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信托推进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对信托产品参与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借鉴与思考孟娜何理静张明欧阳婕朱明[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给信托业还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通过对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考案的分析,对比了信托融资与其它融资渠道在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优势,指出进一步拓展城市基础建设的融资渠道的有效途径,并初步探析了如何利用信托产品自身的优势促进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关键词]信托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创新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共同构成四大金融业务。而我国信托业务的发展远远滞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以信托推进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是刚刚起步。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信托融资方式在资金、外部环境、自身条件和业务范围等方面都优于传统的融资方式。因此,以信托促进我国城市基础建设成为新的关注热点。一、上海信托投资城市建设的发展考案2000年上海市政府推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招商方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以此实现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的目标。这一改革为上海信托投资公司提供了制度空间。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投标,采取了类似于BOT的运作方式,通过发起成立项目公司成为上海外环隧道的投资人。2002年7月18日,就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生效之日,爱建公司向社会推出了“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作为国内首个资金信托计划,引来了海内外50多家媒体的充分报道。原准备用1个月的时间来完成销售5.5亿的信托规模结果在短短的一周内售罄,这是一次国内信托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尝试。继爱建信托成功推出“外环隧道项目信托计划”、允许个人投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7月28日推出“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再次吸引了广大投资者。上海国投公司推出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计划”,是国内第一个房地产资金信托产品,产品规模为人民币2.3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每份信金融14班1401组研究性学习成果2托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预计受益人获得的年收益率达4%(每年支付收益,期满归还本金),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和国债收益率。2002年9月8日,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又推出了国内首个股权信托受益权投资产品——上海磁悬浮交通股权信托。据了解,该信托产品发行规模为1.88亿元人民币,信托期限为18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3.8%,具有期限短,收益率高的特点,到期时投资者可一次收回本金和预期的收益。其产品收益主要来源于磁悬浮交通项目的正常运营收入、沿线综合开发收入以及运营期间的市政补贴,投资者将得到稳定的投资回报。上海磁悬浮铁路是世界上第一条商业运营线,得到上海市政府的优先发展政策支持,计划于2003年初全线开通。而5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销售业绩,又一次证实了信托产品的吸引力。继去年7月,“上海外环隧道”、“上海新国际大厦”和“上海磁悬浮”三项信托产品打响后,国内信托市场掀起一波新品登场的热潮,重庆、上海、北京、新疆、深圳等地区的信托创新产品纷纷亮相,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的目光。在两个月之内,各地新推出的6个信托产品一经面市,都受到了投资者的热烈响应,募集资金达到27亿。从上述情况来看,如何重视和发挥信托联系社会闲散资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介桥梁作用,推动信托成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动力,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二、信托投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信托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它作为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制度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财产管理制度,同向银行贷款,发行国债以及发行企业债券等传统融资方式相比,信托融资有限制条件少,融资负担小,时间短,见效快等特点,如表1所示。除此之外,信托融资还具有资金、外部环境、自身条件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优势。表1信托产品与存款、债券的比较名称募集资金收益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收益来源保障措施外环隧道信托投资计划5.5亿元5%3年一次支付本金和收益财政补贴磁悬浮信托计划1.88亿元3.8%18月(同上)项目应运收入、沿线综合开发收入、财政补贴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2.3亿元4.0%3年每年支付收益大厦租金收入大厦实物抵押3年期银行存款2.5%税前3年期国债2.07%一次还本付息3年期企业债券3.5%税前一次还本付息磁悬浮信托计划1.88亿元3.8%18月(同上)项目应运收入、沿线综合开发收入、财政补贴*资料来源:《上海综合经济简报》3(一)资金来源广泛。一是居民储蓄。据统计,截至2001年底,国内居民存款高达8万多亿元人民币,除少量资金投资于国债、股票等,还有6万多亿元储蓄存款闲置在银行,造成资源浪费。信托公司通过代人理财的业务可将这部分资金吸纳到自己手中,利用其自身集合资金的优势,一方面可为巨额居民存款找到投资途径,另一方面可以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各类投资基金。这些基金通过委托代理方式交由信托公司进行运营,也是信托公司的可用资金。三是养老保险基金。这部分财产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既满足了其保值和增值的目的,也使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二)外部环境优越。从2000年年底开始,国内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其基本原则是“一省一国投”,即每省只保留一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新的信托公司基本上是一省一家,是当地政府深思熟虑后保留的,有明显的政府背景,得到当地政府的扶持。有的信托公司还负责管理当地政府的各类建设基金,这在金融机构里是独一无二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信托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信托理财开始逐步了解,信托意识不断增强,人们从主观上接受信托,参与信托,这为信托的发展提供了一块沃土。(三)自身条件突出。一是机构优势。