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岳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甲方:乙方:上海岳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2确认书本人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本人已充分知晓、理解、认可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内容。本人已提前收到甲方的《员工手册》,对《员工手册》的各项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予以认可。确认人签字:日期:2016年8月15日上海岳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鉴于:1.乙方申请在甲方处任职,甲乙双方以本合同确认甲方雇用乙方的条件与条款。双方劳动关系受本合同、甲方不时修改的《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的条款和规定的约束。员工手册在甲方人力资源部备存。乙方在此确认其为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且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并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详细阅读了《员工手册》,了解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资料、履历、学历证明、个人身体状况证明等)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的隐匿和虚假信息。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和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且不存在因违反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行为或其他行为而可能受到原单位追诉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劳动合同之期限、试用期1.1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a)有固定期限:从2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b)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1.2试用期内,甲方将评估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9.2(a)条款立即解除本合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a)无试用期。(b)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3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a)乙方在应聘时提供此虚假材料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情况的;(b)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供齐全以供甲方用于办理法定用工手续的材料的;(c)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不按时与甲方依法签订本合同的;(d)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供乙方的健康证明;(e)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岗位规定的职责或规定的工作任务的;(f)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绩效考评;(g)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况。上海岳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4第二章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2.1乙方的工作地点包括甲方现有和将来开设的经营场所,甲方现将乙方安排在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公司需要安排乙方至其他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的变更并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前往其他工作地点工作。2.2甲方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任职务(主要工作内容见职位说明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根据确定的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2.3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职务,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例如:于试用期满后任何时间内,乙方之表现欠佳且无法胜任现有工作,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表现欠佳之书面通知,甲方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再如:于试用期满后任何时间内,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则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书面通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应遵循“易岗易薪、岗变薪变”的原则,调整之后的工资将自岗位调整之日起生效,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为保证工作之连续性,乙方如有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妥善交接工作(包括任何办公用品、办公资料及设备)。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3.1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下列工作时间均不含乙方往返工作单位之时间、用餐时间及其他休息时间):(a)标准工时制:即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甲方有关规定执行。(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已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来确定。3.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为全薪假。3.4乙方可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医疗期等按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劳动报酬4.1在试用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税前)。试用期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月工资为:元(税前),乙方的奖金、绩效及提成将由甲方按照薪酬制度、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支付。4.2甲方实行月薪制,每月日为工资发放日。如时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工资发放日顺延。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4.3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乙方的职位、工作表现发生变化时,或甲方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出现亏损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资待遇予以调整。4.4乙方应自行承担应缴个人所得税及各类法定社会保险费等应由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代为乙方扣缴。4.5员工对工资有异议的须于收到工资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或授权的薪酬核算人员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则视为本人认可并接受当月发放工资内容和金额。第五章社会保险5.1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5.2乙方应在本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社会保险转移、新增等相关事宜办理完毕。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由乙方承担。上海岳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55.3乙方有义务依法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劳动手册、社会保险转移单、存档证明、相片等,如因乙方迟延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材料而造成迟延办理的,不视为甲方没有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第六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6.1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的、健康的工作环境,制定和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6.2甲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6.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6.4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运营规程和工作指导规范,严禁违章作业,自觉防止劳动事故的发生,并避免职业危害。第七章保密及竞业限制7.1于本合同期限内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甲方商业秘密,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a)将任何商业秘密(如下文7.4条款之定义)用于任何与其执行职务无关之情况;(b)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商业秘密;(c)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当的手段所获取的任何商业秘密;7.2出于本合同之目的,上述第7.1(c)条款中所称之“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包括盗窃、诈欺、胁迫、贿赂、擅自重制、违反保密义务、引诱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其他类似方法取得商业秘密。7.3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7.1条款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必须依法赔偿甲方之损失。7.4出于本合同之目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以下甲方所拥有的信息或材料(无论该“商业秘密”系以何种媒介储存或记录):(a)甲方之公司档案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或以其他形式订立)、人事档案、行政文件、及关于甲方之投资方、卖方、顾客及供货商等信息;(b)任何与甲方之商业活动和业务发展有关的信息,如成本、业务发展计划(包括于本合同期限内的未来计划)、市场推广计划业务策略(包括价格策略)、市场行销策略及计划、销售商、销售渠道、销售模式、报价单、客户名单及其他有关资料;(c)任何与甲方之财务状况有关的信息,如其资产、负债、应收账款、经营状况及投资情况;(d)任何与甲方的管理方法有关之信息;(e)任何与专有技术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过的、未申请专利及未注册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方法、技术程序、分析数据、公式、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和管理方法等及其他有关资料。7.5乙方理解并同意,出于甲方之业务运作需要及乙方所担任之职位要求,乙方可能不时接触到由甲方母公司、集团公司、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密信息。7.6乙方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在甲方已书面告知乙方有关机密信息且采取了适当的保密借施的前提下,所有乙方能接触到的且由甲方之母公司、集团公司、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上海岳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6密信息之前提下,该类机密信息均将构成本合同项下所定义之“商业秘密”,且其将包括在本章所列之乙方保密义务之范围内。7.7请示义务(a)乙方对任何信息的性质、保密程度不明确的,应有责任向高级管理人员寻求书面确认(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甲方所任命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部门经理),如果乙方收到保密性不明的信息,乙方同意将其视为商业秘密,除非该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确认该信息既非机密也非专有。(b)乙方未经甲方之许可前自行泄露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中国法律负责有关赔偿及承担任何其他法律责任。7.8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9乙方同意在其受甲方雇用期间以及自甲方处离职后1年内,不得雇用甲方任何员工,试图劝诱或企图影响甲方之任何员工离职或从甲方任何客户或供应商招揽业务。7.10乙方承诺及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及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均不侵犯、获取或者使用甲方之任何知识产权。第八章劳动合同之履行、变更和续订8.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8.2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本合同之变更唯经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方可为有效。8.3合同期满时,若乙方希望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服务于甲方的,应该在合同届满前至少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劳动关系于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甲方收到续约申请后,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和经营需要做出是否接受续约申请的决定。第九章劳动纪律、奖惩办法9.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甲方依法制定而详列在《员工手册》和其它文书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职责,遵守工作规范,爱护公司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9.2甲方对于乙方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成绩优异,应当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甲方对于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辞退。9.3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体罚,殴打,搜身,拘禁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第十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0.2试用期之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或提供其它形式的补偿:(a)在试用期之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触犯国家及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c)凡有偷窃、诈骗、贪污、挪用公款、打架斗殴、伪造资料或故意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d)经公司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上司、拒绝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业上海岳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7务员不按公司要求参加晨会和部门工作会议的);(e)旷工一天或累计迟到、早退5次的;(f)试用期内累计缺勤8天;(g)故意或过失疏忽造成公司业务或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的;(h)参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或影响正常工作的活动;(i)泄露公司机密;(j)未能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业务员未能完成每月业务定额(参考业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