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HSE操作规程一、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运行状况交底。二、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三、实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关键的操作装置上挂牌,牌上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文字说明装置的操作程序与状态,包括阀门的开关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项。四、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五、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六、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七、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生产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八、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九、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将校验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