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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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分配制度CONTENTS目录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01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02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03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01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1949年—1978年)改革开放初到党的十三大前(1978年—1987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1993年—2002年)党的十六大之后至今(2003年—2017年)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1987年—1992年)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1949年—1978年)根据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在学习苏联经验的条件下,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分配制度,生产资料高度公有化,收入分配制度施行统一分配,实行农村工分制和城市“八级制”,充分体现了平均主义的特征和计划化、集权化和二元化的分配制度的特征,确立了按劳分配的绝对地位。这种采取了“公平优先”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使收入差距过小,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计划经济下的平均主义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改革开放初到党的十三大前(1978年—1987年)在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国家、集体和农民家庭之间的分配关系,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极大刺激下,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劳动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对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主要通过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实行按劳分配,公平效率二者兼顾的原则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1987年—1992年)十三大报告中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指出“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提出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他分配方式存在。从此,国民才有了通过各种渠道增加收入的可能。这一时期的分配政策既要允许和保护诚实劳动的个人和守法经营的企业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防止贫富悬殊。十四大的报告中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提出多元化分配政策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企业家代表团时说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邓小平1986年3月28日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邓小平1986年8月19日-21日在天津听取汇报和进行视察的过程中说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1993年—2002年)随后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个人收入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十五大报告中,巩固并发展了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说法“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确定并深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分配制度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党的十六大之后至今(2003年—2017年)十七大报告中则改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重视公平的社会分配制度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01我国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共同富裕——不患寡而患不均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0202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由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决定了我国实行现行的分配制度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分配制度根本原因相适应02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在公有制经济中,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02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的具体体现:①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是主体②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是基本的收入分配方式③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个人收入以按劳分配收入为主,也有一部分是非劳动收入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02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一大特点。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就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要素所有者根据其所投入的要素取得相应的报酬或收益,报酬和收益的多少取决于各要素的实际贡献大小,使收入与各要素的实际贡献紧密联系。02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生产要素非物质要素物质要素资本要素土地要素劳动要素技术要素管理要素信息要素02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按资本要素分配:储蓄所得利息、股票所得股息和分红、债券所得利息私营企业主的税后利润等。按土地要素分配:如土地、房屋的租金和转让金。按劳动要素分配: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的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按劳分配)按技术要素分配:技术入股、专利使用、技术转让的收入。按管理要素分配:企业管理人才凭借管理才能和在生产产经营中的贡献参与分配的方式。按信息要素分配:提供市场信息、管理方案(点子)的收入。02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最终目标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共同富裕”是人民大众最终达到富裕,但绝不是“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我们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从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所以,那些声称共同富裕就是同步富裕、就是绝对平均主义的说法是错误而片面的。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03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让留汉大学毕业生能就业、易创业、快落户、好安居,把武汉打造成“大学生最友好城市”的要求,并围绕大学毕业生“落户”“住房”“收入”等方面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深化的具体措施建议,形成了印发的三个专项政策。出台这三个专项政策,目的是进一步敞开大学毕业生落户大门、完善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大学毕业生留汉工作收入水平,把武汉打造成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创新之城、活力之城”,为全国探索“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政策缘由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落户凭毕业证落户人口流动的最关键障碍就是户籍制度,为彻底打破束缚人才自由流动的条条框框,此次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实现真正“零门槛”落户。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政策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此次放宽落户条件有什么新突破?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住房购房低于市场价20%“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在今年推出首批3800余套人才公寓基础上,留汉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新政提出,未来五年,武汉将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让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其中,大学毕业生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退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而大学毕业生租赁房165万平方米,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推行“共享厨房”“共享洗衣房”和“共享客厅”等共享模式,租赁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哪些人可以申请租购保障性住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未婚大学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学生的家庭指大学毕业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收入领先我国同类城市,远高于全武汉市最低标准薪酬水平是大学生选择就业城市和工作岗位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武汉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直面该问题,展现出建设“大学生最友好城市”的最大诚意。接下来,武汉将倡议推动用人单位积极执行最低年薪标准,并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作出表率。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收入保障具体是怎样的?此次新政确定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为:大学专科生4万元、大学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大学生最低年薪标准是指导性标准,用人单位可根据大学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给予合理的薪酬。此次出台的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总体水平在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同时远高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的最低年薪项目包括每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和奖金等货币化收入。上述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125346工作实习见习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基层就业创业贷款......03武汉市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谢谢欣赏ThanksForWat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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