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国民收入核算1.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为什么有些经济活动从微观看是合理的,有效的,而从宏观看却是不合理的,无效的?解答: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1)研究的对象不同。微观经济学研究组成整体经济的单个经济主体的最优化行为,而宏观经济学研究一国整体经济的运行规律和宏观经济政策。(2)解决的问题不同。微观经济学要解决资源配置问题,而宏观经济学要解决资源利用问题。(3)中心理论不同。微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价格理论,所有的分析都是围绕价格机制的运行展开的,而宏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国民收入(产出)理论,所有的分析都是围绕国民收入(产出)的决定展开的。(4)研究方法不同。微观经济学采用的是个量分析方法,而宏观经济学采用的是总量分析方法。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相互补充。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大化。为此,既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又要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微观经济学是在假设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前提下研究资源如何实现最优配置的问题,而宏观经济学是在假设资源已经实现最优配置的前提下研究如何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学的基本框架。(2)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都以实证分析作为主要的分析和研究方法。(3)微观经济学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当代宏观经济学越来越重视微观基础的研究,即将宏观经济分析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分析的基础上。由于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分析方法也不同,因此有些经济活动从微观看是合理的、有效的,而从宏观看是不合理的、无效的。例如,在经济生活中,某个厂商降低工资,从该企业的角度看,成本低了,市场竞争力强了,但是如果所有厂商都降低工资,则上面降低工资的那个厂商的竞争力就不会增强,而且职工整体工资收入降低以后,整个社会的消费以及有效需求也会降低。同样,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实行节约,可以增加家庭财富,但是如果大家都节约,社会需求就会降低,生产和就业就会受到影响。2.举例说明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的区别不是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而是根据产品是否进入最终使用者手中。解答:在国民收入核算中,一件产品究竟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不能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加以区别,而只能根据产品是否进入最终使用者手中这一点来加以区别。例如,我们不能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判断面粉和面包究竟是最终产品还是中间产品。看起来,面粉一定是中间产品,面包一定是最终产品。其实不然。如果面粉为面包厂所购买,则面粉是中间产品,如果面粉为家庭主妇所购买,则是最终产品。同样,如果面包由面包商店卖给消费者,则此面包是最终产品,但如果面包由生产厂出售给面包商店,则它还属于中间产品。3.举例说明经济中流量和存量的联系和区别,财富和收入是流量还是存量?解答:存量指某一时点上存在的某种经济变量的数值,其大小没有时间维度,而流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发生的某种经济变量的数值,其大小有时间维度;但是二者也有联系,流量来自存量,又归于存量,存量由流量累积而成。拿财富与收入来说,财富是存量,收入是流量。4.为什么人们从公司债券中得到的利息应计入GDP,而从政府公债中得到的利息不计入GDP?解答:购买公司债券实际上是借钱给公司用,公司将从人们手中借到的钱用作生产经营,比方说购买机器设备,这样这笔钱就提供了生产性服务,可被认为创造了价值,因而公司债券的利息可看作是资本这一要素提供生产性服务的报酬或收入,因此要计入GDP。可是政府的公债利息被看作是转移支付,因为政府借的债不一定用于生产经营,而往往是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政府公债利息常常被看作是用从纳税人身上取得的收入来加以支付的,因而习惯上被看作是转移支付。5.为什么人们购买债券和股票从个人来说可算是投资,但在经济学上不算是投资?解答:经济学上所讲的投资是增加或替换资本资产的支出,即建造新厂房、购买新机器设备等行为,而人们购买债券和股票只是一种证券交易活动,并不是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们购买债券或股票,是一种产权转移活动,因而不属于经济学意义的投资活动,也不能计入GDP。公司从人们手里取得了出售债券或股票的货币资金再去购买厂房或机器设备,才算投资活动。6.为什么政府给公务员发工资要计入GDP,而给灾区或困难人群发的救济金不计入GDP?解答:政府给公务员发工资要计入GDP是因为公务员提供了为社会工作的服务,政府给他们的工资就是购买他们的服务,因此属于政府购买,而政府给灾区或困难人群发的救济金不计入GDP,并不是因为灾区或困难人群提供了服务,创造了收入,相反,是因为他们发生了经济困难,丧失了生活来源才给予其救济的,因此这部分救济金属于政府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通过税收(包括社会保险税)把收入从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组织手中,并没有相应的货物或劳务的交换发生。所以政府转移支付和政府购买虽都属政府支出,但前者不计入GDP而后者计入GDP。7.为什么企业向政府缴纳的间接税(如营业税)也计入GDP?解答:间接税虽由出售产品的厂商缴纳,但它是加到产品价格上作为产品价格的构成部分由购买者负担的。间接税虽然不形成要素所有者收入,而是政府的收入,但毕竟是购买商品的家庭或厂商的支出,因此,为了使支出法计得的GDP和收入法计得的GDP相一致,必须把间接税加到收入方面计入GDP。