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一)、内装:1、内装修设计依据: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200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1.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1.1.10《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1.1.11《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1.1.12《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1.1.1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1.1.1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1.1.1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1.1.16《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1.1.17《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GJ58-881.1.18《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2、内装修设计要求:2.1综合考虑使用功能、结构施工、材料设备、造价标准等多种因素。实现实用、技术、经济等因素联结在一起的“室内建筑美学”,同时必须达到可实施操作要求。2.2对建筑单体功能分析,使用合理的室内空间组织和平面布局、形体设计、艺术造型等手法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室内声、光、热效应,以满足室内环境物质功能的需要;2.3具有造型优美的空间构成和界面处理,宜人的光、色和材质配置,符合建筑风格的环境气氛,以满足室内环境精神功能的需要;2.4充分融合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结构与构造、施工技术等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方面的知识采用合理的装修构造和技术措施,选择合适的装饰材料和设施设备;2.5在充分结合人体工程学、环境心理学、环境物理学等要求的基础上,熟练使用室内空间与界面、陈设与家具、采光与照明、绿化、挂饰等手法。以达到整体室内设计的艺术内容;并且要根据整体室内设计的艺术内容提供配套陈设与家具、绿化、挂饰等方案;2.6根据室内界面要求和功能特点、界面装饰材料的选用、室内界面处理及感受熟练使用色彩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方法营造环境空间:包括色彩的属性、体系、混合、协调、构图及色彩的物理、生理与心理效应,把握色彩的温度、距离、重量、尺度感以满足室内设计要求。2.7联系到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室内环境设计应考虑室内环境的节能、节材、防止污染、防止噪音,并注意充分利用和节省室内空间。2.8随着时间的推移,考虑具有适应调整室内功能、更新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可能性;2.9注重室内空间美化功能:造型艺术处理、照明艺术处理、材料的色彩与质感;对材料的选用要坚持节约资源、减少室内污染的原则;2.10注重室内空间的利用与再塑:竖向分隔、水平分隔、有效使用、室内外空间的渗透;2.11注重结构及设备的隐蔽功能:土建饰面层的保护、水暖电管线及设备的隐蔽与保护、防渗防潮措施;2.12注重对建筑物理性能的提高:提高保温、隔热、隔声、防尘性能;提高防滑、防晒功能;延长建筑使用寿命;2.13在进行室内设计时要充分并严密地结合建筑物室内空间尺度、标高并统筹兼顾配套水、暖、通、电等专业;3.内装修图纸设计深度要求3.1图纸总体要求3.1.1各阶段设计成果和设计服务必须符合中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满足大连市关于报审建筑工程设计内容及深度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向乙方提出的其它设计深度要求。3.1.2评审、评估甲方现有的方案设计并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设计。3.1.3负责提交最终定稿,达到甲方要求和满足政府审批部门要求的标准并经甲方确认。3.1.4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及详细的施工图文件:3.1.4.1平面图:规模较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平面图宜完整详细,包括主要楼层的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地面装饰平面图、索引图等。需标明原有建筑条件图中被装饰设计保留的以及新发生的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编号应保持与原有建筑条件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一致,并注明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房间的名称应注全,并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标注各楼层地面、主要楼梯平台的标高;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3.1.4.2顶棚(天花)平面图:应与平面图一致,标明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间尺寸和总尺寸;标明顶棚(天花)主要装饰材料、材料的拼接线和分界线等;标注各楼层的室内外顶棚(天花)设计标高的特殊顶棚(天花)造型的各部位主要尺寸;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3.1.4.3立面图:标明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编号,标注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外包尺寸;标注主要部位的定位尺寸和相关尺寸;标注立面装饰材料、材料的拼接线和分界线等;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3.1.4.4剖面图:主要是为了反映特殊部位的节点,剖面图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剖切部位的楼板、梁、墙体等结构部分应按照原有建筑条件图及实际情况绘制;剖面图中可视的物体立面应按照其立面图内容,选择主要部分绘制;标注各楼层地面标高、顶棚(天花)标高、净高、建筑总高尺寸,标注室外地面、室内首层地面以及建筑最高处的标高;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3.1.4.5其他:花饰图案细节大样图;提供详细的施工要求、装饰材料做法表等;提供主要材料的实样样板;配套相关专业的详细施工图文件等;(二)、外装:1、外装修设计依据:1、《建筑幕墙》JG3035-1996;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5、《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6、《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BJ81-2002;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8、《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10、《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总规范》GB8013-87;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1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1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19、《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22、《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2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