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事业部制造中心(阿米巴)利润考核方案一.目的:为了提高生产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为制造部门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二.总则:将制造中心完全摸拟成乐科公司外协加工厂商,并将制造中心作为利润中心(阿米巴)并将其利润进行核算.以利润额作为考核制造中心的业绩.三.范围:适用本公司电源事业部贴片车间,自动插件车间,前置加工车间,插件车间.测试及包装车间.四.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债完成人力资源部盘点,并建立在考勤系中以便进行人力资源和人力成本信息化管理。2.工程部负责设计各生产线体(车间)的生产工艺及人员配置,确定各产品的加工点位和标准工时以及确定第个机型单台的各车间的加工收入.3.财务部负责核算各生线体(车间)和制造中心整体的成本,利润工作.审核标准工时,各机型的点位数.4.各线体(车间)负责统计产量,提报异常损失.五.收入的计算方式:1.SMT车间的加工收入计算方法.加工收入=∑本月各产品数量*(加工点位数*0.0105元).本月各产品的产量以ERP系统实际入库数为准.2.AI车间的加工收入计算方法.加工收入=∑本月各产品数量*(加工点位数*0.0105元).本月各产品的产量以ERP系统贴片车间实际入库数为准.3.前置加工车间的加工收入计算方法.加工收入=∑本月各产品数量*(加工点位数*0.008元).本月各产品的产量以ERP系统DIP车间实际缴库数为准.4.DIP车间的加工收入计算方法.加工收入=∑本月各产品数量*(加工点位数*0.032元).本月各产品的产量以ERP系统DIP车间实际缴库数为准.4.TP车间的加工收入计算方法.加工收入=∑本月各产品数量*(产品标准工时*15.5元/单位小时)*(1+5%).本月各产品产量以ERP系统TP车间实际成品缴库数为准.(5%为行业利润率).六.成本费用的计算方式1.SMT车间的成本计算方式加工成本=本部门人工成本+电费成本+设备折旧+耗用辅料成本+本部门承担的厂房租金成本+材料超损+产品的报废成本-应由其他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应由本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2.AI车间的成本计算方式3.加工成本=本部门人工成本+电费成本+设备折旧+耗用辅料成本+本部门承担的厂房租金成本+材料超损+产品的报废成本-应由其他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应由本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4.前置加工车间的成本费用计算方法加工成本=本部门人工成本+电费成本+设备折旧+耗用辅料成本+本部门承担的厂房租金成本+材料超损+产品的报废成本-应由其他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应由本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5.DIP车间的成本费用计算方法加工成本=本部门人工成本+电费成本+设备折旧+耗用辅料成本+本部门承担的厂房租金成本+材料超损+产品的报废成本-应由其他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应由本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6.TP车间的成本费用计算方法加工成本=本部门人工成本+电费成本+设备折旧+耗用辅料成本+本部门承担的厂房租金成本+材料超损+产品的报废成本-应由其他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应由本部门承担的责任成本(通过转账支票方式).七.间接成本的处理方法间接成本是指品质人员,工程部人员,生产管理员工资成本,品质部及工程人员的杂项消耗成本,维修成本.1.为了摸拟外协厂商的工作情况,工程部的IE及PE人员工资及品质部IQC,FQC人员工资不参与成本利润的核算.其他直接人员如IPQC,工程人员挂靠到各线体(车间)参与成本利润的核算.2.生产管理员中各车间科长,副科,拉长组长直接参与所属车间的成本利润核算.3.除以上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工资成本,不参与各线体的成本利润核算,但参与制造中心整体润核算.4.杂项消消耗中模具,治具及钢网不参与各线体的成本利润核算.其他杂项消耗及维修成本参与制造中心整体利润核算.八.几个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1.每批次批量少于2000个订单扣除加工成本为:0.5*15.5元*实际人力.(通过转账支票方式扣除)2.每试产一次扣除加工成本为:0.5*15.5元*实际人力.(通过转账支票方式扣除)九.各线体(车间)厂房租金以每月每平米12元计算,具本如下:1.贴片租金为:400平米*12=4800元2.IA车间租金为:200平米*12=2400元3.加工车间租金:600平米*12=7200元4.DIP车间租金:2000平米*12=24000元5.TP车间租金为:1600*12=19200元6.宿舍租金:4000*12=48000元十.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贴片设备:8年;2.自动插件机:3年;3.印刷机:3年;4.CLMA:2年;5.波峰焊:5年;6.其余设备:2年十一.利润:1.各线体(车间)利润:各车间利润=(加工收入-加工成本)*(1-25%)2.制造中心利润制造中心整体利润=((∑(各车间收入-各车间加工成本))-生产管理员工资-维修费-杂项消耗-宿舍租金)*(1-25%)十二.本方案从2012年5月1日正式执行.未尽事项,以后可以修正.本方案解释权归财务部.财务部201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