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科刑法考前聚焦有答案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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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前聚焦  40  题  [考点1:罪刑法定原则]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罪刑法定原则的本质是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更好地保护国民的自由与人权  罪刑法定不仅直接限制国家刑法权,还会限制到所有国家刑法权上,包括制刑权、量刑权、求刑权等,司法人员不能超出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办案  B.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但行政法规与规章、习惯、判例、国际条约都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  成文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当然要求  C.事前的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刑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禁止溯及既往的原则,从旧兼从轻,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D.扩大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其解释结论则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  方法被允许并不意味着结论被允许    [考点2:刑法的解释]  2.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BCD)  A.刑事被告人不能作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正犯而成立犯罪,那么,当其教唆他人为自己毁灭证据时更不成立犯罪,这属于当然解释  只能是帮助其他人毁灭、伪造证据  B.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成立行贿罪,那么,因被勒索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也不成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属于允许的类推解释  一个严重的行为都不认定为行贿,那么一个更轻微的行为也不会被认定为行贿,是一种当然解释,同时是比较类似的条文进行解释的,属于允许的类推解释或有利益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D.将寻衅滋事罪中的“公共场所”解释为包含“信息网络”、将“公共场所秩序”解释为“公共秩序”,属于扩大解释  这是司法解释的结论,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规定的公共场所都包括信息网络,比如强制威胁一个妇女直播给大家看,就不属于在公共场所猥亵  D.将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解释为仅限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行为,属于限制解释  任何以暴力控制他人的行为都可以称为绑架,但此处的绑架仅仅只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行为,当然还包括绑架以后被他人收买的妇女儿童    [考点3: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3.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说法错误?(ABD)  A.《刑法》第  201  条第四款中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消极构成要件要素是指没有这个要素就构成犯罪,没有这个就不构成犯罪比如:389第3款(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这里是处罚的阻却事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这是正确的  B.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都属于主观构成要件要素  受贿罪在理论界的通说认为受贿罪中的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且只需要承诺就可以了;行贿罪中的通说认为是主观目的,但也有一种认为是客观的  C.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完全违背他人意志”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盗窃罪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完全违背他人意志  D.诬告陷害罪中“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属于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是指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检举失去实,本身就不是犯罪,在这里只是一个注意规定    [考点4:不作为危害为的成立条件]  4.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说法错误?(AB)  不作为义务的来源:(1)凡事行为人对危险的来源处于支配、控制地位,则对这个危险有防止的义务;(2)或者行为人对脆弱的法律主体有照顾照看的关系;(3)或者在行为人支配的领域  行为人要有结果回避的可能性,不履行义务导致的法益侵犯与作为导致的法益侵犯具有等价性  A.甲深夜驾车经过山区偏僻路段,将路边的受伤者乙转移到高速公路服务站门口后离去,但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的,甲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  甲事实上使被害人更容易得到救助,没有侵害法益,与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B.甲出门前发现其点燃的蜡烛可能倾倒,容易引发火灾,但未采取任何防止措施,后来蜡烛倾倒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在火势蔓延之际,路人乙发现后未报警的,甲、乙都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放火罪  甲造成了这个危险,故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但乙报警的义务不等于救火的义务,所以乙的行为也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C.甲追赶小偷乙,乙无路可逃而坠入湖中,遂向甲求救,甲置之不理,眼睁睁看着乙被淹死的,甲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  本身乙坠入湖中的行为甲不负责,但乙可能淹死,甲就有救助的义务了,能救不救的,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  D.甲男假装熟睡,任由邻居幼女乙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而不予制止的,甲成立不作为方式的猥亵儿童罪  甲有义务阻止幼女的这个行为,因为这其实是猥亵儿童的表现,所以成立不作为的猥亵儿童罪    [考点5:结果加重犯]  基本犯罪行为导致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有的犯罪可以对其他人发生加重结果,有些犯罪规定只能针对特定的人实施,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定是过失,有的犯罪故意的会成立其他的犯罪  5.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些选项正确?(BD)  A.甲绑架乙后又故意杀乙,致使乙在逃跑中摔死的,成立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  要把死亡归于杀人行为,不能归于绑架行为,这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结合犯,成立绑架罪一罪,法定刑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B.甲为拐卖儿童丙,将丙的母亲乙打成重伤的,成立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  只要是拐卖行为致使被拐卖妇女、儿童及其家人、亲属死亡、重伤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这里不仅包括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还包括他们的亲属  C.