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连轧碳素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0.30mm~3.5mm的冷连轧碳素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2-19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30-19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T232-1999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4340.1-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Q/BQB400-2003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Q/BQB401-2003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SAEJ911-1998冷轧钢板表面粗糙度和峰值数测量方法3分类和代号3.1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区分如表1的规定。表1牌号用途SPCC一般用SPCD冲压用SPCE、SPCEN深冲用3.2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如表2的规定。表2级别代号较高级的精整表面FB(O3)高级的精整表面FC(O4)超高级的精整表面FD(O5)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06-04发布2003-12-15实施3.3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区分如表3的规定。表3表面结构代号麻面D光亮表面B3.4钢板及钢带按热处理种类区分如表4的规定。表4热处理种类代号退火及平整S1/8硬质81/4硬质4硬质14订货所需信息4.1订货时用户应提供如下信息:a)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b)本产品标准号c)牌号d)产品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e)边缘状态f)热处理种类g)表面结构h)表面质量级别i)包装方式j)用途4.2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热处理种类、表面结构、表面质量级别、边缘状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热处理种类为退火及平整、表面结构为麻面、FB级表面质量的切边钢带及切边钢板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5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按Q/BQB401的规定,其中SPCC、SPCD的厚度、不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401中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280MPa时的相应规定。6技术要求6.1化学成分6.1.1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牌号化学成分%CMnPSAltaSPCC≤0.12≤0.50≤0.035≤0.025≥0.020SPCD≤0.10≤0.45≤0.030≤0.025≥0.020SPCE、SPCEN≤0.08≤0.40≤0.025≤0.020≥0.020a对于所有牌号当C≤0.01时Alt≥0.015。6.1.2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6.1.3当生产1/8硬质、1/4硬质及硬质的钢板及钢带时,可超出表5所示的化学成分。6.2冶炼方法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6.3交货状态6.3.1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热处理供货,热处理种类如表4所示。6.3.2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除掉,供方保证自制造之日起在通常的非裸包包装、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六个月不生锈。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6.4力学性能6.4.1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牌号屈服强度aMPa不大于抗拉强度MPa不小断后伸长率b(L0=50mm,b=25mm)%不小于公称厚度mm0.600.60~1.01.0~1.6≥1.6SPCC-27034363738SPCD-27036383940SPCE、SPCEN21027038404142a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否则采用ReL。b试样为GB/T228中的P14试样。6.4.2硬度1/8硬质、1/4硬质及硬质的钢板及钢带,其硬度(HRB或HV)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热处理种类代号硬度HRBHV1/8硬质850~7195~1301/4硬质465~80115~150硬质1≥85≥1706.5工艺性能6.5.1钢板及钢带应按表8的规定进行弯曲试验。表8热处理种类代号180°弯曲试验(b≥20mm)弯心直径退火及平整S0a1/8硬质80a1/4硬质41a硬质1-6.5.2对于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如供方能保证其弯曲性能,可不进行该试验。6.5.3按表中规定的弯心直径弯曲180°后试样外表面不得出现肉眼可见裂纹,仲裁时弯曲试样宽度b=20mm。6.6拉伸应变痕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拉伸应变痕的规定如表9所示。表9牌号拉伸应变痕SPCC无保证期SPCD钢板及钢带在室温条件下储存,在制造后3个月内,保证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SPCE钢板及钢带在室温条件下储存,在制造后6个月内,保证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SPCEN钢板及钢带在室温条件下储存,保证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6.7表面质量6.7.1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6.7.2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如表10所述。表10级别代号特征较高级的精整表面FB(O3)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轻微的划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高级的精整表面FC(O4)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欠,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的要求。超高级的精整表面FD(O5)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得有任何缺欠,即不能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的要求。6.7.3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6.8表面结构表面结构为麻面(D)时平均粗糙度Ra按0.6μm<Ra≤1.9μm控制,表面结构为光亮表面(B)时平均粗糙度Ra按Ra≤0.9μm控制。7检验和试验7.1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7.2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7.3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及取样方向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序号检验项目试样数量(个)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取样方向1化学分析1/炉GB/T222GB/T223-2拉伸试验1GB/T2975GB/T228横向试样3硬度1GB/T230GB/T4340.1-4弯曲试验1GB/T232-5表面粗糙度-SAEJ911-7.4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30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加工状态、同热处理制度的钢板及钢带组成。7.5对于拉伸、硬度和弯曲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8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400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9数值修约规则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GB/T8170的规定。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采用标准及有关标准相近牌号对照表表A.1标准号Q/BQB402-2003JISG3141-1996GB/T5213-2001Q/BQB402-1999牌号SPCCSPCC-SPCCSPCDSPCD-SPCDSPCESPCESC1SPCE、SPCEF、SPCEHF、SPCEZFSPCENSPCENSC2SPCEN附加说明:本标准与JISG3141-1996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Q/BQB402-1999。本标准与Q/BQB40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表面质量级别由两种修改为三种;——取消热处理种类中的退火;——取消SPCE按拉延级别分为F、HF和ZF三个级别的规定;——取消标记示例;——取消化学成分中Si和残余元素的规定,对S和Alt的含量进行了修改;——修改断后伸长率,取消杯突值的规定,增加仲裁时弯曲试样宽度的规定;——增加拉伸应变痕的规定;——钢带允许带缺陷部分从8%修改为6%;——增加麻面和光亮表面粗糙度的控制值;——修改复验的规定;——增加数值修约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徐宏伟。本标准于1988年首次发布,1994第一次修订,1997第二次修订,1999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