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建设标准(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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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加油站建设标准1总则1.0.1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统一形象,扩大品牌效应,促进加油站建设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特制定本标准。1.0.2加油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量,根据站址、功能和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优化设计方案。1.0.3加油站功能在满足加油服务的前提下,根据地理位置、销量等情况综合考虑服务功能,确定不同的辅助项目。1.0.4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按照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0.5加油站建设除应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准。1.0.6本标准中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1.0.7《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体系》由本标准以及“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加油站工程建设模块化图集”和“加油站投资控制指标”2构成。1.0.8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1.0.9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加油站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租赁和参股的加油站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1.0.10依据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规范、标准和本标准,配套编制了《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加油站建设应按《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1.0.11加油站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委托、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建设管理工作执行中国石油销售公司现行的有关规定。2术语与定义2.0.1加油站automobilegasolinefillingstation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2站房stationhouse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3加油岛gasolinefillingisland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0.4埋地油罐undergroundstoragegasolinetank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2.0.5密闭卸油点closedunloadinggasolinepoint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6油气gasolinevapor加油站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32.0.7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gasolinefillingstation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汽油排放处理装置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汽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汽油。2.0.8卸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unloadinggasoline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9加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fillinggasoline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10在线监测系统on-linemonitoringsystem在线监测加油油气回收过程中的气液比以及油气回收的密闭性和管线液阻是否正常的系统,当发现异常时可提醒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能纪录、储存、处理和传输监测数据。2.0.11油气排放处理装置vaporemissionprocessingequipment针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部分排放的油气,通过采用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方法对这部分排放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的装置。2.0.12明火地点Openflamesite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2.0.13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site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42.0.14拉断阀breakawaycoupling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被拉断成两节,拉断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2.0.15压力/真空阀pressure/vacuumvalve又称P/V阀、通气阀、机械呼吸阀,可调节油罐内外压差,使油罐内外气体相通的阀门。3单元划分3.0.1为了统一加油站的建设单元,与模块化设计相对应,本标准对加油站的建设单元划分为如下四个单元即四个模块。(1)加油区:罩棚、罩棚支柱、加油岛、加油机、支付柱、多功能箱、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出油管道、电气系统、信号系统等。(2)站房与辅房:站房(便利店、综合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发电间、配电间、储藏间、餐厅、活动室、锅炉间)、独立生活辅助用房、独立卫生间、独立洗车间;建筑、结构、发电机、锅炉、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系统、空气调节系统、通信设备及系统等。