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工程验收办法(暂行)一、验收步骤1.施工承包单位自查验收:对照设计书及图纸,由施工单位组织村民代表、村干部、监理单位等单位参与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受益农户接户和改厕情况(5-7天)。9月15日前呈报《×××村2015年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资料汇编》一式5份(含报表3、表4、表8、照片、竣工图等电子版资料)提交业主。2.乡镇(街道)业主预验收:根据施工承包方提交验收汇编资料和申请,业主参照《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4年度工作检查手册》的程序,组织乡镇(街道)领导、施工单位、村干部、监理、农村治水第一书记、乡镇驻村干部、专业技术员等单位人员进行预验收,9月30日前呈报《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预验收申请单》及整改意见和资料汇编,一式4份提交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组。3.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组由县级发改、审计、财政、国土、建设、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11月1日前呈报《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验收结论报告单》及整改意见和资料汇编,一式3份提交县农办、治水办等县级责任单位。4.县级责任单位复验:由县农办聘请第三方(中介)抽查核实工程建设质量和检测生活污水出水水质。12月1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和出水水质《检测报告》等,一式2份。二、验收办法1.交、竣工性验收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组根据省千万工程协调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检查和验收办法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4〕22号)文件精神,组织有关单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组由县级发改、审计、财政、国土、建设、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2.竣工验收条件:①批复的工程内容已全部完成。②质量鉴定初评为合格及以上。③竣工文件及有关档案完备。④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内容在内的总结报告提交。⑤决算已编制并经县级财政部门核定。3.竣工验收程序与注意事项①当项目完工并已具备上述条件时,项目业主向审批项目的县治水办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治水办在收到项目业主书面申请后的2周内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②验收小组在全面听取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鉴定方面的报告与意见后,审查有关竣工资料和文档,并实地核查,在此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作出评价。③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④竣工验收通过后,验收单位应及时签发《鉴定书》。完工但未经验收的项目不能视为竣工项目上报。三、验收资料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料(附参考目录)0.封面:×××村2015年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资料汇编1.×××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申请报告:①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验收结论报告单;②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预验收申请单;③松阳县×××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2.乡镇街道预验收意见3.×××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作总结4.相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版):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息卡;②松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受益农户统计表;③松阳县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名单。5.竣工图6.决算书7.审计意见附件1.村工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2.村民代表决议3.村邀标申请报告4.村工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5.村民代表决议6.村邀标申请报告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书8.设计合同书9.设计任务书10.简易发包申请书11.工程中标通知书12.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13.监理合同14.监理单位处罚细则15.监理工作考评办法16.施工合同17.安全生产责任书18.工程廉政合同19.工程施工实施方案20.工程监理实施方案21.文明施工管理细则22.开工令23.施工技术签证单24.技术变更申请报告25.技术变更联系单26.技术变更签证单27.设计图纸28.变更设计图纸29.工程进度表30.工程预付凭证31.材料合格证32.材料出库单33.工程材料签证单34.施工日记35.监理日记36.施工总结 37.监理总结 38.运行维护协议书39.工程图片彩印资料(①施工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管网、终端图片各5张以上;②接户、标识(标牌)、围栏、工程项目部图片各2张以上;③图片文件电子版3m以上、有背景参照物、图像清晰)40.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