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专业备注1(土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点击进入2(锅炉)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点击进入3(汽轮机、化水、管道)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点击进入4(电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点击进入5(热工)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点击进入6(焊接)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点击进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专业标准号标准名称强制性条文条款号及内容总条款备注土建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土建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土建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土建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土建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6土建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3.2.2后果很严重、严重的下列建筑边坡工程,其安全等级应定为一级:1由外倾软弱结构面控制的边坡工程;2由危岩、滑坡地段的边坡工程;3边坡塌滑区内或边坡塌方影响区内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破坏后果不严重的上述边坡工程的安全等级可定为二级。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3.3.3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受其影响相邻建筑的使用年限。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3.3.6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1支护结构的强度计算:立柱、面板、挡墙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弯、抗剪及局部抗压承载力以及锚杆杆体的抗拉承载力等均应满足现行相应标准的要求;2锚杆杆体的抗拔承载力和立柱与挡墙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计算;3支护结构整体或局部稳定性验算;4对变形有较高要求的边坡工程可结合当地经验进行变形验算,同时应采用有效的综合措施保证边坡和临近建(构)筑物的变形满足要求;5地下水控制计算和验算;6对施工期可能出现的不利工况进行验算。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3.4.2一级边坡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应提出对施工方案的特殊要求和监测要求,应掌握施工现场的地质状况、施工情况和变形、应力监测的反馈信息,必要时对原设计做校核、修改和补充。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3.4.9下列边坡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1超过本规范适用范围的建筑边坡工程;2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稳定性极差的边坡工程;3边坡邻近有重要建(构)筑物、地质条件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的边坡工程;4已发生过严重事故的边坡工程;5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一、二级边坡工程。68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4.1.1一级建筑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门的岩土工程勘察;二、三级建筑边坡工程可与主体建筑勘察一并进行,但应满足边坡勘察的深度和要求。大型的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宜分阶段勘察;地质环境复杂的一级边坡工程尚应进行施工勘察。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15.1.6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土建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15.4.1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3.1.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4.3.5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4.4.4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压级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6.4.6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水平承载力按桩身强度控制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当桩受长期水平荷载作用且桩不允许开裂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0.8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8.4.7低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9.2.3高应变检测用重锤应材质均匀、形状对称、锤底平整,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并采用铸铁或铸钢制作。当采取自由落锤安装加速度传感器的方式实测锤击力时,重锤应整体铸造,且高径(宽)比应在1.0~1.5范围内。810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9.2.4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9.4.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高应变锤击信号不得作为承载力分析计算的依据:1传感器安装处混凝土开裂或出现严重塑性变形使力曲线最终未归零;2严重锤击偏心,两侧力信号幅值相差超过1倍;3触变效应的影响,预制桩在多次锤击下承载力下降;4四通道测试数据不全。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9.4.5高应变实测的力和速度信号第一峰起始比例失调时,不得进行比例调整。土建JGJ120-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9.4.15高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实测的力与速度信号曲线。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3.0.6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说明:垫层是指换填垫层。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1019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1.1.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19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3.4.3石灰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4.4.3灰土挤密桩和土挤密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5.4.3柱锤冲扩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土建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6.4.2单液硅化法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及其均匀性应采用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检验。土建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说明:6.1.5 在土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工前的复测放线外,还应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包括控制边界线、分界线、边坡的上口线和底口线等),边坡坡度(包括放坡线、变坡等)和标高(包括各个地段的标高)等经常进行测量,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述施工测量的基准-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土建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6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说明:6.1.6 雨季和冬季施工可参照相应地方标准执行。土建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1.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说明:7.1.3 基坑(槽)、管沟挖土要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土质、环境等)决定,开挖本身是一种卸荷过程,防止局部区域挖土过深、卸载过速,引起土体失稳,降低土体抗剪性能,同时在施工中应不损伤支护结构,以保证基坑的安全。土建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1.4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土建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