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动力安装公司项目经理责任制(试行版)一、总则1.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2.项目经理责任制,是指以责任书和其他有关规定来明确的公司与项目经理责、权、利关系划分和确定的一种责任制度,它是实施项目管理的前提。二、指导思想以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手段,通过强化项目部“四控制”(工期、成本、质量、安全)、“四管理”(合同、信息、现场、回款)、“一协调”(组织协调)功能,提高公司整体施工能力和工程承包水平。三、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受企业法人的委托,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2.任职条件:(1)、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备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方之间的关系。(3)、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有关项目管理的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4)、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项目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解聘之日止。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责、权、利的主体。四、责、权、利关系划分与确定1.项目经理在任期内履行以下职责:⑴、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四者之间的关系。⑵、负责对项目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等的综合控制,做好合同、信息、现场、回款及组织协调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目标计划。⑶、科学地组织和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协调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方主管部门、总包和分包单位等各方的关系,优化各项要素资源并合理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与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订的项目目标责任书内容的实现。⑷、组织制定项目班子及各类人员的岗位经济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上级单位、地方主管部门等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执行定期述职制度。⑸、负责审批由项目部制定的施组设计和项目部各类施工计划,组织施组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管理。⑹、加强成本管理、预结算管理,注重成本信息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用款之前有计划,用后有分析,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成本费用发生情况,使各项计划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实施。⑺、负责组织办理各种签证、项目经济索赔、造价调整等经营管理工作。⑻、负责按合同条款及完成的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⑼、在项目上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施工技术、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劳动效率。⑽、全面负责项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⑾、项目完工后,负责项目的解体事宜,并按要求将项目资金、办公用品等上交公司。2.项目经理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权利:⑴、经营管理权①有权以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洽谈与本项目有关的业务,签署授权范围内文件。②有权参与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和合同谈判等工作。③对本工程项目的对内对外分包有建议权,对分包队伍的使用有推荐权。④在企业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和计划安排,对资金投入和使用作出决策和计划;对项目经理部的计酬方式、分配办法,在企业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作出决策。⑵、生产指挥权①有权组织、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本项目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②根据工程进度总体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在不违背总体计划要求下进行必要的调整。⑶、人事和分配权①有权决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选择、聘任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职责,根据任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期满辞退。②对外包队伍有参与考察权。③有权对项目参建人员进行嘉奖或处罚。对于不听从指挥的参建人员,项目经理有权建议公司调离其工作岗位;对于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公司调换。④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和成本控制原则,有权制定项目部内部奖金分配方案并报公司批准或备案。⑷、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权①在充分发挥公司物资供应主渠道的前提下,对应急零星材料的采购项目经理有权批准在项目所在地购买,并同时报公司备案。采购流程详见《建筑动力安装公司驻外项目零星采购管理办法》。②为保证工期,在确定公司没有相应工程设备时,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议在当地租赁施工所必须的机具设备,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3.项目经理的利益项目经理最终利益是项目经理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责、权、利、效相互统一的具体体现。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利益:⑴、项目经理的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应与施工项目的效益挂钩。⑵、在全面完成《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责任目标、交工验收并结算后,接受企业的考核、审计后,应获得规定的物质奖励和相应的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⑶、经企业考核、审计,确认未完成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的,要按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五、项目目标责任书的签订1.项目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是指在项目施工生产与经营管理过程中,为确保工程合同目标及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就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等具体目标所形成的一种约定。2.责任书的签订日期应在该工程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内。3.责任内容经双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协商确定后,在责任书上签字或盖章。4.责任期限为该项目经理解聘期限。六、责任书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在协商的基础上变更或解除原责任书:1.责任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等行为。2.责任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及指令性计划的完成。3.责任书所依据的公司中长期规划、经理任期目标及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被修改或取消。4.由于不可抗力或任何一方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责任书难以继续旅履行下去或履行成为不必要。5.责任双方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七、项目责任成员项目责任成员指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八、项目责任书内容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与项目经理签订的责任书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总包和自行完成施工产值2.成本降低率和成本降低额3.工程进度控制点和合同工期4.工程质量5.安全生产6.全员劳动生产率7.机具完好率和利用率8.现场管理9.工程款催讨10.其他有关工作或目标九、项目经理的考核与奖惩1.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的考核执行公司《项目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2.项目完工后,公司在对其综合评价和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奖罚。所采用分值以最终评价分值为准。⑴、奖励①项目经理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标,计100分)由公司按有关奖励制度对项目责任成员进行奖励。②工期提前,质量优良并达到不同级别的优质工程,公司另给予一定嘉奖。⑵、扣罚和否决①项目部发生以下情况,减发或扣罚责任成员的兑现奖金。a、项目部经综合评价后,其评价分值不足100分,按其实际得分比例计取奖金额。b、项目部未能完成成本控制目标(不含亏损),则扣罚项目责任成员的应得兑现奖金,其比例为:未完成度为1%以下,扣20%;未完成度为1%--3%(含3%),扣30%;未完成度为3%以上,扣40%。c、项目部未能在据合同规定支付的期限内及时收回工程款的,按公司有关评定办法扣罚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应得兑现奖。d、项目部未按照公司质量手册规定标准执行的,经公司内审评定不合格事项超过五项的,扣罚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应得兑现奖的20%。②项目部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否决责任成员的兑现资格。a、在任职期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给项目和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项目在施工周期内被审计出重大财务问题,在否决责任人兑现资格的基础上,另行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b、因项目部管理原因发生亏损。c、项目部在施工周期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d、项目部在施工周期内发生安全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e、项目在施工周期内发生重大交通、重大火灾、重大机械等事故,按事故处理决定确定责任,并按相应比例扣罚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应得兑现奖直至取消兑现资格。十、附则1.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公司项目经理责任制落实执行的监督主管部门,并负责项目经理责任书的签订和兑现。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程科等受公司委托与各项目部洽谈责任条款、过程监督考核及有关的解释工作。2.本办法规定未尽事宜,参照项目经理责任书有关内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本办法由××建筑公司负责解释。