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技术开发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您公司名称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对方公司名称签订时间:201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功能要求进行开发。2.技术方法和路线:1)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设计2)设计完成后需与甲方共同讨论,进行合理性讨论。第二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叁万元整。2.甲方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支付乙方壹万贰仟元启动经费。第三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目前技术无法解决的困难;2.不可抗力造成的研究周期延误。第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六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乙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第七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方所有。第九条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