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件询问笔录的询问内容、记录及制作大连市质监局法宣处时营行政执法案件询问笔录的询问内容、记录及制作一、询问笔录的概念、意义二、询问前的准备三、询问内容四、询问要求五、询问方法六、询问语言七、询问证人八、询问注意的问题九、询问记录十、询问笔录的制作一、询问笔录的概念、意义询问被询问人是一项执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经过核实的询问笔录,是案件定性的证据之一。《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七类: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可以用询问笔录的形式予以固定,作为证据使用。但只有单一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一、询问笔录的概念、意义(一)概念询问(调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情,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和当事人就案情做出陈述、辩解时所制作的有关询问、调查情况的书面记录。(二)询问的意义一是为了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证实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判明案件的性质;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当事人的辩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询问前的准备(一)及时组织询问人员询问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中,询问人和记录员应有明确分工。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相应加强询问力量,必要时部门领导亲自参加指挥或进行询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询问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到底,不要轻易更换询问人员。(二)熟悉研究案件材料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都要认真熟悉案件材料,只有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才能明确询问方向,把握好询问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选准突破口和询问途径。二、询问前的准备(三)研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在准备工作中,办案人员要清楚,询问过程可能涉及到的专门知识,对可能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如自己不能解决,事先就要请教有关专家、有关单位求得帮助和指导,以便掌握有关的专门术语进行询问。(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案件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询问之前应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和含义。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执法,这也是依法行政必备的素质要求。(五)研究制定询问方案确定询问顺序,包括从哪里问起,先问什么问题,后问什么问题,怎么样扩展深入等内容。三、询问内容(一)辅助内容辅助内容是指有关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各自的自然情况;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回避权、核对笔录、允许修改并按手印、逐页签名或盖章、签署时间、办案人逐页签名等。辅助内容主要反映询问程序是否合法,是询问笔录不可缺少的部分。三、询问内容(二)主体内容询问笔录的主体内容部分是一份笔录的核心,能否起到有价值的证据作用,关键是主体内容是否清楚、全面。主体内容主要体现在询问的五要素中:既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果。因此,询问人员要对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时间、地点、有关人员、所采取的手段、实施过程、结果、目的以及该事实所涉及的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违法所得等情况询问了解清楚,记录准确。——何人:一是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也就是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实施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经办人。具体经办人只能是自然人。三是该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何时: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既年、月、日。——何地:是指实施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途经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何因:主观动机,目的,行为过程。——何果:行为结果。履行完结、正在履行、中止履行。四、询问要求(一)询问的时机。办案要求的时间性很强,询问宜速不宜迟。(二)询问的地点与场合。询问的地点和场合,有时也会影响当事人、证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三)询问当事人、证人要个别进行,其他无关人员,特别是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不得在场。(四)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人和记录人员都要熟悉案情。(五)告知被询问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即知情权、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辨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和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等义务。五、询问方法(一)说服教育。说服教育是询问活动中最基本、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询问方法。(二)利用矛盾。询问中可以利用的矛盾很多,主要有:被询问人自己陈述中的矛盾;同案人陈述之间的矛盾;陈述与其他证据材料之间的矛盾;陈述与现场情况、历史事实、自然条件、规章制度、科学常识等方面之间的矛盾;被询问人与同案人之间各种利益方面的矛盾;被询问人在询问过程中产生的心理矛盾等。(三)使用证据。要针对被询问人的心理活动,选择最恰当时机出示被询问人自信取不到的证据,保证使用证据的有效性;还要辅之以说服教育,以增加使用证据的效果。六、询问语言(一)有声语言在询问中的运用一是按询问语言中的语义与询问意图的关系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询问语言;二是按询问语言表达询问意图的明显程度分为坦率的和含蓄的询问语言;三是按询问语言对事和物表达的准确程度分为精确的和模糊的询问语言。六、询问语言(二)无声语言在询问中的运用(1)眼睛语言。(2)手势语言。(3)形态语言。七、询问证人询问证人,是指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向知道案件情况的有关人员了解案情,获取证言的具体方法。(一)证人的范围。证人是由违法事实本身决定的,既不能由行政管理机关任意确定,也不能随便代替,只有“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才负有作证的义务。在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在具体掌握上,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作为证人的“人”,只能是自然人。2、作为证人必须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七、询问证人(二)询问证人的方式。——盘诘式询问。——复核式询问。——查访式询问。——征询式询问。(三)不同的证人采取不同的询问方法。1、与案件有某些牵连的证人。2、与被询问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3、目睹人或其他知情人。4、举报人。八、询问注意的问题(一)作好初次询问(二)认真判断陈述1、从被调查人避实就虚的语言中寻找疑点。2、从询问笔录中寻找疑点。3、从被询问人的语气中找疑点。(三)重证据,轻口供。(四)注意询问态度,讲究询问方式。(五)搞好开头和收尾询问。九、询问记录1、记录人员要练好记录基本功,努力提高语文水平和书写能力。2、询问人和记录员要密切配合。主办案人员询问时,记录人不要随便插话,以免打乱询问人的思路。记录人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询问人员提醒或个别交换意见。事先拟好询问提纲,对应了解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不失原意地记录下来。同时又要注意抓住重点,对于涉及案件的重要事实情节,要一字不差地记录原话。九、询问记录•特别是当事人陈述的作案时间、地点、手段、方法、过程、后果、动机、目的以及有关的人和事要记录清楚,关键的地方可以让其重复。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可择其要点记之或者不记;对条理不清或罗嗦重复的回答,可在不违背原意的前提下归纳概括记录。对回答中的方言土语,需注释清楚(可使用括号注释)。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或对证人的证言进行反驳、反证等情况都要如实记录,切忌曲解原意。十、询问笔录的制作(一)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询问笔录纸。询问笔录首页要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询问笔录纸。一般标题为:“XXXX机关询问(调查)笔录”。次页用印刷的笔录续页纸记录。(二)要按笔录纸设定的格式内容添全。既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单位或家庭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如是第二次询问,则被询问人除姓名以外的基本情况可不必再记。(三)表明询问人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询问人权利在笔录中的制作。十、询问笔录的制作(四)被询问人陈述的内容是询问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书写工整。如果询问是分几次完成的,则每次询问都应制作笔录,并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成一份系统、完整的记录。(五)询问结束后,应交被询问人阅读,允许其修改,并在修改处按手印。修改后,在询问笔录内容的下一行,由被询问人签署“以上看过,情况属实”,并逐页签名。(六)办案人员在笔录上签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