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A表)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考察要点权重知识产权创造(35分)1.产出导向1.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引导研发创新,优化知识产权产出导向。52.产出数量2.截止上一年底有效专利拥有量。53.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54.截止上一年底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知识产权拥有量。53.产出质量5.近三年专利申请量中发明专利占比。56.近三年专利授权率。77.累计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数量。3知识产权运用(25分)4.自行实施专利9.近三年专利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近三年的专利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之和除以3)。185.其他知识产权收益(取三项考核内容的最高分值)10.近三年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收益。711.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12.知识产权作价作为注册资本额。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30分)7.管理制度13.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实施情况。214.建立企业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和奖励机制。38.管理投入15.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至少2人。516.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的平均值(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投入比例之和除以3)。317.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的年平均值(知识产权经费指用于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申请/注册、维护、诉讼、检索分析、培训和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518.近三年核心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率(“核心人员”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研发人员。培训率为被培训核心人员占核心人员总数的比例)。29.预警19.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510.纠纷应对20.近三年有效处理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赔偿或避免损失。5获得奖励(10分)11.获得奖励21.企业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工作奖励。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企业近五年获得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奖励和近三年获得的省级知识产权奖励。国家级知识产权奖励包括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省级知识产权奖励是指省级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奖励,不含省级政府下属部门或单位颁发的奖项。10注:有关评分标准另行发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B表)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考察要点权重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15分)1.战略层面规划知识产权工作1.建立与企业整体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52.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引导企业重大决策。52.较高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水平3.具有企业专利数据库,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管理企业知识产权。5知识产权创造能力(15分)3.具有行业优势的专利全球布局4.建立海外专利布局机制并实施。55.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有效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储备在本行业内名列前茅。54.科学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6.建立知识产权入股、股权和分红权等形式的激励机制。5知识产权运营能力(40分)5.专利运营机制有效运行7.依托专利分析等手段,建立专利运营机制。106.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的对接8.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产品总销售额的比例较大。59.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各种途径,拓宽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57.知识产权产业协作积极开展10.牵头组建或加入专利运用协同体,实现协同发展。511.牵头组建或加入专利联盟。58.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标准化12.参与国际标准制定。10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能力(30分)9.有效管控知识产权风险13.建立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514.定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测评。510.尊重他人知识产权15.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获得知识产权许可等方式,避免主观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511.参与行业性专利纠纷处理16.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机制,参与行业专利纠纷处置。1012.解决国内外知识产权争端17.编制并适时调整企业知识产权争端解决预案。5注:有关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