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约、国内法规•STCW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实施细则》什么是STCW78公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ConventiononStandards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atchkeepingforSeafarers,1978什么是STCW78公约?•STCW78公约于1978年7月7日通过,1984年4月28日生效;•我国于1981年6月8日加入该公约;•公约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普遍能接受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方面最低标准;STCW78公约的内容•公约由正文及一个附则组成•正文共17条;•公约附则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船长和甲板部分第三章轮机部分第四章无线电部分第五章对槽管轮的特别要求第六章精通救生艇业务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共修正五次:•1991年修正案,1992年12月1日生效•1994年修正案,1996年1月1日生效•1995年修正案,1997年2月1日生效•1997年修正案,1999年11月1日生效•1998年修正案,2003年1月1日生效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1991年修正案:关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和驾驶台单人值班实验,1992年12月1日生效;i.将STCW公约附则第四章改为无线电人员ii.将STCW公约附则第一章总则中增添规则I/5的“试验的实施”,使夜间单人了望试验合法化;iii.我国为履行修正案,于1993年6月颁布《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船舶无线电人员考试发证办法》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1994年修正案:关于液货船船员的特殊培训,1996年1月1日生效;i.将“液货船人员的特殊培训要求”替代STCW78公约附则第五章“对槽管轮的特别要求,详述了对液货船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ii.1994年和1995年分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和发证办法》和《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纲要》。STCW78公约有哪些修正案?•1997年修正案:关于客船船员培训的要求,列入STCW78/95公约第五章(第A—V/2.5节)于1999年11月1日生效。•1998年修正案:关于散装货船船员培训的要求列入STCW78/95公约第II章(货物装卸和积载),于2003年1月1日生效。什么是STCW78公约95修正案?•STCW78/95公约全称是“经1995年缔约国大会通过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什么是STCW78公约95修正案?•InternationConventiononStandards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atchkeepingforSeafarers,1978,asamendedin1995什么是STCW78公约95修正案?•78/95公约于1995年7月7日通过,1997年2月1日生效,同时要求各缔约国最迟于1998年8月1日实施,对于1998年8月1日之前已经进入海员队伍的人员以及在接受海员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最迟应在2002年2月1日前全面符合公约的规定。STCW78公约95修正案的内容•由正文、附则和STCW规则A部分和B部分组成;•附则修正案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船长和甲板部第三章轮机部第四章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第五章对特定类型船舶船员的特殊培训要求第六章应急、职业安全、医疗及救生功能第七章可供选择的发证第八章值班STCW78公约95修正案作了哪些修改?•在结构上:1995年修正案保留了公约正文内容,全面修改了公约附则,新增了与公约和附则对应的更为具体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即STCW规则),其中A部分为强制性标准,B部分为建议和指导。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作了哪些修改?•在内容上:1、全面、严格、多方位的遵章和核实机制;2、加强对海员的实际技能培养和评估,并规定海员必须接受系统的专业教育和培训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作了哪些修改?3、对海员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定必须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并受到连续的质量控制;4、允许重组传统的船上岗位分工体系,引入“功能发证”体系,即三个级别,七个功能适任标准;(注)1995年STCW公约修正案作了哪些修改?5、增加了包括模拟器训练、特殊类型船舶、基本安全和人员管理在内的多种强制和非强制性的培训项目;6、严格并扩大对证书再有效的规定和适用范围;7、集中和系统地规定了海员在各种条件下保持正常和安全值班的原则和要求。注:三个级别,七个功能适任标准•三个级别即:管理级、操作级、支持级•七个功能即:航行、货物装卸和积载、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轮机工程、电气、电子和自动控制、维护和修理、海上无线电通信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公约附则中的规则I/8质量标准:“所有由其授权的非政府机构或组织所执行的培训、适任评估、发证、签证和在有效工作,要通过一个质量标准体系受到连续的监控,以确保达到既定目标。”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STCW规则A-I/8质量标准(强制性):“质量标准的适用范围应覆盖发证体系的管理、所有的培训课程和计划、缔约国直接或授权进行的考试和评估、以及教员和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的资格和经历,并注意到为确保达到既定目标而制订的方针、制度、监督和内部质量保证审验等”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STCW规则B-I/8关于质量标准的指导(非强制性):“关于质量的明文方针及实施这种方针的办法;质量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的操作性技术和活动;包括内部质量保证评估在内的系统的监控安排,以确保达到所有既定目标。”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交通部要求:1、交通部1997年第13号令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培训机构应按照主管机关的规定,建立质量标准体系,保证其开展的各项培训在该体系中受到连续的监控,以达到既定的目标。”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2、交通部1997年14号令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五十九条:“从事海员教育和培训的航海院校或其他机构,应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并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质量体系证书。”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国家港监局(海事局)的要求:港监字(1997)348号文:“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院校、培训中心等有关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规定,建立质量体系,并于1998年8月1日前通过由被授权的港务监督组织的审核,取得港务监督颁发的质量体系证书我国履行STCW78公约95修正案对于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要求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送审稿)的要求:第三十四条从事船员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标准体系,并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船员教育、培训大纲实施船员教育、培训,保证船员培训质量。目前全球履约现状•IMO由162个会员国和3个联系会员组成,有144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加入了STCW78/95公约,约占世界船队吨位98%。至1998年8月1日,已有80多个国家向IMO提交履约报告,到目前为止,已有110多个国家提交履约报告。108个帝约国和1个联系会员进入白名单(WhiteList)。白名单五年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