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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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认证“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电子电器2013年1月2日开始进入欧洲市场使用CE标志,产品需要符合CE/EMC,CE/LVD,CE/ErP,CE/RoHS认证四个项目后才是达到欧洲法律要求的。更新可以咨询NPS认证中国实验室。1CE认证2概念3起源4模式5发证机构6申请7标志8标志大小9流程10程序11医疗器械12背景13模式14详细解释15适用范围16认证模式17设备18不符后果19认证费用20费用理解21欧盟指令22测试项目23欧盟认证▪认证介绍▪适用范围1、CE认证序号指令编号指令名称(英文)指令名称(中文)12000/9/ECCablewayinstallations索道装置2(EC)1907/2006Chemicalsubstances(REACH)化学物质389/106/EECConstructionproducts(CPD)建筑产品4(EU)305/2011Constructionproducts(CPR)建筑产品法规指令5(EC)1223/2009Cosmetics化妆品692/42/EECEcodesignhot-waterboilers热水锅炉72010/30/EUEcodesignandenergylabelling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82009/125/ECEcodesignandenergylabelling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9(EC)1221/2009Ecomanagementandauditscheme(EMAS)生态管理和审计计划102004/108/ECElectromagneticompatability(EMC)电磁兼容指令1194/9/ECEquipmentforexplosiveatmospheres(ATEX)防爆指令1293/15/EECExplosivesforciviluses民用爆炸物132009/142/ECGasappliances(GAD)燃气具指令1495/16/ECLifts电梯指令152006/95/ECLowVoltage(LVD)低电压指令162006/42/ECMachinery(MD)机械指令172004/22/ECMeasuringinstruments(MID)计量器具指令1893/42/EECMedicaldevices(MDD)医疗设备指1990/385/EECMedicaldevices:activeimplantable主动植入式医疗设备2098/79/ECMedicaldevices:invitrodiagnostic体外诊断式医疗设备21(EC)765/2008Newlegislativeframework(NLF)新的立法框架222009/23/ECNon-automaticweighing非自动衡器指令instruments(NAWI)2394/62/ECPackagingandpackagingwaste包装和包装废弃物2489/686/EEC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PPE)个人防护指令2597/23/ECPressureequipment(PED)压力设备指令262007/23/ECPyrotechnicarticles烟火用品指令271999/5/ECRadioandtelecommunicationsterminalequipment(RTTE)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282008/57/ECRailsystem:interoperability铁路系统的互操作性2994/25/ECRecreationalcraft娱乐游艇指令302011/65/EU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RoHS)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312009/105/ECSimplePressureVessels简单压力容器322009/48/ECToyssafety玩具指令2、概念CE认证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新CE认证书(EMC+LVD+ErP+RoHS)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EUROPEENNE)。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3、起源CE是法语的缩写,英文意思为“EuropeanConformity即欧洲共同体,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WITHEUROPEAN(DEMAND)(符合欧洲(要求)),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20世纪40年代,西欧国家感到,要在美苏两大国之间保证自己的安全,提高国际地位,加快经济发展,必须联合起来,因此力推欧洲一体化进程。欧洲一体化可分五个层次: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4、模式1.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ModuleA(内部生产控制)1、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2、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3、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CE认证标志4、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ModuleAb1、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2、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二、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ModuleB(EC型式评审)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注:仅有B不足以构成CE的使用。ModuleC(与型式[样品]一致)+B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Module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ModuleE(产品质量控制)+B: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D。ModuleF(产品测试)+B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ModuleG(逐个测试)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ModuleH(综合质量控制)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5、发证机构(1)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ofconformity/Declarationof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2)Certificateofcompliance/Certificateof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3)ECAttestationofconformity《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Type的CE声明。6、申请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被海关扣留和查处的风险;●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被同行出于竞争目的的指控风险。申请好处●欧盟的法律、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十分复杂,因此取得欧盟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省力,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获得由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可以最大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据;●一旦遭到欧盟国家的处罚,认证机构将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因此降低了企业的风险。7、标志商品的自由流通是建立单一市场的基石,实现商品自由流通的机制就是CE标志,这个机制建立在欧盟各国之间避免产生新的贸易壁垒、相互认可和技术标准协调之上。其原则如下:-协调统一的法律文件(即欧盟指令)规定的内容仅限于产品的基本要求,以利于产品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欧盟协调标准包含了指令的基本要求;-欧盟协调标准和其他标准的适用是自愿的,产品可以选择适用欧盟协调标准,也可以适用别的的技术规范以满足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产品满足了欧盟协调标准当然地确认为满足了指令的基本要求。为了使指令里规定的产品基本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一系列的欧盟协调标准制定出来,由各成员国负责将该国的标准与之协调一致。并且协调标准是否符合指令精神的讨论机制和标准修改机制也随之建立起来。由于指令里规定的要求是各国都要遵守的强制性要求,所以这些要求应该是公认的防范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的最低纲领,不同于一般贸易中商业性的技术要求,并适合标准化的客观要求。为了使单一市场的原则在实践中得到贯彻,欧盟进一步规定了产品是否符合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可靠的评估方式,即人们俗称的CE认证:-引入产品评估模块化概念,由评估模块组成产品评估程序,按照评估程序经评估合格的产品使用CE标志;-引入统一欧盟协调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ENISO9000系列)和评估机构的质量保证标准(EN45000系列);-在欧盟的层次上、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评估机构认可体系和评估机构之间的比对机制;-在原来各国各自为阵的产品测试和认证领域建立互认机制;-简化各成员国之间、各行业之间质量领域系统结构(如:计量和校验系统、测试实验室、认证和检验组织、认可组织)的差异;-利用互认协议、合作和其他技术协助项目,推动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欧盟以外的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CE标志的目的是要提供实践中确实可行的灵活的产品合格评估的途径,以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现代工业生产的多样性。迎合产品研发、生产、流通的各个阶段(如:设计、打样、生产),产品评估模块分为技术文件检查、型式测试、质量保证,以及在实践中由生产者或第三方机构完成评估。产品在投放市场和投入服务前都必须满足所有适用的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选择适当的产品评估程序进行产品评估合格后标记CE标志。凡是标记CE标志的产品都认为已经满足了欧盟的所有指令,各成员国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其在单一市场自由流通,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产品并不满足适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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