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分行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征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以及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采集要求,有权将有关本单位与贵行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包括与上述合同的履约信息的相关情况,以及本单位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信用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信息,提供给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具有查询资格的单位查询和使用;同时,贵行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关本单位的信息。本授权仅限于以下用途使用(可多选)授权事项查询原因□审核本单位的贷款、额度或其他授信等融资业务申请贷前审查贷中操作□审核本单位作为担保人的融资业务贷前审查贷中操作□对本单位与贵行已办理的贷款或其他授信等融资业务、担保业务等进行贷后风险管理贷后管理□贵行配合监管机构检查、调研和内外部审计等需查询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其他理由□审核本单位作为关联企业,为被关联企业或个人在贵行办理额度、授信或担保业务的必要业务管理(被关联企业或个人全称:)关联查询□其他本单位申请或办理的业务,具体为其他理由该授权事项覆盖贵行对上述用途所涉及的额度/授信业务/担保资格进行必要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受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资产保全等)。授权有效期为(二选一):□随本单位在贵行设立的额度/单笔授信/担保业务(以晚到期者为准)实际终结而失效□固定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授信业务审批不通过、未实际发生,本单位同意贵行保留本授权书以及本单位的基础资料、信用报告、信贷业务申请书等。若贵行超出授权覆盖范围使用本单位的信用信息,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贵行承担。本单位声明:贵行已经依法向本单位提示了相关条款,本授权书项下的授权是本单位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已经完全知悉并充分理解本授权书条款的内容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本授权书条款的约定。企业中征码:企业证照类型:证照号码:授权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以下为面签人承诺(银行填写)***(签字)已见证上述盖章、签字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