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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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XYCCG-2013-263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7月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1-目录一、询价函二、投标人须知三、政府采购合同四、采购清单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六、投标文件格式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2-一、询价函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3〕263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其“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一、项目编号:JXYCCG-2013-263二、招标内容:项目名称: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参数要求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或以上;3、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三、投标须知: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参数及要求1流式细胞仪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参数要求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3-3、投标文件密封袋封装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3年*月*日*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4、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4.1开标一览表4.2售后服务承诺书5、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四、投标保证金:2500元。询价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开户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市金城支行帐号:193215890443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2、标书无印章的。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4、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5、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6、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具体见参数)。六、开标流程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七、评标、定标原则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八、签订合同1、中标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4-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九、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90%;余10%货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1星期内付清。十、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或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起到2013年7月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7月8日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十一、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十三、采购单位:宜春市疾病控制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707959942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丽景山庄15栋3单元101开标地址: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联系人:龙征罗觅婷电话:1877013619813006273176传真:0795-3556923十四、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十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宜春政府采购网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5-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十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十七、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7月3日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6-二、投标人须知本次政府采购实行询价采购。为保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请各投标人熟知以下全部内容。一、报名手续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或以上;3、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三、投标须知: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四、投标保证金:2500元。询价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开户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市金城支行帐号:193215890443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7-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2、标书无印章的。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4、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5、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6、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具体见参数)。六、开标流程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七、评标、定标原则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八、签订合同1、中标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九、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90%;余10%货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1星期内付清。十、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也可到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十一、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ygzb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式细胞仪设备采购项目-8-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十三、联系电话:0795-35569231877013619813006273176传真:0795-3556923联系人:龙征罗觅婷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丽景山庄15栋三单元101十四、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十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宜春政府采购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十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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