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實施計畫中華民國99年1月19日台社(三)字第0990010340號函修訂壹、依據依據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閱讀植根與空間改造:98-101年圖書館創新服務發展計畫─公共圖書館活力再造計畫」及「教育部補助推動閱讀植根與空間改造計畫作業原則」辦理。貳、補助對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各縣(市)政府。參、實施期程:每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止。肆、補助項目與內容:子計畫名稱補助項目與內容A.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一、補助基準:原則以每縣市補助6館所需經費計算(各館可獲300份閱讀書袋以分送當地0-3歲之嬰幼兒)。二、補助原則:詳細內容請參閱「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計畫」(附件1)。三、補助經費與額度:(一)各直轄市及縣(市)可規劃主軸活動計畫並編列統籌經費辦理(以經常門30萬元為上限)。(二)本項子計畫總經費原則由各直轄市及縣(市)統籌分配至各館運用,各館申請項目及經費上限如下表:各館補助經費項目經常門資本門合計提袋製作(註1)3萬元3萬元活動辦理費10萬元10萬元專區建置費(註2)3萬元2萬元5萬元合計(各館申請上限)16萬元2萬元18萬元(三)全縣市鄉鎮圖書館皆推動者,在總經費及經、資門經費不變原則下,上開第(一)、(二)項經費得酌予流用(惟經資門間不得互相流用)。2子計畫名稱補助項目與內容註1:每個提袋以補助100元為上限,每館以補助300個為限。提袋樣式由各直轄市、縣(市)決定,惟請務必註明「指導單位:教育部;辦理單位:○○縣市」,並印製「閱讀起步走」識別logo,有關logo圖檔請至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教育部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補實施計畫」專區下載()。提袋內容包括書2本、「適合寶寶看的書」書單1份、閱讀指導手冊1本(以上資料另配送)及1張禮袋贈品說明。註2:專區建置費包括購置活動相關書籍、素材及設備費用。B.建立公共圖書館與學校閱讀網絡計畫一、精神:以社區(市/鄉/鎮/區)為單位,地方公共圖書館為核心,串聯公共圖書館週遭學校資源,共同建置「社區閱讀網絡」(如下圖)。二、補助對象:99年補助25縣市各1-2案,並於後續年度逐步擴大推廣。三、補助方向:閱讀網絡之合作面向例舉如下:(一)活動面:圖書館與學校共同策辦閱讀活動。如:辦理圖書導讀或讀書會活動、配合學校設計班訪學習單等。(二)館藏面:圖書館配合學校課程充實館藏,並可併同「多元悅讀與館藏充實計畫」辦理。(三)人力面:圖書館與學校志工共同培訓圖書導讀人員、故事媽媽等活動。公共圖書館學校學校學校學校家庭家庭家庭基金會民間團體非營利組織企業3子計畫名稱補助項目與內容四、補助經費與額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1-2館辦理,各館原則補助15萬元(經常門10萬元;資本門5萬元)。C、多元悅讀與館藏充實計畫二、補助原則:(一)整體性:1.以直轄市、縣(市)為單位,規劃各縣市閱讀地圖及主軸閱讀推廣活動,並有系統辦理多元閱讀活動。2.配合本部99終身學習行動年,以「一城市一書」主軸,推動全民閱讀活動為目標,以直轄市、縣(市)為單位,推薦好書,並運用各項策略規劃推動。(參考資料如附件1-2)(二)主題式:以各鄉鎮圖書館為單位,因應特定節日、活動、議題或配合當地及館本身特色,購置相關館藏資源,並與閱讀推廣活動互為搭配。同時結合鄰近學校代表及地方人士成立圖書委員會,以期建立各鄉鎮市區圖書館之館藏特色。三、補助基準與額度:(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可提報辦理主軸活動計畫,並編列統籌經費(經常門20萬~60萬元)。(二)各公共圖書館閱讀活動補助經費以5萬元(經常門)為上限;館藏充實補助經費以15萬元為上限(資本門)。(三)各縣市補助款上限(含統籌經費)如下表:轄區申請館數經常門資本門合計10館以下40萬100萬140萬11~20館80萬200萬280萬21~30館120萬300萬300萬31館以上160萬400萬400萬4伍、申請及審查程序一、初審:合於申請條件之圖書館,請於前一年9月底前提報計畫書送至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由各直轄市及縣(市)辦理初審,並於前一年10月中旬,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為單位彙送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以利複審。二、複審:(一)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成立審查小組,辦理複審作業。(二)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預計前一年11月底前完成複審。三、決審:由教育部邀集相關單位代表及學者專家等組成決審小組辦理,預計當年1月底前公告補助名單。