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93.1-2007/IEC61010-1:200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范围和内容简介标准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内容(1)1.电击和电灼伤(见第6章)2.机械危险(见第7章和第8章)3.过高温(见第9章和第10章)4.火焰从设备内向外蔓延(见第9章)5.液体和液体压力的影响(见第11章)(new)标准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内容(2)6.辐射影响,包括激光源、声压力和超声压力(见第12章)7.释放的气体、爆炸和内爆(见第13章)要注意国家负责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当局可能已有规定的、现行的附加要求。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内容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可靠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new)包括在IEC61326范围内的电磁兼容(EMC)要求(new)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见IEC60079)(new)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内容(续)–可以预料到维修人员会相当认真地来对待各种明显的危险,但是在设计上还是要使用警告标签、对危险电压端子采取防护措施、将低电压电路与危险电压隔离等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更重要的是,维修人员要经过培训,使其能意识到还有各种难以预料的危险,并能到时作出相应的反应。小结–仅对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二)工作条件的说明正常工作条件的说明室内使用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温度在5℃~40℃温度低于31℃时最大相对湿度为80%;温度为40℃时相对湿度线性降到50%电源电压波动不大于标称电压的±10%电网电源上出现的典型的瞬态过电压–瞬态过电压的标称等级为GB16895.12规定的脉冲承受电压(过电压)类别II适用的额定污染等级扩展的环境条件(new)室外使用海拔高度超过2000m环境温度低于5℃或高于40℃相对湿度高于1.4.1的规定电网电源的电压波动超过标称电压的±10%至少正常的环境条件下是安全的,而且在制造厂对设备规定的扩展条件下使用仍是安全的设备(三)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除另有规定外,“电压”值和“电流”值均指交流、直流、或者合成的电压或电流的有效值工具–为帮助人来执行某种机械功能而使用的,包括钥匙和硬币在内的外部装置保护导体端子–为安全目的而与设备的导电零部件相连接的,而且预定还要与外部保护接地系统相连接的端子术语和定义(续)额定(值)–通常由制造厂针对元器件、装置或设备达到某一工作状态而给出的量值工作电压–当设备以额定电压供电时,在任何特定的绝缘上能出现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电压值•瞬态值不考虑•开路条件和正常工作条件均要考虑术语和定义(续)(零部件的)可触及–当按6.2的规定能用标准试验指或试验针触及到的高完善性–不易出现会引起危险险情的故障;高完善性的部件被认为是在进行故障条件下的试验时不易出现不合格术语和定义(续)电网电源–设计成使有关设备需要与其连接的、为设备提供电力为目的的低压供电系统(其值大于6.3.2a)的规定值)电源电路–预定要与电网电源连接的、为设备提供电力的电路。•测量电路和利用感应原理从电网电源电路获得供电的电路不属于电网电源电路PTICTI术语和定义(续)保护阻抗–元器件、元器件的组件或者基本绝缘和限流或限压装置的组合,当其连接在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时,其阻抗、结构和可靠性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提供的防护程度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正常使用–按使用说明或按明显的预期用途的说明进行的操作,包括待机•多数情况下,正常使用也指正常条件,因为使用说明书会警告用户不要在非正常条件下使用设备术语和定义(续)责任者(new)–负责设备的使用或维护和确保操作人员得到足够培训的个人或组织污染等级1–无污染或只有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该污染无不利影响污染等级2–通常仅有非导电性污染,但偶尔也会由于凝聚作用而短时导电术语和定义(续)污染等级3–导电污染或干燥的非导电污染由于凝聚作用而变成导电。