(3)油罐区:油罐、油罐基础、承重防渗罐池、非承重防渗罐池、人孔操作井、人孔操作井井盖、卸油管管口、围堰、卸油管道、出油管道、通气管道、油气回收管道、潜油泵、液位计、量油器、电气系统、信号系统等。(4)其他:围墙、花池墙、硬化地面、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水封井、化粪池、污水检查井、管沟、涵管、消防器材箱、消防沙箱、主标识立牌、入口指示灯箱、出口指示灯箱等。53.0.2加油站的标准模块划分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标准模块的名称和容应与本标准的规定保持一致。3.0.3每个标准模块设计应包含界区内所属所有专业设备、材料、配套系的全部内容。4加油站建设分类4.0.1加油站按功能划分为两型:单纯型:其功能主要是为车辆加注汽油和柴油及开设便利店(含小包装润滑油);综合型:其功能主要是在单纯型的基础上,增加车辆修理、清洁、美容等配套功能。4.0.2加油站按地理位置划分为四类:一类:城市城区加油站;二类:高速公路、环城快速路加油站;三类:县城城区、国道及其它干道加油站;四类:农村乡镇加油站。4.0.3加油站按销量划分为四级:Ⅰ级:年销量10000吨的加油站;Ⅱ级:6000<年销量≤10000吨的加油站;Ⅲ级:3000<年销量≤6000吨的加油站;Ⅳ级:1000<年销量≤3000吨的加油站;5加油站分类建设规模5.0.1各型、类、级单纯型加油站建设规模(见表5.0.1)。对位置特殊和有特6殊要求的加油站,其建设规模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6加油站建设要求6.1站址选择6.1.1加油站建设应遵循企业、地方政府加油站发展规划。6.1.2新建站站址应与原有加油站保持合理的距离。6.1.3站址应选择在车流量较大、交通便利的地段。城区站、县城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出入车辆方便的支道上;高速公路站宜选择在服务区出口一侧;公路站宜选择在主流车道或出城干道的一侧并依托城镇;乡镇站要依托乡镇并兼顾主要干道。6.1.4站址的选择要综合考虑环境因素,宜有方便的电源、水源、热源及通信线路;宜避开地下构筑物、各类地下管线、地下电(光)缆、塌陷区及有洪水、滑坡危险等地质不良地段并宜选择在与公路高差小的区域。6.2总平面布置6.2.1总平面布置要突出加油场地,要保证车辆加油方便、通行顺畅。6.2.2罐区宜布置在入口一侧,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布置在出口一侧。6.2.3在出口能满足出车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入口道路宽度和等待加油停车位。6.2.4罩棚与站房宜对称布置,罩棚宜搭接在站房上,北方地区罩棚可与站房分开设置。6.2.5对于节省用地式或周边防火距离受限制时可将油罐设在罩棚投影区地面下或其它行车道下面,油罐采用双层油罐。6.2.6在符合城市道路、公路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加油站罩棚宜靠近道路。6.2.7加油站地坪宜高于道路路面。96.2.8加油站加油、卸油、停车场地及行车道应采用水泥混凝土地面,路基础与路面结构应按行车产生的荷载应力进行设计并符合有关道路设计规范,其它场地应按非行车道设计。与站外沥青路面连接的引道可采用沥青路面。6.2.9加油站正面宜为敞开式。6.2.10公路站或旅游区站根据需要可建独立的卫生间和洗车保养间。6.2.11站内非作业场地宜进行绿化,绿化应采用非油性植物,临道一侧种植的绿化植物高度不宜超过0.4m。6.3罩棚与加油岛6.3.1罩棚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类别确定为五十年。6.3.2可变荷载的设计基准期:风、雪荷载均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50年一遇风压和雪压值进行计算。罩棚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根据各地的自然情况,充分考虑当地地震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和风、雪荷载的频遇性,来控制荷载的组合。6.3.3罩棚棚体形状以矩形平顶为基本型,为了和站房搭接方便或与加油站整体平面协调可变形为T型或L型,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6.3.4罩棚棚体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罩棚结构应采用螺栓球网架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沿海多台风地区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6.3.5罩棚棚顶宜采用有组织排水,棚顶水经天沟集中后由柱侧(柱内)排水管排出,寒冷地区也可由两侧天沟直接排出。6.3.6罩棚支柱根据排布方式可分为单排式、双排式和三排式。支柱形式可根据情况选用单柱式或双柱式。支柱结构可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10土结构。6.3.7罩棚下棚面距地坪高度按下列要求确定:罩棚面积在1000m2,不宜低于7.5m;800m2<罩棚面积≤1000m2,不宜低于7m;600m2<罩棚面积≤800m2,不宜低于6.5m;400m2<罩棚面积≤600m2,不宜低于6m;罩棚面积≤400m2,不宜低于5.5m。6.3.8加油岛两端为圆弧型,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2m,宽度为1.2m或1.5m,单柱岛长度4.2m,双柱岛长度4.8m,无柱岛长度2.6m,当采用4枪及以上多枪机时,宽度宜采用1.5m。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端部不应小于0.6m。加油岛可根据站区平面形状与站房平行、垂直或以一定角度倾斜布置。城区以外加油站和高速公路加油站的加油岛可设防撞柱。6.4站房6.4.1站房立面:站房宜采用一层建筑,矩形平顶结构形式,有特殊要求时可设二层建筑,单层站房层高为3.6m,建筑高4.35m,室内吊顶后净空高度为3m。正面为1.2m宽,0.15m高的平台,其它三面为0.8m宽的散水。6.4.2加油站宜建设具有综合功能的站房,站房一般包括:便利店(营业室)、综合办公室(含财务)、卫生间、休息室(宿舍)、淋浴间、储藏间、餐厅、发电间、配电间;根据需要设置锅炉间、活动室。城区站不能提供职工宿舍条件时,要采取租赁方式解决。6.4.3公路站在场地面积允许的前提下可独立建设辅助用房,包括生活辅助用房、独立大型卫生间、洗车保养间等,其中生活辅助用房一般包括宿舍、餐厅、活动室、淋浴间、卫生间、发电间,北方设置锅炉间,11辅助用房建筑风格应与站房统一。6.4.4站房布置原则:站房功能间设置应将便利店布置在站房内前面,便利店门宜设在正面左侧,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设在正面右侧,收银台宜设在远离便利店门的另一侧。卫生间、淋浴间、餐厅等用水房间尽量集中布置,卫生间宜外开门。锅炉间、发电间、配电间等有防火距离要求的功能间的布置应远离油罐区和加油机。6.4.5站房造型应简洁明快。便利店(营业室)正立面窗宜采用大玻璃窗(窗台高300mm)和玻璃弹簧门。钢化玻璃厚度不小于12mm。左侧设“昆仑好客uSmile”便利店标识。6.4.6站房结构:站房宜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当与罩棚搭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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