陸、申請文件:一、欲申請本計畫之圖書館,請以標楷體填寫計畫書。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經過初審後,以「縣市」為單位,彙整為整體計畫書乙式10份(採A4直式橫書,左側裝訂)送交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進行複審。相關訊息請上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教育部補助公共圖書館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實施計畫」網站專區查詢()。二、有關計畫書內容包括:(一)封面(附件2-1)(二)綜合資料表「置於計畫書首頁」(附件2-2)(三)全縣市經費申請總表(附件2-3)(四)全縣市經費申請表(附件2-4)(五)計畫書範本(附件3-1、3-2、3-3)。柒、經費核撥及結報作業一、經費撥付原則: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補助金額達400萬以上,分為2期按計畫核定總額之60%及40%5撥付;超過1,000萬元者,分3期按計畫之40%、30%及30%撥付。計畫核定後先行請撥第1期經費,已撥經費執行率達70%以上時,得請撥次1期經費。二、本計畫之補助款,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納入年度預算辦理,並依「教育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規定,編列相對配合款(直轄市至少50%,縣市至少10%)。本項經費應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支用標準辦理,且不得超出「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三、核結:計畫結束1個月內將正本資料函送本部,副本資料函送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正本附件包括:本部經費收支結算表、建築或設備採購明細表、成果報告書(格式及內容詳件附五,含電子檔);副本附件:成果報告書(含電子檔)。四、本補助款會計帳目應明確清楚;其結餘款應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違反者,本部得減少或停止往後年度之補助。捌、其他注意事項:一、資本門經費編列原則請依「財物標準分類」財產之定義辦理(為「包括供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暨金額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及什項設備,惟圖書館典藏之分類圖書仍依有關規定辦理。」)。二、本計畫之補助款,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納入各年度預算辦理,並依規定自行編列地方配合款,本項經費應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支用標準辦理,且不得超出「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三、本計畫之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計畫如有變更之必要或因故無法執行,應事先徵得本部同意,並報送修正計畫到部核定。四、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本計畫有關事項,應依本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處理原則、政府採購法及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6五、違反本計畫柒、二及三規定者,本部得限期令其改正,或視情節輕重撤銷補助,並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之補助款,以上情形均列為本部下年度審查之參考。六、計畫執行完成1個月內,應將成果報告紙本暨電子檔各1份(成果報告封面、格式如附件4-1、4-2)於規定時程彙送本部辦理考核作業。七、經費之撥款、核結及程序,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八、成果評估:為本案計畫及預算之執行,得邀請公共圖書館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輔導團委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實地訪視及座談,並將執行績效列為未來補助款核撥之依據。九、為建立標竿學習,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每年3月底前規劃辦理2次縣市相關人員觀摩活動。十、公共圖書館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輔導團工作計畫由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另訂。