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阿米巴经营方案1、方案目的:为培养员工经营意识,实现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贯彻经营成果共享的宗旨,促进椅子车间、沙发车间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高层经营团队商讨,决定在公司成立联合阿米巴(以下称“阿米巴”),实行阿米巴经营。2、方案执行时间:2016年1月~3月试行,4月正式运行。3、方案内容:3.1阿米巴经营模式运行总体指导思想:阿米巴全部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整体运营发展战略指导思想。3.2经营目标:3.21目标产值:以满足生产计划订单需求安排生产产值累加。生产计划订单:顶丰、缇香、英臻荟所下达的生产订单及自行外接订单合计3.22预算费用:联合阿米巴人员薪资、保险费、办公费用、场地租金厂房、仓库、宿舍、办公室等、分摊费用等。3.23人均劳动生产率达到万/年,12月底达到万;3.24百元工资含量随生产率提升而逐月下降;3.3管理说明3.31权利人事权:部门人员的编制、录用、调配、任免等权利归阿米巴;所属人员的薪金水平及结构由巴长建议,公司审批决定;一线员工的管理权限(数量控制、试工、调度、处置)全部归阿米巴;一线员工的薪金由事业部按工时工价核算后统计上报,公司审批决定;生产管理人员的录用、使用及任免建议权归阿米巴,录用、使用及任免审批决定权归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金水平及结构由阿米巴建议,公司审批决定;生产淡季,阿米巴保底工资的员工数量、保底工资水平、时限长短由阿米巴提前1个月提出建议方案,公司审批决定。分配权:经营红利在阿米巴内部分配的权利。3.32责任3.321根据《2016年度经营纲要目标》完成阿米巴的各项经营指标;3.322利用阿米巴经营模式促进全员的思维模式的变革3.4费用分摊规则针对《公司经营会计报表》中的固定费用(指行政、人事、财务部门管理服务费用)按占比(?%)进行分摊,具体见“预算费用明细”。3.5订单管理:3.51阿米巴按月度产能估算的结果,结合10%升降幅度接受安排订单,不得因订单生产难度而进行有选择性的接单;3.52产品的投产批量至少达到50张,如果实际投产数量过低,当月计算人工要考虑批量系数。(具体批量系数另议)3.6质量说明:阿米巴车间完工产品,应按照客户明文规定的质量要求生产,承诺所加工的产品结构2年内不松动;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阿米巴承担。3.7设备及工具管理:3.71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阿米巴负责,非人员违章操作责任造成的机器维修费用在2000元(含)以上的,公司承担;2000元(不含)以下的,由阿米巴自行负责;责任事故造成的维修费按公司《赔偿制度》由公司与责任方共同承担;3.72阿米巴所有生产设备的采购由阿米巴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公司审批之后,由公司安排采购,相关费用公司承担;3.73阿米巴所有工具、用具的采购及维护保养工作由阿米巴负责,相关费用由阿米巴承担。3.8损失(含安全)核定规则3.81交期延误3.811针对确认订单产品提前天交货;未及时交货的按50元/件/天计算;3.812因阿米巴原因造成的生产延误,由财务中心依照损失核算办法核算相关损失,由阿米巴按元/单承担该项损失。3.813非阿米巴原因退货及返修造成的生产延误,相关损失由公司承担。3.814未及时提货造成场地占用的,其费用参照厂房租金按天计算,由公司承担。3.82退货及返修处理:因阿米巴原因造成的质量(按照工艺质量要求)退货及返修,所造成的费用由阿米巴自行承担。3.83当销售订单不足或过量(产出产能)而又未提前30日以上通知时,订单不平衡造成的费用成本损失由公司(营销部门)承担。3.84安全管理:3.841车间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归阿米巴,由此发生的相关管理费用由阿米巴承担。3.842消防责任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生产延误损失,按公司《赔偿制度》规定由公司与责任方共同承担;3.843非责任消防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生产延误损失,由公司承担;3.744工伤事故赔偿(失业金、误工费等)造成的损失由阿米巴承担。3.85其他责任赔偿:由于阿米巴责任造成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的,相关损失,由阿米巴生产管理人员集体共同承担相关损失,具体承担办法,由阿米巴提案,公司审批。3.9交易结算3.91联合阿米巴与顶丰、缇香、英臻荟订单结算价按照“2015年度成本价”予以结算。外接业务报价由阿米巴自行定价,所产生利润归入阿米巴另行分配。3.92联合阿米巴根据生产需求可选择向顶丰采购材料(包括原材料、辅料、粗净料)或自行备料,顶丰按照材料采购价予以结算。4.0经营效益分配规则4.01经营利润:4.011通过控制变动费用(材料、人工等)来获取经营利润。4.012通过外部业务开拓所产生的利润。4.02核算与分配4.021经营效益按月进行核算,由公司派驻经营会计负责按月出具月度《经营会计报表》(含经营分析报告);当月核算后产生的盈亏自动结转到下月,季度评估后确认的经营利润(亏损),双方按:比例予以分配(分担)。4.022椅子/沙发车间经营效益应分别独立核算,车间的主任年终分红分别按照各自车间核算的年纯利润的10%提取分配。阿米巴的管理分红按照两车间的综合年纯利润的%提取分配。4.03在阶段性经营核算后,如发现顶丰产品工价设定不合理且浮动在10%以上的应做相应调整。4.此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执行。阿米巴经营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