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1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1一、目的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建立安全可靠、资信良好并具备承担能力的特定的供应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保证公司服务品质。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物业所属各分公司、物业管理项目、部门及恒捷源、**小厨等经营性采购的招标,包括:服务外委、工程维修维保、电梯维保、材料供应等。三、招标方式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成立招标小组。公司采购部门应对符合公司要求的各类供应商建立完整的“供应商名录”,公司所有的采购,如无特殊原因一律从公司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选取。1、对供应商甑选的条件及要求:A、具备法人资格及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如电梯、消防、工程维保、工程改造等);B、遵守法律法规,信誉度良好;存续时间至少1年以上;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E、规范的财务管理及良好税务记录;F、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制度;G、其他必备的条件。H、对所有拟纳入公司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采购小组须进行现场考核,符合要求的方可纳入供应商名录。2、对邀请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从公司供应商目录中进行选取;3、对于单项采购、工程改造或常规服务以外的招标,要求参与竟标的单位原则上不得低于三家;4、无论何种情况的导致参与竞标的单位仅有2家时不再适用招标流程,招标发起部门应停止开标,封存有关投标文件;同时延期开标、重新招标,经分管副总同意后执行。******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2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5、招标小组构成:招标小组必须由以下部门和人员组成:分管业务副总(根据业务分工)、采购部门主管、财务部(分管业务的项目主管参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主管及项目负责人。四、招标流程(一)招标1、招标发起:由该项具体业务所属部门发起。发起部门负责招标标的的确定、招标文书的草拟、招标文件的发布等相关资料文件的准备工作;标的必须在年度预算内;2、发起部门在公司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等要求);(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5)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如有需要)及缴纳方式;(6)提供服务或交货的时间及付款方式(7)评标规则:要求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列入招标文件,特殊项目需要在开标后制定评标规则的,应在发标前将原因报采购部门负责人同意;(8)开标一览表;(9)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10)合同主要条款、特殊条款及订立方式;(11)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3、涉及技术条款及服务要求,该部分内容由技术/业务主管部门及申购部门提供。******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3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4、招标文件完成后,发起部门以书面形式(包括:纸质、电子邮件、信件、传真,下同)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表明特定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单一采购除外)。6、含有技术要求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应当要求投标人将技术标和商务表分别密封递交。所有涉及报价信息的在商务标中拟定,其他属于技术标。7、招标项目有底标的,在招标文件中可以明示,但标底内容必须保密。公司原则上采取低价中标的选择。特殊项目需要高于底标的,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如超过预算须履行超预算的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8、招标小组应当评估并给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9、招标小组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或澄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该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从正式修改或澄清到投标截止日,招标小组应给出合理的时间,视情况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通过书面形式就该更改时间征得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同意,同时以书面形式保存沟通记录。(二)投标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发起部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包括收到的具体时间)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不得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4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4(三)开标、评标、定标1、开标由招标发起部门主持,招投标小组成员评委包括申购部门(技术/专业主管),分管领导(副总或以上)、财务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管理处/示范区负责人代表;人数为单数(招标小组成员为双数时,招标业务部门指定增加1名人员参与招标小组);2、招标发起部门内人员不担任评委,不参与评分;3、开标时,招标小组须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根据先技术标后商务标的顺序进行开标;3、评标原则:3.1原则上采用最低中标法。3.2评标方法(1)最低价中标法该方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根据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分及权重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分高者中标;纯服务类采购,商务标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其他类采购商务标所占权重不得低于70%。3.3、技术标评分招标小组对技术标的评分应填写《技术标评分表》并签字确认。该表由各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制定作为本管理办法的附件。《技术标评分表》应根据各种技术因素(如质量、品牌、服务等)确定相应的分值权重;3.4、商务标评分商务标的评议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评标:******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5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5确定评标价格最低者的商务标为10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分计算公式为:[1-(Sn-S)/S]×100,Sn为当前计算价格,S为最低评标价格,商务标最低评分为0分;“价格最低”的定义标准为:食品类:按单价(元/斤)清洁、安全类:按单价(元/人)或(元/平方米)电梯维护:按照一般电梯和超高层电梯分(元/台)消防维护:按照消防点位(元/个)或面积(元/平方米)资产设备:按单价(元/每台)或成套总价(元/套)工程改造:以总价确定。各评标人员对计算结果承担复核责任,以避免评标计算过程中计算失误而影响中标结果的潜在风险。4、定标采购责任部门应制作“评标记录”记录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并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公布合同谈判顺序并按顺序进行合同磋商,谈判不成立即顺序进入下一位投标人,直至最终确定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知会参与投标的单位。五、招标管理(一)纳入招标的业务范围(下列内容均由公司统一招标)1、食品类;2、清洁外包服务;3、安全外包服务;4、消防外包服务;5、电梯维保;6、绿化环境维护;7、单项工程改造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如果涉及多个项目同一类型的改造由******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6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6公司统一招标,不得分拆)7、小厨食材,包括员工福利类采购单次总价5万元(含)以上;8、其他采购单次采购总价5万元(含)以上。(二)供应商名录管理及合同签订1、“供应商名录”信息收集与管理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并按月更新共享给各部门参考;供应商实行每年一次的回顾、检讨,在年末12月31日前对下年度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与筛选,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增加新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备选;2、外包合同签订原则上按照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签订;以前所签订合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在合同到期后逐步调整至符合本规定要求;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4、对于当年新收楼的项目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合同时间可签约至当年末或次年年底;5、对外接的物业管理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外包项目签约期限不得超过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时间;6、经营性业务包括恒捷源、小厨、石材以及未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外购材料采购,凡属于招标规定范围类的采购均建立供应商名录,未独立核算前供应商名录均由采购部门统一汇集,独立核算以后可自行管理供应商名录但须向公司采购部门报备以备查询。(三)招标完成资料的管理各部门招标工作完成后要统一归档,所有招标文书及招标过程的相关资料及评标记录、定标结果记录等原始资料,由招标部门统一归档管理以备查阅。六、禁止性规定1、本条规定主要针对招标小组成员、招标发起部门和参与招标的有关人员以及有机会接触到招标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7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72、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及有关暂不适合公开信息;4、在公开确定合同谈判顺序后,不得将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的任何信息私下传递给潜在的中标人;4、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任何形式的馈赠;5、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本规定涉及的附件、资料1、附件1:供应商名录2、附件2:招标评分标准******编号名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版本C/0第8页共8页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015年4月1日修改1审核批准生效日期2审核批准生效日期3审核批准生效日期8重庆**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名录序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服务类别资质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法人证书号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电话与本公合作起始时间备注范例1、XX清洁公司清洁服务2、YY消防公司消防维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