捌、本計畫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依行政程序辦理。玖、附件附件1-1: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計畫附件1-2:多元悅讀與館藏充實計畫:「一城市一書」推動參考策略附件2-1: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計畫書封面附件2-2:綜合資料表附件2-3:直轄市及縣(市)經費申請總表附件2-4:直轄市及縣(市)經費申請表附件3-1: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計畫書格式附件3-2:建立公共圖書館與學校閱讀網絡計畫計畫書格式附件3-3:多元悅讀與館藏充實計畫計畫書格式附件4-1:成果報告封面附件4-2:成果報告格式7附件1-1:「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計畫壹、緣起97年11月本部訂定「閱讀植根與空間改造:98-101圖書館創新服務發展計畫」,希冀達成改善公共圖書館閱讀空間、弭平城鄉服務及資訊落差、培養民眾閱讀習慣與素養等目標。98年開始推動「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補助專案計畫」,其中「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子計畫,共補助103個縣市及鄉鎮圖書館,辦理嬰幼兒閱讀相關活動,同時委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針對各縣市文化局及鄉鎮市圖書館人員辦理「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之研習培訓暨觀摩活動,希透過該項子計畫,讓孩子從出生就有機會接觸閱讀,讓家長願意陪孩子閱讀,除增進親子關係外,更可培養全民閱讀風氣。99年將持續推動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預計補助150所圖書館辦理,以達閱讀植根之目標。貳、目標藉由積極推辦0-3歲幼童閱讀活動,以吸引幼兒家人使用圖書館資源,進而培養全民閱讀習慣、涵育全民閱讀風氣。參、內容於25縣市辦理閱讀起步走活動,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原則擇選6所公共圖書館進行,另可列1-3個候補圖書館,並註明優先順序。各項工作內容分述如下:一、計畫擬訂(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負責統籌規劃推動「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計畫相關行政工作,包括於規定期限內提報縣市整體活動計畫至承辦單位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二)鄉鎮市區圖書館:負責執行辦理「閱讀起步走」:0-3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計畫相關行政工作,包括於規定期限內研提活動計畫至直轄市及縣(市)政府。8二、計畫執行:(一)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依縣市鄉鎮區圖書館所提計畫進行初審相關事宜。2、統籌辦理活動補助經費分配及督導鄉鎮區圖書館執行。3、統籌規劃縣市主軸活動計畫。4、於計畫實施前舉行活動說明會。5、配合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輔導試辦圖書館參與相關活動。6、進行志工或種子人員培訓活動。7、規劃辦理贈書儀式及活動成果展。8、其他相關輔導事項。(二)鄉鎮市區圖書館:1、依計畫期程提報計畫至各縣市文化局(處)。2、建置閱讀專區。3、集結社區相關資源,例如:(1)鄉鎮市區公所:協助宣導工作。(2)學校單位(托兒所):協助宣導工作。(3)衛生單位:協助宣導工作。(4)戶政單位:協助提供地區0-3歲幼童名單。(5)其他社會資源:如企業團體、基金會、媒體,協助宣導或提供推動「閱讀起步走」活動所需資源。4、辦理「閱讀起步走」禮袋分送作業。5、規劃「閱讀起步走」推廣活動。三、研習及培訓課程課程主題課程名稱課程時數執行單位參加對象預計辦理時程課程1:「嬰幼兒成長與閱讀發展」2小時「閱讀起步走」圖書館人員培訓與研習課程2:「嬰幼兒讀物的選擇與利用」2小時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已辦理及有意願辦理鄉鎮市圖書館人員各1-2名1.3月2.於北、中、南區各辦理1天研習課程9課程3:「圖書館如何經營嬰幼兒閱讀服務」2小時課程1:「如何與嬰幼兒共讀圖畫書」2小時課程2:「嬰幼兒說故事技巧與演練」2小時「閱讀起步走」種子人員培訓與研習課程3:「嬰幼兒說故事活動道具製作與運用」2小時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已辦理及有意願辦理鄉鎮市圖書館人員及志工各1-2名1.4-5月2.辦理2梯次課程四、核心活動(一)贈書儀式與父母講座:由地方首長主持,發送參與「閱讀起步走」活動之0-3歲幼童「閱讀禮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