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将原有关单位所涉及的对所有金融企业的投资全部剥离作价,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或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投入控股集团公司,再向外适当招股,形成资本金总额达到较大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而形成一个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证券投资、实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齐全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在这一基础上,集团公司持有的股份以信托方式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和处置,使信托投资公司成为各金融机构的实质性股东,达到投、参、控股各类金融机构的目的。控股集团公司基本架构如下图所示。集团控股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实业投资公司4注:直接股权关系通过信托关系实现股权关系。信托机构是资金运动的重要枢纽,既了解各部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又了解市场变化趋势。中国的信托机构经过多年经营运作,己经有了管理、投资贷款及分析选择项目的综合信息和经验,有从事公司治理、资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进而有为企业提供管理、投资、理财、资信调查等服务的条件。二是人才优势。从整体看,我国的信托公司经过多年的培养、引进和实际锻炼,己形成了一批熟悉融资、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等业务的较全面的专业人才。信托公司可以利用其集中了高素质理财专家的优势,进行创新,参与竞争。(四)业务范围广。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开展10项业务,投资范围上可以是证券也可以是实际企业,能够真正实现组合投资和组合运用资产。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可用于投资,而投资领域和范围并无具体限制,且有项目资源;而在其它金融机构,除保险公司可以对基金投资不超过15%外,其余都不允许对外投资。在证券投资时可以直接对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是借助于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来控制股票的价格,银行、保险公司则不允许进行证券投资。从上述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利用信托融资筹集资金来弥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具有其它融资方式所无法相比的优势地位。因此,只有以信托业为城建融资的突破口,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结构,才能加速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拓展融资渠道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拓宽城建融资渠道,解决城建资金短缺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城市基础设施应扩大投资领域中对外资的开放程度,开拓各类社会资本的投资渠道,以大幅度提高资金运筹总量。(一)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公司),充分发挥城投公司的投融资职能。要拓宽城建融资渠道,实现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模式,组建城投公司是必要条件。因为城投公司作为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市建设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经营,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管好、用好城建资金,促使城建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组建城投公司后,政府可以通过城投公司这个载体,充分发挥其投融资职能,大力开展资本运营,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模式。51、通过城投公司盘活已建存量资产,为城建融资。长期以来,我国城建资产多数集中在政府手里,大部分优良资产都沉淀下来,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作为城建投融资改革的产物——城投公司,要承担起盘活这些存量资产的重任,通过资产剥离与重组,将有经济效益的资产作为融资资本,通过资产经营权的转让、成立经营性公司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最终实现融资目的。如上海城投公司将杨浦大桥、南浦大桥和打浦隧道的45%经营权转让给港商,一次性筹资24.75亿元。2、城投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城投公司作为代表政府进行城建资产运作的投资类公司,要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为城市建设融资。可以通过成立合资公司、设立股份公司等形式,吸引外资或社会民间资金参与城建项目的建设。如城投公司以有收费权的路、桥资产为基础,设立路桥类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进行筹资,或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借壳”上市融资。目前,国内不少城投公司在这方面有所建树。3、城投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建设债券,进行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筹集长期稳定、低成本城建资金的有效手段,可以筹集规模较大的资金。在国外已经被广泛采纳与运用。当前,我国正处于通货紧缩时期,融资成本比较低,居民存款巨大,客观上是发行债券的良机。如上海城投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向社会累计发行债券60亿元。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建设债券融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模式:①以公司每年的城建资金作担保,发行中长期债券;②将公司国有股权置换为可转换债券。目前,各大城市相继组建了城投公司,但要真正发挥城投公司的投融资职能,必须明确城投公司作为城建投融资的主体地位,而不是政府的“出纳”和政府向银行贷款的工具;同时,城投公司也必须形成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改革现行城建资金运作模式,保证城建资金由城投公司集中使用,从而发挥其规模投资效益,为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城建项目大多是直接经济效益差,而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同时具有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有的投资根本谈不上回收。在这种条件下,确保城建资金由城投公司集中统一使用尤为重要。即将用于城建的各项财政性资金,集中通过城投公司统筹分配、综合平衡,用于规模较大、急需建设的城建项目,并通过资金和资产的集中,形成较大的资本,为筹资、举债及还本付息提供资金担保,为预期资产收益提供抵押,充分发挥城建资金的规模投资效益。(三)改革现行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为拓宽城建融资渠道提供先决条件随着多元投资主体的出现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现有的财政融资运作方式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以一带十”的诱导投资功能,未能有效地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的投入。同时,各级政府以财政作担保,靠大量举债来填补城建资金的大量缺口,财政信用风险上升较快,而且连年举债,财政融资的现有空间已经不大。因此,改革现行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势在必行。改革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首先必须改变过去认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只投入不产出”或“多投入少产出”的纯公益性事业的看法;然后按城市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对城建6项目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