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自行车产品检验监管要求一、本要求适用于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的出口自行车(适用于鞍座高度435mm)及其零部件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二、凭《出口自行车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受理报检。对于初次报检出口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有效确认书的,应填写《实施型式试验产品特殊审批表》(附件1),并经分支局领导批准后方准予报检。三、属于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产品一律凭证(包括临时许可证)报检。四、对于首次报检出口的产品,检验部门在实施检验时,应按规定抽取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对于不具备抽样条件的小批量出口产品可暂不抽样。五、对于企业未事先声明的,型式试验按照ISO标准进行,ISO标准低于我国GB、QB标准的,按照GB、QB标准执行;企业事先声明的,可按进口国标准进行(必要时,应由企业提供进口国现行适用标准),对于进口国标准与ISO标准有差异的内容,允许偏离。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生产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在报检的出口批中随机抽取并加施封识。抽样人员须现场填写《自行车产品型式试验送检联系单》(附件2)一式三份,《自行车产品抽样/封样/送样清单》(附件3)一式三份,企业签字盖公章后,一份《自行车产品抽样/封样/送样清单》由抽样人员带回留底作为企业档案资料,其余连同所抽样品交生产企业由其负责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送交—2—指定的实验室。六、自行车产品的分类。暂分为5个大类,若干个系列:(一)公路自行车。包括:轻便自行车(22-28)、折叠自行车、运动自行车(仿山地自行车、仿越野自行车)、其他未列名自行车等4个系列。(二)非公路自行车。包括:山地车、BMX越野自行车和其他未列名自行车等3个系列。(三)儿童自行车。包括:16及以下儿童自行车,16以上20(含)以下自行车两个系列。(四)电动自行车。全部电动自行车暂定为同一个系列。(五)自行车零件。包括:车架、前叉、前叉合件、车把、鞍管、组合鞍管、普通前后轴、快卸前后轴、飞轮后轴、内变速后轴、中轴、链轮和曲柄、单级飞轮、多级飞轮、脚蹬、轮辋、辐条和条母、链条、鞍座、车闸、衣架、支架、车铃、钢球、反射器、拨链器等26个系列。七、抽取的样品型号应在以上各产品系列中确定。每个系列中采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配套件生产的同类产品组成一个型号,每个系列至少抽取一个型号的产品。各企业的出口产品均按上述方法进行分类及分系列,各系列产品均应按上述方法抽取样品。抽取样品的数量详见附件3。八、单辆装散件产品的报检批,按整车实施抽封样。九、对型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口。但允许企业针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如涉及更换零件型号、规格、材料、制造厂家等),检验部门收到整改报告后,重新安排抽样,—3—在型式试验复测合格之前不合格样品所涵盖的出口产品不予放行。十、型式试验确认书》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须重新按上述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十一、对于已实施抽封样,但尚未获得试验结果的,应加强监管;因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有效“型式试验报告”的,实施批批检验。十二、对于已取得《型式试验确认书》的报检产品,检验部门应审核确认书的有效期及其产品范围。经审核合格的,按下述条款进行抽批检验及工厂质量体系监督。否则,应按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十三、对抽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允许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可重新报检实施检验。二次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十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批批检验:(一)合同/信用证要求出具检验证书的;(二)国家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规定需自验的(如援外物资等);(三)进口国有特殊要求的(如监装等)。附件:1.实施型式试验产品特殊审批表2.自行车产品型式试验送检联系单3.自行车产品抽样/封样/送样清单4.自行车产品技术资料清单5.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自行车检验原始记录6.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自行车零件检验原始记录7.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儿童自行车检验原始记录8.出口自行车产品工厂质量体系监督审查要求—4—附件1:实施型式试验产品特殊审批表日期:企业名称报检号产品名称/规格贸易国别数量金额产品/检验标准情况说明/申请理由:检验员意见检验科室审核处领导批准—5—附件2:自行车产品型式试验送检联系管理编号:送达检测实验室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抽样型号规格封样日期生产单位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送检检验检疫机构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实验室签收(签名、盖章)实验室签收日期备注送样地址:电话:联系人:—6—自行车产品抽样/封样/送样清单生产企业:日期:1.整车样品数量: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辆)备注42.零件样品数量:序号零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件)备注1车架42鞍管43组合鞍管44前叉45前叉合件66车把67普通前后轴48快卸前后轴49飞轮后轴410内变速后轴411中轴412链轮和曲柄413单级飞轮414多级飞轮415脚蹬416轮辋417幅条和条母818链条419鞍座420车闸421衣架422支架423车铃424钢球825反射器426拨链器4272829注:1.按抽样的零件实际情况填写,没有抽样的零件可以不填写。2.上述26类以外的自行车零件抽样要求可与相关实验室联系确定。生产企业人员:检验检疫机构人员:附件3:—7—附件4:自行车产品技术资料清单生产企业地址法人代表/电话联系人/电话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报送备注1认证证书、报告2产品标准3合同、技术协议4产品使用说明书涵盖产品规格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材料备注生产企业人员:检验检疫机构人员:—8—附件5: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自行车检验原始记录报检单位:报检号批次代号唛头标记生产单位品名检验依据SN/T0248.1-2007报检数量箱/辆合同/信用证号检验地点抽样情况自行车抽样数量为5辆确认书审核该产品是在号确认书涵盖范围内包装情况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情况记录A类1锐边234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情况记录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情况记录B类1突出物C类1把横管2制动系统2把立管安全标记3闸皮组装3车把的稳定性4车闸的调整4前叉定位装置5快卸轴机构5车轮间隙6脚蹬间隙6轮辋、外胎和内胎7鞍管安全标记7脚瞪的脚踩面8鞍座限制尺寸8链罩9链条灵活性9辐条挡盘10辐条挡盘10反射器的安装要求11标记(车身号)11鸣号装置12说明书12包装判定数A、B、C不允许备注:自行车检验样本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即判定该批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评定意见:AC=0RE=1实测数检验员:检验日期:复核:复核日期:—9—附件6: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自行车零件检验原始记录报检单位:报检号:生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规格检验地点确认书审核该产品是在号确认书涵盖范围内批次代号唛头标记合同/信用证号检验依据SN/T0248.1-2007抽样情况按GB2828正常一次抽样方案,S-1检查水平,抽取样品箱/套。