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部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配套调峰热源及热网工程起吊设施技术协议1北京海淀北部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配套调峰热源及热网工程能源中心锅炉房起吊设施技术协议买方: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卖方:河南重工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京2013年8月2第一章技术规范1.总则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能源中心锅炉房内起吊设施,它提出了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监督和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卖方对整套起吊设施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重要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1.4卖方须执行本技术协议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5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内,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1.6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7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1.8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1.9本技术协议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0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给出。32.环境与设计条件2.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X58MW燃气热水供热锅炉,2013年11月建成投产。3.起吊设施设计和运行条件表一:起吊设施(电动葫芦)技术规范表:编号起吊设施名称及型号起重量(t)台数起吊设施安装位置及标高、轨道梁型号起吊设备名称备注1电动型葫芦,起升高度7m51操作位置0.0m2电动型葫芦,起升高度7m21操作位置0.0m3电动型葫芦,起升高度13m22操作位置0.0m4.技术要求4.1起吊设施性能4.1.1设计和制造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配套设备不应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淘汰的设备。除易损件外,寿命应在30年以上。4.1.2结构和机械部件的设计应考虑承受动静荷载、地震载荷以及由于碰撞所引起的外力。应能满足不小于静载1.25倍和不小于动载1.1倍额定负荷的超载试验。4.1.3起升机构应采用先进的调速系统,该调速系统具有2年以上实际运行经验。4.1.4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起动性能应与机械部分相匹配。4.1.5车轮组车轮的水平与垂直偏斜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允许发生“啃轨”现象。4.1.6钓钩材料应采用优质碳素钢锻制,并经热处理,每个钩口应有防止绳脱落的安全装置。4.1.7起吊绳应是具有挠性的钢丝绳,长度应满足在最大起吊高度时,吊绳在卷筒上还应留有3圈安全圈,同时保证钢丝绳不打卷。起吊绳要求采用国内优质产品。4.1.8卷筒、铸造卷筒的毛坯件在加工前应进行应力消除。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三圈的安全圈和三圈固定圈。压板及螺栓牢固可靠。4.1.9电动葫芦小车采用H型节能滑线导电方式,供方需要配合需方提供滑触线位置4和接口的资料。4.1.10电动葫芦操纵方式为地面操纵,导线足够长,操纵手柄距地面1300mm,操作线采用防爆型操作线(采用RV型电缆)。操作手柄电压采用36V电压。4.1.11电动葫芦为露天布置时,应设有防雨雪装置,防雨雪装置随电动葫芦小车行走。4.1.12所有轴承采用SKF产品。4.2电气及保护4.2.1所有电动机均应为YX3系列及其派生产品(执行《YX3系列(IP55)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355)》JB/T10686-2006标准)、或效率与之相当的类似产品,其效率应不低于财政部、发改委在“节能惠民工程”中规定的效率值以及《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06中的2级效率标准,严禁使用2011年起被强制淘汰的Y系列产品。4.2.1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5%~+10%额定电压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3%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4.2.2电动机应保证在6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并假定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4.2.3电动机有一个允许的转子堵转时间,它等于或大于电动机和从动设备的加速时间。4.2.4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其绝缘等级为F级,并以B级温升考核。4.2.5每个起吊装置应设置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以常闭状态保护控制起吊电机主回路起升限位。4.2.6各种电气一次、二次元件和传感元件采用施耐德产品。4.2.7卖方所提供的就地控制柜要有完整的一、二次元件(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指示灯、空气开关等)4.2.8就地柜或控制柜、箱(颜色选用冰灰色RAL9002德国劳尔色卡)4.2.9低压动力电缆订货时的颜色为黑色,线芯颜色为A:黄、B:绿、C:红、N:兰、PE:黄绿。排产前电缆及线芯颜色必须经我方传真书面确认,若不按要求,则买方有5权要求从新生产供货,影响工期进度由买方负责。4.2.10电缆供货时的外表层需有电缆长度码。卖方提供卖方所供设备间的电缆。买方为每台电动葫芦提供路,V电源。4.2.11低压动力、直流电缆采用:ZRC-YJV-,NH-YJV-,ZRC-YJV22-。特殊区域的电缆按卖方成熟设计。4.2.11关于TN-S1.所供400V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电源箱、动力盘采用TN-S系统均独立设置N母排和PE母排。N母排和PE母排除在动力中心屏柜(变压器中性点引入处)互相连接外,在其他配电柜、配电箱、电源箱严格分开。