(四)试验试验目的–试验的唯一目的是要检验设计和结构是否能确保符合标准要求概述–制造厂要确保施加的值至少是规定的试验值–试验部门要确保施加的值不大于规定的试验值试验顺序–除本标准另有规定者外,试验顺序可以任选。在每项试验后应当仔细对受试设备进行检查。如果对试验的结果有怀疑,怀疑如果试验顺序颠倒,任何前面的各项试验是否真能通过,则前面的这些试验应当重复进行。如果故障条件下的试验会损坏设备,则这些试验可以放在基准试验条件下的试验之后试验(续)-故障试验检查设备及其电路图通常就能判断是否有可能引起危险的和因此是否应当施加的故障条件除了能证明某个特定的故障条件不可能引起危险外,各项故障试验均应当进行,或者选择检验符合性的规定的替换方法来代替故障试验设备应当在基准试验条件(见4.3)的最不利的组合条件下工作,对不同的故障,这些组合条件可以有所不同,在进行每一个试验时应当记录这些组合条件试验(续)-故障试验保护阻抗保护导体短时或间歇工作的设备或零部件电动机电容器电源变压器(短路、过载)试验(续)-故障试验一种以上类型的电源供电的设备冷却加热装置电路和零部件之间的绝缘联锁试验持续时间1h-4h施加故障条件后的符合性–通过进行6.3.2的测量来检验可触及导电零部件是否变成危险带电试验(续)-故障试验–通过对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进行电压试验来检验绝缘是否还有一重保护,电压试验按6.8的规定(符合性预处理除外)用对应于基本绝缘的试验电压来进行–如果电气危险防护是通过变压器内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来实现的,则测量变压器绕组的温度。其温度不得超过表16规定的温度–测量外壳的外表面或能易于触及到的零部件外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105℃–棉纸或纱布不得碳化、灼热或起火–按第7章和第8章以及第11~16章的规定来检验其他危险防护要求是否合格(五)标准条款-5.标志和文件从外部就能看见;标志不得标在操作者不用工具就能拆卸的零部件上;标志不得标在设备的底部,但手持式设备或空间有限的设备除外(new)标识–制造厂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型号、名称或能识别设备的其他方法。如果标有相同识别标志(型号)的设备是在一个以上的生产场地制造的,则对每一个生产场地制造的设备,其标志应当能识别出设备的生产场地;工厂地点的标志可以采用代码,而且不必标在设备的外部–电源标准条款-5.标志和文件(续)–熔断器–端子、连接件和操作装置–开关和断路器(new)–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设备–现场接线端子盒(new)–电池充电警告标志标准条款-5.标志和文件(续)(NEW)符号高度至少应当为2.75mm,文字高度至少应当为1.5mm,文字在颜色上应当与背景颜色形成反差在材料上模注、模压或蚀刻的符号或文字的高度至少应当为2.0mm,如果不打算在颜色上形成反差,则这些符号或文字至少应当具有0.5mm的凹陷深度或凸起高度标准条款-5.标志和文件(续)标志耐久性文件–提供5.4.1要求–设备额定值信息–设备安装信息–设备的操作信息–设备的维护标准条款-6.防电击要求–设备在正常条件(见6.4)和单一故障条件(见6.5)下均应当保持防电击,设备的可触及零部件不得出现危险带电(见6.3)。–通过按6.2的规定来确定是否是可触及的零部件以及测量是否达到6.3规定的限值,然后通过6.4至6.11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例外–a)灯泡的零部件或灯泡取下之后的灯座标准条款-6.防电击–b)预定要由操作人员更换的零部件(如电池),它们在更换时或在操作人员的其他操作行为时可能是危险带电的,但只有在仅用工具才能可触及,而且标有警告标志–锁紧式和螺纹固定式测量端子,包括不需要使用工具的端子–如果a)和b)中的任何零部件从内部电容器接受电荷,则在断开电源后10s,这些零部件不得危险带电标准条款-6.