序号检查内容不合格分类检查记录1灵敏性A或B2安全标记B3外观质量C4尺寸C5结构性能C6其他C类别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AQL值AQL=2.5AQL=4.0AQL=6.5判定值Ac=Re=Ac=Re=Ac=Re=实测值评定意见备注检验人员:日期:审核人员:日期:—10—附件7: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儿童自行车检验原始记录报检单位:报检号批次代号唛头标记生产单位品名检验依据SN/T0729-1997报检数量箱/辆合同/信用证号检验地点抽样情况按GB2828二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4,抽取样品箱/辆,其中总成5辆确认书审核该产品是在号确认书涵盖范围内包装情况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情况记录A类1说明书2锐边和尖端3突出物4链罩5充气压力标志6安全保护套7制动系统8把套9前叉10间隙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情况记录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情况记录B类1内包装C类1鞍座2装箱质量和零部件配置2商标和贴花3铆接3色差4焊接4塑料件5表面装饰处理5把立管6对称6鞍管7紧固件7车铃或蜂鸣器8辐条8链条9类别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AQL不允许AQL=4.0AQL=6.5判定值AC=0RE=1AC=RE=AC=RE=AC=RE=AC=RE=实测值检验员:检验日期:复核:复核—11—附件8:出口自行车产品工厂质量体系监督审查要求企业名称:出口产品:审查日期:—12—说明:1、评定原则和方法“审查要求”内容共31条,审查组到现场审查时,必须按照“审查要求”的规定逐条审查,用符合A、基本符合B、不符合C、无此项D和不适用O来表示。A:审查要求规定的全部满足;B:审查要求规定的基本得到满足,但有缺陷,缺陷程度不至影响产品质量和体系的有效运行;C:审查要求规定不能满足,有缺陷,该缺陷使产品质量或质量体系受到影响,体系不完整;D:审查要求规定的条款企业应做而没有做或无文件规定也无据可查;O:审查要求规定的该条款企业没有必要做。现场审查结果的判定:(1)合格:全部条款都符合或10条以下评定为B;(2)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a、有5条以上评为C;b、有4条以上评为D;c、共有15条以上评为B或C、D的;(3)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为基本合格。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组成审查组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2、审查过程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为不合格:(1)企业在审查前12个月内,在生产或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13—(2)企业在审查前12个月内,有不合格产品强行出厂;(3)企业在审查前12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批退货或索赔,经查实确属生产方产品质量问题;(4)弄虚作假;(5)严重影响审查工作或行贿审查人员及胁迫、引诱审查人员从事违法、违纪行为。—14—审查内容审查办法审查评审评定说明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无此项不适用1.法律法规企业领导是否了解与本企业出口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企业诚信度高,无冒牌生产、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专利等侵权行为查看有关商标,认证情况并核对证书2.组织2.1是否对影响质量的管理、执行和验证人员都规定了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有文件管理文件中是否明确了对质量有影响的所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2是否指定有管理者代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是否有授权文件,职责权限是否明确2.3是否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评审是否有管理评审的程序3.合同评审是否有合同评审程序并贯彻执行是否有程序并贯彻执行4.文件和资料控制4.1是否有文件资料的控制程序是否有程序4.2控制程序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所有受控文件都在控制范围;现场是否有过时和作废文件;文件更改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5.采购5.1是否对分供方进行评定是否有分供方评定程序和记录—15—5.2采购资料文件是否有订购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放行要求并执行文件规定的要求是否明确:是否能够得到执行6.过程控制6.1重要生产过程是否有控制文件对需要制定控制文件或重要的过程是否有控制文件6.2关键和特殊的过程是否得到控制对关键和特殊过程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并有记录可查6.3在用的主要设备是否有控制是否有文件和记录7检验和试验7.1是否有进货检验程序是否有程序:是否做到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使用和加工7.2是否有过程检验的程序是否有程序:是否做到按程序规定检验和放行7.3是否有最终检验程序和规范是否有程序并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7.4是否保存检验记录是否有记录并清晰完整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8.1检验用的仪器/设备是否都在控制范围是否有一览表包括了所有的检仪器/设备8.2在用的仪器/设备是否有状态标志和校准记录在用的仪器/设备是否状态清楚、记录完整—16—8.3是否有校准方法/验收准则/校验周期及相应的程序是否有程序/程序规定是否准确/和严格执行9.检验和试验状态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是否明确是否经检验/合格与否有无明显标志10.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执行是否有程序并执行11.纠正和预防措施11.1是否有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有文件规定11.2对不合格或不合格报告进行纠正并防止再发生是否有关于不合格品纠正和防止再发生的记录12.搬运、贮存、包装、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