甲强奸妇女丙,将前来阻止自己的乙打成重伤的,成立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指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必须是导致被害妇女重伤、死亡,针对其他人的应当数罪并罚  D.甲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乙的财物,由于乙的躲闪,将路人打成重伤的,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是致人被害死亡,不仅包括被抢劫人,还包括其他人    [考点6: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会影响到一罪/数罪,既遂/未遂,过失/故意,诈骗、敲诈勒索、抢劫对因果关系的进程有特殊要求  如果行为人行为导致了一个危险,危险现实化了,就认定为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其他因素介入,如果是异常介入因素大到独立导致危害结果,那么原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断  6.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正确?(BCD)  A.甲冒用他人信用卡到商场刷卡消费,收银员乙识破真相后仍将商品处分给甲的,甲、乙的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甲的行为与结果间没有因果关系,被乙的异常因素介入了,中断了因果关系,相当于是乙送给甲的  B.甲与素不相识的乙争吵,甲推了乙一掌,乙倒地后因诱发脑血栓而死,甲的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甲能否成立犯罪取决于是否具有故意、过失的责任心理  特殊疾病、体质不会导致因果关系中断的,这种情形属于因果关系错误的情形,不影响到故意犯罪的判断,故意、过失取决于罪过心理  C.甲故意杀害乙,致其昏迷,甲误以为乙死亡,为毁尸灭迹,将乙扔到水中,导致乙溺水而亡的,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事前故意,没有杀人行为就不会有后者的死亡,只是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与行为人想的不一样而已,该情形不影响犯罪成立  D.甲杀害儿童后逃离,儿童的父亲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导致儿童失血过多而死亡的,甲的作为行为与乙的不作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甲制造了儿童可能死亡的危险,乙没有阻止结果的发生,两者之间都有因果关系;如果父亲履行了义务,仍没救活,就没因果关系;如果乙把儿童送往医院的途中爆胎了,乙没有其他的作为导致儿童死亡,因为乙接管了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全部归于乙    [考点7:单位犯罪]  7.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CD)  A.某国有公司领导甲等五人经研究决定,私分数额巨大的国有资产,对该国有公司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甲等五人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只有单位才能成立的犯罪,如果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则可以认为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但只有五个人,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B.甲所经营公司一直亏损,后来甲主要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获取利益的,甲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为了犯罪设立的公司、盗用公司名义为个人、公司成立后以犯罪活动为主要活动的,应评价为自然人犯罪;  C.监狱长甲要求在押罪犯乙“赞助”了本监狱  100  万元办公费,之后将乙予以释放的,监狱成立单位受贿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想象竞合犯  监狱本身成立单位受贿罪,受贿以后私放在押人员的,只能追求其中负责的自然人的责任,私放在押人员罪不能构成单位罪  D.某工厂为了骗保,厂长甲决定放火焚烧厂房,并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50  万元保险金的,该工厂成立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  放火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实施放火的,只能处罚自然人;但是单位可以成立保险诈骗罪    [考点8:正当防卫]  8.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BCD)  A.乙明知甲运输毒品,认为自己“黑吃黑”,甲也不敢报警,于是使用暴力抢劫甲的毒品,甲在反抗中将乙打成重伤的,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只要对方的行为能评价为不法侵害,就能构成正当防卫  B.甲知道乙在飞机上安装了一小时后爆炸的定时炸弹,为了逼迫乙拆除炸弹而将乙打伤的,属于针对乙的不作为的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也可以是作为或者不作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C.甲被乙追杀,在逃跑过程中捡起一块砖头砸向身后的乙,把乙砸成重伤,并把正好经过的丙砸成重伤的,甲砸伤乙成立正当防卫、砸伤丙成立假想防卫  甲一直以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丙没有不法侵害,甲属于实事认识错误,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属于过失,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D.乙用迷药麻醉他人劫取了财物,经过现场的甲追赶乙,将乙打伤后为他人夺回财物的,甲虽然不成立特殊正当防卫,但成立一般正当防卫  财产犯罪人在财产犯罪行为结束后,现场被人发现,随后追赶的整个过程中强力夺回财物的,属于正当防卫    [考点9:罪过]  故意要求到行为人认识到所有违法事实,并且希望、放任结果的发生  9.甲路经某村废弃厂房,听到院内有狗叫,遂翻墙入院,用院子里的砖头将狗(价值300元)砸死后出卖。事后发现,该院落原为废旧工厂,但乙于年前买下,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居住的场所。经侦查发现,两年内甲已经盗窃两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BCD)  A.甲客观上仅盗窃了价值  300  元的财物,不成立“盗窃数额较大”情形的盗窃罪  B.甲没有认识到入“户”盗窃,故不成立“入户盗窃”情形的盗窃罪  客观上是入户盗窃,但行为人行为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不成立入户盗窃  C.甲用院子里砖头将狗砸死并出卖的,不成立“携带凶器盗窃”情形的盗窃罪  携带凶器必须是行为人之前就已经带着凶器  D.无论甲是否认识到盗窃的次数,都应成立“多次盗窃”情形的盗窃罪  多次盗窃中的“多次”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只要行为人客观上满足多次(2年内3此以上),就属于“多次盗窃”的情形    [考点10:事实认识错误]  10.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些选项错误?(ABCD)  A.甲意图盗窃枪支,实际上却盗窃了弹药的,由于甲客观上盗窃了弹药,主观上仅具有盗窃枪支的故意,故甲成立盗窃枪支罪未遂,而过失盗窃弹药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当一个犯罪规定有多种对象(选择性罪名),当行为人在两种对象之间发生的实事认识错误的,按照具体实事认识错误中实事认识错误的原则,按照客观上的行为定罪,甲成立盗窃弹药罪  B.甲开枪杀乙,但没有瞄准,打死了丙的,属于方法错误,无论按照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甲对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方法错误,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犯罪,具体符合说成立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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