防电击可触及零部件的判定–刚性试验指,同时施加10N的力–危险带电零部件上方的开孔,长100mm、直径4mm的金属试验针–预调控制件的开孔,直径3mm的金属试验针;从外壳表面到控制轴距离的三倍或100mm,取其较小者–可触及零部件与参考试验地之间,或在同一台设备上在1.8m(沿表面或通过空气)的距离内的任意两个可触及零部件之间,电压、电流、电荷或能量不得超过6.3.1正常条件下的限值,也不得超过6.3.2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限值标准条款-6.防电击正常条件下的值–在正常条件下有关量值大于下列限值即被认为是危险带电。只有当电压值超过6.3.1a)的限值时,才采用6.3.1b)和c)的限值。–a)当电压限值为有效值33V和峰值46.7V,或者直流值70V。对规定在潮湿场所使用的设备,电压限值为有效值16V和峰值22.6V或者直流值35V。标准条款-6.防电击–b)电流限值为:–1)当用图A.1的测量电路测量时,对正弦波电流为有效值0.5mA,对非正弦波或混合频率电流为峰值0.7mA,或者直流值2mA。如果频率不超过100Hz,可以用图A.2的测量电路。对规定在潮湿场所使用的设备,用图A.4的测量电路。–2)当用图A.3的测量电路时,有效值70mA,这一限值涉及较高频率下可能的灼伤。标准条款-6.防电击–c)电容的电荷和能量限值为:–1)对电压小于、等于峰值15kV或直流15kV,电荷45μC;–2)对电压大于峰值15kV或直流15kV,贮存能量350mJ。标准条款-6.防电击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限值–在单一故障条件下有关量值大于下列限值即被认为是危险带电。只要电压超过6.3.2a)的限值,则还要采用6.3.2b)和6.3.2c)的限值。–a)电压限值为有效值55V和峰值78V,或者直流140V;对规定在潮湿场所使用的设备,电压限值为有效值33V和峰值46.7V,或者直流70V。对瞬时电压,其限值为图1的规定值,在50kΩ电阻器上测量。标准条款-6.防电击b)电流值为:1)当用图A.1测量电路测量时,对正弦波电流为有效值3.5mA,对非正弦波或混合频率电流为峰值5mA;或者直流15mA。如果频率不超过100Hz,可以用图A.2测量电路。对规定在潮湿场所使用的设备,用图A.4的测量电路;2)当用图A.3的测量电路测量时,有效值500mA,这一限值涉及较高频率下可能的灼伤。c)电容量限值见图2的规定值标准条款-6.防电击6.4正常条件下的防护–应当采用下面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措施来防止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基本绝缘•外壳或挡板(当满足8.1的刚度要求。如果外壳或挡板用绝缘来提供防护,则它们应当满足基本绝缘的要求)•阻抗•可触及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当满足6.7的要求和基本绝缘适用的要求。标准条款-6.防电击•可触及零部件和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固体绝缘应当能通过6.8对应基本绝缘的电压试验•对固体绝缘无最小厚度要求。但是,在机械或热应力条件下,需要考虑第8章、第9章和第10章的要求通过下面的测量和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确定可触及零部件是否危险带电–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6.8的基本绝缘的介电强度试验–8.1的外壳和挡板的刚性试验标准条款-6.防电击6.5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防护–保护连接–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保护阻抗–电源的自动断开(NEW)6.6与外部电路的连接断开电源后10s,从内部电容器接收电荷的端子不得危险带电8mm试验(NEW6.6.46.11.1)标准条款-6.防电击6.7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NEW)–电气间隙(最大瞬态过电压)–爬电距离(有效)–决定因素•绝缘类型(基本绝缘,加强绝缘等)•微环境污染等级•海拔高度•材料组别(爬电距离)•工作电压•电路类型标准条款-6.防电击1.电网电源电路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当满足表4的规定值2.除电网电源电路以外的电路(电气间隙)–对由电网电源电路供电的电路,电气间隙应当符合表5规定的数值,但对下面b)中规定的情况除外–对均匀结构减小的电气间隙不能规定出具体数值,但是它可以通过介电强度试验来试验。该介电强度试验是一种交流峰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