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第一部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背景及意义•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居民收入的增加,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支出水平也有所提高,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较为复杂,低档税率级距较短造成中低工资、薪金收入者税负累进过快;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偏低,给居民基本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的各档级距均较短,与工资、薪金所得相比税负偏重等。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要求“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4•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坚持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的原则,是按照《建议》和《纲要》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重大举措,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调整和完善,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绝大部分纳税人将享受到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优惠,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次,税负降低将缓解物价上涨对居民消费能力的影响,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第三,适当增加了部分高收入者税负,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推动和维护社会公平。第四,延长了申报缴纳税款时间,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5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历次修改•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要针对涉外人员,内资企业征收的是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征收范围扩大到全体人员•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取消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授权国务院制定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未授权停征•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对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1600元,2006年1月1日起执行。6•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停征授权给国务院。•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对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执行。•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对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3500元;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取消了15%、40%两档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第一档由5%改为3%;对级距进行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第一档由500元提高为1500元,最高档由10万元降低为8万元;征收时间由“次月七日”改为“次月十五日”;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第一档5000元提高为15000元,第五档50000元提高为100000元;2011年9月1日起执行。7起征点与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低于起征点时,免征超过起征点时,全额征收减除费用标准:低于减除费用标准时,不征超过减除费用标准时,超过部分征收税款8•此次修改通过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除简化和完善税制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以更加充分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此次修改将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月,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第三部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的益处9•【例题1】小静在太原一家企业从事策划工作,每月工资4200元,计算其2011年8月份和9月份实际取得工资收入分别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2011年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2000)*15%-125=205(元)•2011年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3500)*3%=21(元)•小静2011年9月份比8月份少缴个人所得税205-21=184(元)10第四部分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将“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11•实行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申报是指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将其所支付纳税人的收入、扣缴税款以及纳税人基础信息等资料,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进行明细申报。(扣缴义务人的一项法定义务)•税务机关采集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后可以达到如下目标:⒈通过对扣缴义务人申报信息逻辑核对,掌握总体税源情况;⒉将扣缴义务人申报信息与纳税人自行申报信息比对,可以发现申报不实等问题;⒊通过对扣缴义务人申报信息的比对,可以检索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人员名单,有效堵塞管理漏洞;⒋解决法律障碍问题,税务机关在向纳税人采集涉税信息时,经常遇到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又缺乏法定依据和有效处罚手段,如果税法中规定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申报义务,将进一步增强税务机关执法力度。1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申报是法律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三是有利于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度创造条件、积累经验。13第五部分实例讲解•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对象•第三节纳税人•第四节税率•第五节计税依据的确定•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减免税优惠•第八节申报和缴纳•第九节例题14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征收个人所得税。15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四)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16第二节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17第三节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18一、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征税对象范围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境内、境外所得判定标准及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19二、非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及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征税对象范围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境内所得20第四节税率•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21税率应税项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比例税率20%(8个税目)特别掌握:其中有加征或减征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2.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3.储蓄存款利息:从2007年8月15日起减按5%的税率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4.劳务报酬所得: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22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23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2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25第五节计税依据的确定•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26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税目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扣除方法应税项目1.定额扣除工资薪金所得2.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3.定额和定率扣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4.无费用扣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27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28•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2011年9月1日起)29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0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元×1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承包、出租期不足12个月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31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