举例说,某人购买一件上衣支出100美元,这100美元以支出形式计入GDP。实际上,若这件上衣价格中含有5美元的营业税和3美元的折旧,则作为要素收入的只有92美元。因而,从收入法计算GDP时,应把这5美元和3美元一起加到92美元中作为收入计入GDP。8.下列项目是否计入GDP,为什么?(1)政府转移支付;(2)购买一辆用过的卡车;(3)购买普通股票;(4)购买一块地产。解答:(1)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GDP,因为政府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通过税收(包括社会保险税)把收入从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组织手中,并没有相应的货物或劳务的交换发生。例如,政府给残疾人发放救济金,并不是因为残疾人创造了收入;相反,是因为他丧失了创造收入的能力从而失去了生活来源才给予其救济的。(2)购买用过的卡车不计入GDP,因为卡车生产时已经计入GDP了,当然买卖这辆卡车的交易手续费是计入GDP的。(3)买卖股票的价值不计入GDP,例如我买卖了一万元某股票,这仅是财产权的转移,并不是价值的生产。(4)购买一块地产也只是财产权的转移,因而也不计入GDP。9.在统计中,社会保险税增加对GDP、NDP、NI、PI和DPI这五个总量中哪个总量有影响?为什么?解答:社会保险税实质上是企业和职工为得到社会保障而支付的保险金,它由政府有关部门(一般是社会保险局)按一定比率以税收的形式征收。社会保险税是从国民收入中扣除的,因此,社会保险税的增加并不影响GDP、NDP和NI,但影响个人收入PI。社会保险税增加会减少个人收入,从而也从某种意义上会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然而,应当认为社会保险税的增加并不直接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因为一旦个人收入确定以后,只有个人所得税的变动才会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DPI。10.如果甲乙两国合并成一个国家,对GDP总和会有什么影响(假定两国产出不变)?解答:如果甲乙两国合并成一个国家,对GDP总和会有影响。因为甲乙两国未合并成一个国家时,双方可能有贸易往来,但这种贸易只会影响甲国或乙国的GDP,对两国GDP总和不会有影响。举例说,甲国向乙国出口10台机器,价值10万美元,乙国向甲国出口800套服装,价值8万美元,从甲国看,计入GDP的有净出口2万美元,从乙国看,计入GDP的有净出口-2万美元;从两国GDP总和看,计入GDP的价值为零。如果这两国并成一个国家,两国贸易就变成两地区间的贸易。甲地区出售给乙地区10台机器,从收入看,甲地区增加10万美元;从支出看,乙地区增加10万美元。相反,乙地区出售给甲地区800套服装,从收入看,乙地区增加8万美元;从支出看,甲地区增加8万美元。由于甲乙两地属于同一个国家,因此,该国共收入18万美元,而投资加消费的支出也是18万美元,因此,无论从收入还是从支出看,计入GDP的价值都是18万美元。11.假设某国某年发生了以下活动:(a)一银矿公司支付7.5万美元工资给矿工开采了50千克银卖给一银器制造商,售价10万美元;(b)银器制造商支付5万美元工资给工人加工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美元。(1)用最终产品生产法计算GDP。(2)每个生产阶段生产了多少价值?用增值法计算GDP。(3)在生产活动中赚得的工资和利润各共为多少?用收入法计算GDP。解答:(1)项链为最终产品,价值40万美元。(2)开矿阶段生产10万美元,银器制造阶段生产30万美元,即40万美元-10万美元=30万美元,两个阶段共增值40万美元。(3)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工资共计7.5+5=12.5(万美元)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利润共计(10-7.5)+(30-5)=27.5(万美元)用收入法计得的GDP为12.5+27.5=40(万美元)可见,用最终产品法、增值法和收入法计得的GDP是相同的。12.一经济社会生产三种产品:书本、面包和菜豆。它们在1998年和1999年的产量和价格如下表所示,试求:1998年1999年数量价格数量价格书本10010美元11010美元面包(条)2001美元2001.5美元菜豆(千克)5000.5美元4501美元(1)1998年名义GDP;(2)1999年名义GDP;(3)以1998年为基期,1998年和1999年的实际GDP是多少,这两年实际GDP变化多少百分比?(4)以1999年为基期,1998年和1999年的实际GDP是多少,这两年实际GDP变化多少百分比?(5)“GDP的变化取决于我们用哪一年的价格作衡量实际GDP的基期的价格。”这句话对否?(6)用1998年作为基期,计算1998年和1999年的GDP折算指数。解答:(1)1998年名义GDP=100×10+200×1+500×0.5=1450(美元)。(2)1999年名义GDP=110×10+200×1.5+450×1=1850(美元)。(3)以1998年为基期,1998年实际GDP=1450美元,1999年实际GDP=110×10+200×1+450×0.5=1525(美元),这两年实际GDP变化百分比=(1525-1450)/1450≈5.17%。(4)以1999年为基期,1999年实际GDP=1850(美元),1998年的实际GDP=100×10+200×1.5+500×1=1800(美元),这两年实际GDP变化百分比=(1850-1800)/1800≈2.78%.(5)GDP的变化由两个因素造成:一是所生产的物品和劳务数量的变动,二是物品和劳务价格的变动。“GDP的变化取决于我们以哪一年的价格作衡量实际GDP的基期的价格”这句话只说出了后一个因素,所以是不完整的。(6)用1998年作为基期,1998年GDP折算指数=名义GDP/实际GDP=1450/1450=100%,1999年GDP折算指数=1850/1525=121.3%。13.假定一国有下列国民收入统计资料:单位:亿美元试计算:(1)国内生产净值;(2)净出口;(3)政府税收减去转移支付后的收入;(4)个人可支配收入;(5)个人储蓄。解答:(1)国内生产净值=国内生产总值-资本消耗补偿,而资本消耗补偿即折旧等于总投资减净投资后的余额,即500=800-300,因此国内生产净值=4800-500=4国内生产总值4800总投资800净投资300消费3000政府购买960政府预算盈余30300(亿美元)。(2)从GDP=c+i+g+nx中可知nx=GDP-c-i-g,因此,净出口nx=4800-3000-800-960=40(亿美元)。(3)用BS代表政府预算盈余,T代表净税收即政府税收减去转移支付后的收入,则有BS=T-g,从而有T=BS+g=30+960=990(亿美元)。(4)个人可支配收入本来是个人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本题条件中没有说明间接税、公司利润、社会保险税等因素,因此,可从国民生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