PE母排在各配电箱柜、电源箱、动力盘可方便作重复接地。N母排和PE母排应有明确标识。2.所供配电箱、电源箱进线电缆须具有独立PE芯的电缆。3.所供用电负荷设备若不能连接到成熟、可靠的接地网,保护接地须通过供电电缆(电线)的独立PE芯(线)实现。4.馈线线路和负荷是否配置智能保护控制器按照常规设计原则,配置智能保护控制器的线路和负荷,须配置接地保护功能,采用零序电流原理实现。不配置智能保护器的线路和负荷,保护配置原则按照常规设计原则。5.所供检修电源系统保护接地通过独立的进线电缆(电线)的独立PE芯(线)实现。插座选用三相还是两相按照常规设计原则。6.所供照明系统保护接地通过独立的进线电缆(电线)的独立PE芯(线)实现。照明的馈线电缆(电线)按照常规设计原则,2.2米以下照明配PE芯。7.检修馈线电源、照明馈线电源应装设漏电保护。4.2.12电气保护具备短路、过负荷、缺相保护功能。电气设备外壳接地。4.2.13动力电缆截面不小于4mm2,控制电缆截面不小于1.5mm2,采用船用阻燃型电缆。4.3标准4.3.1设备设计、制造所遵循标准应遵守以下原则:6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如ASME、ASTM、NFPA及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以国内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在与上述规定不相矛盾的情况下,卖方可参考下列标准执行:AISC美国钢结构学会标准AISI美国钢铁学会标准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ASMEPTC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动力试验规程ASTM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AWS美国焊接学会EPA美国环境保护署HEI热交换学会标准NSPS美国新电厂性能(环保)标准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EE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NERC北美电气可靠性协会NFPA美国防火保护协会标准PFI美国管子制造局协会标准SSPC美国钢结构油漆委员会标准GB中国国家标准SD(原)水利电力部标准DL电力行业标准JB机械部(行业)标准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DL/5437-2009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焊接篇)7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有矛盾者,以电力部的为准)。电力部(水电部)《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参数系列标准》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电力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设计规程(最新版):(1)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2)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3)GB/T14405《通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4)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规程》(5)GB6129《铸造起重机》(6)GB4315《起重机电控设备》(7)GB11345《钢焊缝和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8)GB8912《优质钢丝绳》材料标准(最新版):(1)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2)GB700《碳素结构钢》(3)GB3426《起重机钢轨》(4)GB1348《低合金结构钢》(5)GB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6)GB9439《灰口铸铁件》(7)GB1102《园股钢丝绳》(8)GB714《桥梁建筑用热轧碳素钢技术条件》(9)GB3206《优质碳素结构钢丝》(10)GB38《螺栓技术条件》8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1)JB928《焊缝射线探伤标准》(2)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3)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定——华北电力集团公司(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上如果有更高的标准规范,请按照最新版本的更高的标准规范执行。4.3.2卖方应提供设计制造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清单。4.3.3从订货之日至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卖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买方知道与否,卖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买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4.4性能保证4.4.1买方参加卖方产品的整体试车检验,但买方不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4.4.2设备金属结构部分的使用年限保证30年以上。4.4.3设备轴承工作寿命>10000小时(指有效使用时间)。4.4.4设备各润滑油及工作油部件在保证期内(机组168小时验收后18个月)不漏油。4.5安装调试4.5.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卖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4.5.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卖方处理,费用也由卖方自担。4.5.3设备安装后,卖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4.6材料的检验4.6.1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4.6.2设备材料要有可追溯性,材料钢印要移植。4.6.3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4.6.4所有采用不锈钢的部件均应考虑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氯离子的严重应力腐蚀问题。5.质量保证95.1设计制造标准5.1.1设备设计、制造所遵循标准应遵守以下原则:该设备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