:1课时即60分钟。若达到45分钟不满60分钟的按一小时计算,超出60分的课时数按分钟折算,不满45分钟的不予计算)。3、若单次培训人数超过20人,额外有100元/次金额奖励。第十条培训奖励审核规定1、由人事专员每半年度汇总公司内部培训信息至人事行政总监审核。(每年6月30日上交1至6月份公司内部培训资料,12月31日上交7至12月份公司内部培训资料)。2、人事行政部汇总填写《企业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并与各培训老师签字确认。第十一条培训奖金发放规定1、奖金每半年度发放一次。2、奖金合并计入当月工资,于当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往后顺延)。第十二条培训师评级规定1、培训师等级按授课时长每半年评定一次,标准如下:培训师等级授课时长初级培训师≥4课时中级培训师≥6课时高级培训师≥10课时2、半年内培训师授课时长达到下一等级则晋升等级,未达到则回到上一等级。第十三条其他激励规定1、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部培训师。2、内部培训师可申请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部培训。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第十五条本奖励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